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四年,女兒結(jié)婚登記了,女婿也是煙臺的。婚禮咋辦?風俗多,七嘴八舌好幾套方案。家人寄希望我這個芝麻官能辦的車好、客多,風光排場。我一直思考,但沒說話。有一天老伴催我:到底咋弄?再不拍板就耽誤事了!于是我說,咱辦婚事要改革,一輛公車不用,咱女方一個客不請,一個紅包不收。我很感謝老伴和女兒女婿,我們就照這“三不”原則做了。 我沒有找朋友要公車,連工商局我的專車也沒用。女兒出嫁那天,娶女兒的車到齊了,樓下齊刷刷六輛紅色出租車,女兒女婿坐第二輛,我和老伴坐最后一輛,陪女兒到東海邊各景點照相,然后把女兒送到了女婿家,中午一塊參加了婚宴。看到女兒甜蜜,我們心中也很高興。 我女兒出嫁,我對工商局的同志全保密,連給我開車的司機都不知道。我想,我是工商局的領(lǐng)導,如果工商局的同志參加,他們乘機把紅包弄大了我怎么處理?工商局的同志能都參加嗎?如果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有的參加有的不參加,親呀疏的,這會有什么后果呢?實踐證明我做對了,一點后遺癥沒有。事后很多人怨我沒告訴他,我都打著哈哈應(yīng)付了事。 社會上的婚宴越搞越大很不好。有一次在乒乓球室,有個球友一進門就嚷嚷:真倒霉,三千元的工資,這個月接了兩“罰款單”??梢妳⒓踊檠绲?,并不都是心甘情愿的。 這幾十年,我接到上百個婚宴邀請,我都去了。別人欠我的行,如果讓我欠別人的,我會感很不舒服,這就是我的處事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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