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子平真詮》十三論用神因成得敗因敗得成 【原文】八字之中,變化不一,遂分成??;而成敗之中,又變化不測,遂有因成得敗,因敗得成之奇。 【原文】是故化傷為財,格之成也,然辛生亥月,透丁為用,卯未會財,乃以黨煞,因成得敗矣。印用七煞,格之成也,然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帶財以損太過,逢煞則煞印忌財,因成得敗也。如此之類,不可勝數(shù),皆因成得敗之例也。 傷官格見殺,成格; 傷官格生財,成格。 但傷官格見財殺,就成了傷生財,財黨殺,殺攻身的大破格了。 ○丁辛○ 辛生亥月,透丁為用,卯未會財,乃以黨煞,因成得敗矣。 ○亥卯未 傷官格。傷官見殺透而制,成格。但地支三合木局,則水生木,木財助殺,殺攻身。 請注意,這里再次把地支“三合”當(dāng)作“隱形獨立透干”看。 印格,印輕見七殺為成格; 印格,印重,見輕財略克為成格。此格如果見殺,則財破印黨殺,殺攻身為禍。 也就是說,印格財殺同透,敗。 丁庚癸己 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帶財以損太過,逢煞則煞印忌財,因成得敗也。 ○申酉○ 印格,印重,財克印損其過,殺現(xiàn),財破印黨殺,殺攻身。 此例,丁能越過癸生己煞嗎?存疑。 【原文】官印逢傷,格之?dāng)∫?,然辛生戊戌月,年丙時壬,壬不能越戊克丙,而反能泄身為秀,是因敗得成矣。煞刃逢食,格之?dāng)∫玻桓显?,年丙月丁,時上逢壬,則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雜,煞刃局清,是因敗得成矣。如此之類,亦不可勝數(shù),皆因敗得成之例也。 印格,逢官生,成格; 印格,見傷官,成格,為印格傷官泄秀。 如果印格的這兩種成格模式同時存在,就可能導(dǎo)致食傷克官,會破格。因成得敗。假如,印格的印透出,正好阻隔了食神克官,即是保住了官出干衛(wèi)官了。因敗得成。 丙戊辛壬 生戊戌月,年丙時壬,壬不能越戊克丙,而反能泄身為秀,是因敗得成 ○戌○○ 辛生戊戌月透戊,作為雜氣正印格看,年丙為官生印,時壬為傷官,壬將克丙,好在戊印透出,阻隔了壬克丙。 請注意,這里明白地說,壬欲克丙,被戊所克而不能。正是所謂“隔于有所間”,欲克而不敢克的狀態(tài)。 那么上例,丁○ 庚申 癸酉 己○ 丁生己就不被癸阻隔?莫非生沒有阻礙?需要后面命例來佐證。 陽刃格,用煞制,為成格。最怕食神制殺,導(dǎo)致殺不制刃,假如此種狀況下,再見官來合食神,則食神不克煞。仍然成功,因敗得成。 庚生酉月,年丙月丁,時上逢壬,則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 丙丁庚壬 雜,煞刃局清,是因敗得成矣。 ○酉○○ 陽刃格,丙殺制,壬將滅丙,丁合壬,合官留煞。 【原文】其間奇奇怪怪,變幼無窮,惟以理權(quán)衡之,隨在觀理,因時運化,由他奇奇怪怪,自有一種至當(dāng)不易不論。觀命者毋眩而無主、執(zhí)而不化也。 因成得敗,多半是因為兩種成格模式同現(xiàn)一局發(fā)生互戰(zhàn)。 因敗得成,多半是一種成格模式被破壞,而局中正好有字能消除這種破格。有點象“救應(yī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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