一、乾造:辛丑、乙未、乙卯、丙子。 二、乾造:甲午、丙寅、庚子、丙子。 三、乾造:丁巳、戊申、壬子、戊申。 四、乾造:辛丑、丁酉、丁巳、丁未。 書文中曰: 如【辛丑,乙未,乙卯,丙子】:此命身旺,生于六月之中,歲干透出辛丑為七殺;喜得丙子合辛丑之殺,乃貴而有權(quán)。 如【甲午,丙寅,庚子,丙子】:此命身弱,見火局,又見月令丙寅七殺,時又見丙子;火剋庚金,金死于子,身弱殺旺,又無制伏,宜乎帶病貧薄。 如【丁巳,戊申,壬子,戊申】:此命身旺,見二戊為七殺,引歸于巳;丁與壬合,戊與癸合,金又長生于巳,戊祿在巳;乃壬戊二字俱旺,所以貴也。 如【辛丑,丁酉,丁巳,丁未】:此命丁日身坐財之地,又見巳酉丑金局,故主財旺。蓋金得木庫居未,能生丁火,故身旺能當其財;運行東南方,宜乎巨富。丁用壬官,用庚金為財,生壬官;身入旺鄉(xiāng),必能發(fā)福。 陽光解析: 一造日柱乙卯,自坐強根,就不懼見財殺了,年月財生殺旺,是故貴而有權(quán),本造七殺也可用,實不為喜得丙子合辛丑之殺之理,書文中釋義,有待商榷。 二造日柱庚子,坐傷生財月,柱中財生殺旺,身弱極,是故帶病貧薄,其理顯然。 三造日柱壬子,自坐強根,生申月,根氣旺,旺則宜制,年月財生殺,財強殺有源,所以貴也。本造年月日財官印身,四柱見流通,無較大的忌運耳。 四造日柱丁巳,自坐刃,根強身不弱,觀其八字,年月日見巳酉丑合金局,金財也旺相,行運至東南方,宜乎巨富。丁用壬官,用庚金為財,生壬官;身入旺鄉(xiāng),必能發(fā)福。書文中釋義,彼為確切。 一、乾造:庚申、乙酉、丙申、丙申。 二、乾造:乙卯、癸未、辛酉、戊子。 三、乾造:戊子、丁巳、甲辰、丙寅。 書文中曰: 凡用財,不見官星為妙。 如【庚申,乙酉,丙申,丙申】:此命丙日見三申為財,豈不美哉!丙用癸官,用辛為財,見三申一酉為財,故旺。蓋緣日弱,火病申死酉,乃為無氣,運行西方金鄉(xiāng),身弱太甚;財旺生鬼,敗克其身,故不能勝其財,所以貧也。 如【乙卯,癸未,辛酉,戊子】:此命辛日坐酉,乙年坐卯,身與財俱旺;又得癸未食神,戊子印綬助之,宜乎巨富貴也。 如【戊子,丁巳,甲辰,丙寅】:此命甲日生于四月下旬,并透出丙丁火,生其月中之戊土;時又歸祿于寅,故財旺矣!然甲木身亦旺。早年行戊午己未運,迤邐行辛酉運,乃見官星則兇;壬戌運有壬克丙,傷官食神之中,失官去財,死喪合家;值五十九歲,入癸亥身旺運,稍可安逸;六十五歲,逢壬辰年死矣。初運傷官見財格,取戊土為財,所以戊午己未二運大旺生土,故財厚矣;及至庚申辛酉西方見官,故凡事費力;雖癸亥為甲木之印綬,然亦忌火沖水,亥中又有壬水。壬辰透出壬水,運中、命中元有之辰,死無疑矣!凡傷官見財格,忌見官星,只喜見財。大忌壬水克火,則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財也。 陽光解析: 一造日柱丙申,坐財生財月,柱中財多見,身弱財多之造明己,觀其八字,月見乙酉,財克印,時逢丙申,比也死,真仍曰:“靠墻墻倒,靠壁壁破?!睍闹嗅屃x:“蓋緣日弱,火病申死酉,乃為無氣,運行西方金鄉(xiāng),身弱太甚;財旺生鬼,敗克其身,故不能勝其財,所以貧也。”彼為確切。 二造日柱辛酉,自坐強根,生未月,金有氣,金干宜水盈,見水展才華,觀其八字,年月癸水生乙卯,食生財,財也旺,身與財俱旺,真仍食神生財也,富貴自天排。 三造日主甲辰,生巳月,身偏弱,月時丙丁透,食傷重,時支見寅,木也旺,就喜見財也,見者流通,此命以流通為要義,命書曰:“傷、食旺為忌神,日元有根,見財減災,無財見官招刑傷。”所以戊午己未二運大旺生土,故財厚矣;及至庚申辛酉西方見官,故凡事費力。書文中釋義,彼為確切。 一、乾造:己未、己巳、丁未、辛丑。 二、乾造:乙巳、乙酉、癸酉、乙卯。 書文中曰: 如【己未,己巳,丁未,辛丑】:丁見己為食神,有一丑巳合起金局得之為財;又喜身不弱,所以有官亦有壽也。 如【乙巳,乙酉,癸酉,乙卯】:此命見三乙為食神,見巳酉丑合局為印綬,又有三乙化為傷官。癸用乙為食神,被金局來克乙木,再被三乙木并卯旺克我官;所以名利都無成也。 陽光解析: 一造日柱丁未,生巳月,巳未助火旺,身偏強,就喜見財,時見辛丑,財逢庫,又得食生,四柱也平衡,所以有財有官亦有壽也,書文中釋義,彼為確切。 二造日柱癸酉,坐印生,生酉月,酉酉自刑金氣旺,身弱氣旺之造也忌見食傷,見者勞心、易有災傷,男不利子息、女不利婚夫;觀其八字,年月時木四重,食多為傷,所以名利都無成也。書文中釋義,彼為確切。 陽光按:《淵海子平》命例解就編輯至此,均是選錄網(wǎng)絡(luò)提供的命例,現(xiàn)摘錄《論五行生克制化》各有所喜所害例作為結(jié)束語吧。 金旺得火,方成器皿;火旺得水,方成相濟;水旺得土,方成池沼;土旺得木,方能疏通;木旺得金,方成棟梁。 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土賴火生,火多土焦;火賴木生,木多火熾;木賴水生,水多木漂;水賴金生,金多水濁。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盛水縮;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埋;土能生金,金多土變。 金能克木,木堅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多水熱;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金衰遇火,必見銷镕;火弱逢水,必為熄滅;水弱逢土,必為淤塞;土衰遇木,必遭傾陷;木弱逢金,必為砍折。 強金得水,方挫其鋒;強水得木,方泄其勢;強木得火,方化其頑;強火得土,方止其焰;強土得金,方制其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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