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干相合,根據(jù)其配合的不同,因有合而不合,因合而不化;《子平真詮》“十干化合之義,……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 十干相配,非皆合也;既合之后,非皆能化也。根據(jù)八字的四柱組合的不同,呈現(xiàn)不同的情況,概括起來,有如下幾種形式。 1、合而反化:合則有所喜,亦有所忌,有喜神合而無用,有忌神合而反化,十干相合的結(jié)果,因向背而差別懸殊很大。 喜神合而無用: 如甲用辛官,丙透作合,丙官非其官;甲用癸為印,戊透作合,而印非其??;甲用己為財,己又與別位之甲作合,其財非其財。如年己月甲,年上之已被月干甲合去,而日主之甲無分,則無財。再如年甲、月己,月上之財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與月干之甲爭合一己甲用丙為食,與辛作合,而食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無用。
例一: 丙辛甲癸 辰卯申酉
例二: 戊癸甲庚 戌亥辰午
忌神合而反化: 甲逄乙木劫財,乙與庚合,而乙木不劫甲木之財;甲逢丁火傷官,而丁火與壬作合,而丁不能傷甲木之官星;甲逢壬水梟神,而壬水與丁作合,而壬不奪甲木之食神;甲用癸印,透已傷印,甲木透出合己,己土不能傷癸水,此四忌神因合而反化。
例一: 庚乙甲戊 戌酉寅辰
例二: 壬丁甲辛 辰未寅未
以六親而論,如果以財為妻,被別干合而去財,妻不能親其夫。女以官為夫,被別干合去,而夫不能愛其妻。 所以合既有所忌,又有所宜,逢吉不為吉,逄兇不為兇,其中奧妙,全在于細察。 2、合而不合為什么能形成合而不合呢? 主要是有所阻隔 其一,合而不敢合如甲與己合,而甲與己中間有庚間隔,甲木則不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或以乙隔之,己土有豈能越克我之乙去合甲,此制于勢,合而不敢合也。
例一: 己庚甲丙 未午辰寅
例二: 己乙甲丁 未亥寅卯
其二,合而不能合, 因隔位太遠,如甲在年干,己在時干,猶如人生地北天南,不能相合一般。然與有制而不敢合者,亦有所差別。欲合而不能,其為禍為福,得之十之二三而已。
例一: 甲癸壬己 戌亥寅酉
3、合而無傷于合者:書云 "合殺為貴, 合官不貴, 本是至論"。 如甲得寅卯為根,月時兩透辛金官星,以年丙合辛,是合一留一,官星反得以取清?;蚣咨拢洛萄蛉?,庚辛并透,四柱見丙合辛,是合官留煞,而煞刃成格,或月時兩透辛金,年干見丙作合,是官星合一留一,格局取清,此皆合無傷于合。
例一: 丙辛甲辛 午卯寅未
例二: 丙辛甲庚 申卯寅午
4、 合而不以合論: 即本身之合, 因六陽干逢合為財, 六陰干逢合為官, 都是作合, 但本身十干之合, 不能為合, 如乙用庚金為官, 日干之乙, 本與庚合, 但庚為我之官星, 自我合之, 怎能合去? 所以,合而不以合論。 而如乙木日主用年干庚金為官, 月干又見乙木, 則月干之乙生合去庚金官星, 而日干反不能合, 是為官星被合去。 例一: 庚金居于時干, 與乙作合, 為我之官星, 不為合去。 己 丁 乙 庚 亥 卯 未 辰 例二: 庚金居于年干, 被月 干之乙合去, 不能與 日 干之乙作合, 是為合去。 庚 乙 乙 辛 午 未 卯 亥
5、 爭合妒合: 所謂爭合妒合, 即兩干合一干, 猶如兩男戀一女, 兩女戀一男,必有爭妒之意。 如干透兩辛一丙, 兩丁一壬之類。 到底終有合意, 但用情不專。 但若中間有干相隔, 則全無爭妒之意, 不謂爭合妒合。
例一: 年日兩甲爭合一己, 己土用 情不專, 無所適從 甲 己 甲 癸 子 巳 寅 酉
例二: 時干之乙有甲木相隔, 不能與月干之乙爭合庚金, 不成爭合之勢, 此高太尉之命, 仍作合煞留官看, 無損于富貴。 庚 乙 甲 乙 午 酉 子 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