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究門尺標尺長度應該以木徑尺或營造尺為基準。因木徑尺是中國歷代所有工種工匠制造器物時使用的“基本刻度尺”(如同現(xiàn)在使用國際米尺),清代將其正式命名為“營造尺”。木徑尺經(jīng)過后世工匠嚴格仿制并使用至新中國80年代,迄今已有兩千五百多年的歷史事實傳承。 歷代《魯班經(jīng)》記載“曲尺(木徑尺、壓白尺、營造尺)一尺四寸四分”為“門尺”。“門公尺”簡稱門尺,又稱門光尺、門官尺、門徑尺,是用于測算門窗口徑尺度吉兇的純風水尺。先有木徑尺,后有門尺。曲尺+門尺=魯班尺(“曲尺”和“門尺”合稱魯班尺)。歷代木徑尺(合國際米尺)31.66cm,對應門尺45.6cm。清代乾隆時期西洋米尺傳入中國,為對應外交加大木徑尺為32cm,并正式命名為“營造尺”,對應門尺46.08cm(約等于46.1cm)。至于今人所用的42.9cm版魯班尺卷尺,是偽魯班尺。經(jīng)過深入探究確定:42.9cm版“陽尺”不是“門尺”,而是新中國90年代的卷尺廠商的發(fā)明,歷朝歷代沒有這個尺寸規(guī)格的古門尺及記載,其標尺長度不符合歷代木徑尺的“一尺四寸四分”。我們希望挽救瀕臨失傳的中國木徑尺、營造尺,并校準中國門尺,使中國魯班尺文化規(guī)范傳承。功在當代,恩澤后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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