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石景山公安分局根據(jù)群眾舉報,在本市某小區(qū)抓獲2名涉毒違法人員陳某(男,43歲,歌手)和何某某(女,25歲,無業(yè)),現(xiàn)場起獲冰毒7.96克、大麻2.14克。經(jīng)尿檢,陳某呈冰毒類和大麻類陽性,何某某呈大麻類陽性。目前,陳某因吸毒、非法持有毒品,何某某因吸毒均被行政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經(jīng)確認,這位歌手是羽泉組合中的陳羽凡,一向是陽光形象的他被曝吸毒,輿論一片嘩然。同時,于下個月舉辦的20周年演唱會也宣布取消,他的搭檔胡海泉發(fā)微博連問十個“為什么”以表哀嘆。 一個人的沉淪墮落卻讓更多的人為他擔憂、惋惜,更何況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一舉一動都會備受關注。陳羽凡曾表示,遠離毒品,應該是每一個在社會上的人應該做的事情。既然道理都懂,卻明知故犯,是無視法律,還是心存僥幸?人們不會接受任何的借口與辯解,作為公眾人物就要承擔起他的社會責任。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對“劣跡藝人”有規(guī)定加以限制,一旦有了污點便再也洗不清,國家不需要這種負面形象的藝人活躍在舞臺上。一旦吸毒,就該付出應得的沉痛代價。 公眾人物要守住底線、潔身自好、嚴格自律、珍愛聲譽,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以一個積極向上的精神面貌來面對萬千受眾的注視,這樣才不會在“奔跑”中迷失自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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