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18年3月13日,十三屆人大第一次會議,發(fā)布了國地稅合并方案。合并消息,石破天驚,出人預料,社會反響巨大。這是新時代黨中央攻艱破難,敢肯硬骨頭的重大改革,利國利民,方便納稅人,適應總局提出的納稅人只跑一次的思路,必將彪炳史冊。國地稅合并,熱議了十年多年,突然夢想成真,怎不讓人百感交集。我親歷了國地稅的分設,沒想到又將見證它的合并,地稅局雖會成為歷史,但會永遠珍藏在我的生命記憶里。24年的分離,舊夢重圓,天下稅務是一家??!機構合并將改變稅務征管體制,強化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對納稅人和涉稅服務業(yè)帶來深遠的影響,未來的稅收征管、納稅服務,會有什么變化呢?合并消息發(fā)布的當天,我來到未分設的上海市稅務局、中共一大會址,思考未來,汲取力量,迎接稅務新時代的挑戰(zhàn)。 國家稅務總局王軍局長,在合并方案公布的當天,發(fā)表談話說:“稅務機構改革的方案,是一項利民、利稅、利企、利國的好方案。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后,將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tǒng)一領導下,在地方的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勇于擔當,精準操作,積極、穩(wěn)妥、扎實、如期落地,努力做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建設一只讓黨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稅務鐵軍?!? 俗話說,分家容易,合起來難。機構合并要做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要精簡機構和人員,需平衡各方利益,做好平穩(wěn)過度,將考驗各級領導干部的政治智慧,檢驗廣大稅務干部的政治素質。 1994年以前,我國稅收征管只有一個地方稅務局負責,中央稅收主要靠地方稅務局征收。1993年,國地稅分設前夕,中央政府的財政,正陷入極其艱難的窘境,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下滑至22.0%,中央財政的收支甚至必須依靠地方財政的收入上解才能平衡。切實保障中央財政收入的穩(wěn)定增長和宏觀調控能力的增強,成為國地稅分家最直接的初衷和原因。為了解決中央財政困難,保證中央政府稅收收入的及時足額征收,同時加強地方稅的征收管理,中央決定1994年7月開始,省及省以下稅務機構分設為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 1994年國地稅分設時,人、財、物一般優(yōu)先留在了國稅局。國地稅分家人員安排時,有些人寧可到國稅干科員、干副職也要留在國稅,他們猜測未來國稅待遇有保證,是國字號,所以,分家初期,分到國稅的,好多人感到踏實,分到地稅的,好多人覺得迷茫。而新設的地稅局,可以說一窮二白,許多局連自己的辦公場所都沒有,只能租借辦公場所。剛分家時,工作不好開展,啟動資金少,待遇也不行,但地稅人不甘落后,發(fā)憤圖強,經(jīng)過幾年艱苦奮斗,地方稅收大幅增加,新建了辦公大樓,改善了辦公條件,干部待遇得到提高,個人職務有了長足發(fā)展,地稅事業(yè)面貌一新,成績斐然。地稅事業(yè),二十年河東,二十年河西,國地稅財政貢獻已拉近,辦公條件和干部待遇也持平。國地稅分家已經(jīng)24年了,分家時的國地稅人員,年齡已經(jīng)老化,名利也已看淡,對機構改革持順其自然的心態(tài)?,F(xiàn)在地稅局已完成歷史使命,地稅局對共和國稅收事業(yè)的貢獻應該永遠銘記,不應忘記他們的奮斗歷程。 國地稅分設已經(jīng)實行了24年,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一方面,國地稅分設會使納稅人的納稅成本增加,稅務機關的征稅成本增加;另一方面,隨著營改增的不斷深化,地稅工作量萎縮,機構分設所導致的機構爭議也成為問題。隨著近年來,信息化手段的飛速發(fā)展,電子政務的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中央和地方通過分設國地稅局分開收稅的方法,來分享稅收收入已變得不必要。目前,中央和地方完全可以設立一個稅務局,通過電子信息化系統(tǒng)的處理完成這一工作。 國地稅機構改革方案:“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具體承擔所轄區(qū)域內(nèi)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后,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qū)、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焙喜⒎桨鸽m然還沒批準,估計人大會順利通過,我認為最早會半年內(nèi)實施合并。社會很關注什么時間正式合并,合并后是否叫稅務局,市局、區(qū)局是否垂直到省局,國地稅人員如何分流,國稅、地稅黨組成員如何安置,辦公樓怎么安排。雖然國稅、地稅都有辦公樓,能否將另一方的人員都安置進來,將來是否要新建辦公大樓,原來的國稅監(jiān)制發(fā)票是否作廢,地方稅務法規(guī)是否繼續(xù)有效。 根據(jù)國家已公布的合辦方案,我理解國地稅合并后,應該是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垂直領導,即省、市、區(qū)(縣)縣稅務局的人、財、物會垂直到國家稅務總局為主管理,黨的建設、管理等黨務歸地方領導。國稅、地稅合并有兩種方式可選擇:第一種方式,制定合并后新設稅務局的機構職能和進人標準,國地稅都不保留,重建新的稅務局,合并后名稱稅務局。第二種方式,以國稅為主體,兼并地稅,重組國稅局,省以下國稅局名稱可不更改,仍保持省、市、區(qū)(縣)國家稅務局名稱。 第一種方式,國地稅都不保留,重新設立稅務局,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但合并成本較高,不便操作。第二種方式,以國稅為主體,合并地稅,不利于平衡各方利益,但能較好體現(xiàn)國家稅務總局為主的領導管理模式,也便于合并操作,有利減少合并成本。第二種方式,若保留國稅局名稱,機構合并前的庫存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可繼續(xù)使用,省、市國稅局下發(fā)的文件可以繼續(xù)有效,不會因改名作廢。這兩種方式都各有利弊,但無論采用那種方式,都不能背離建立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的領導管理體制。 國地稅合并方案不會是國稅、地稅的人、財、物簡單相加,而應是優(yōu)化組合。當前國稅人員年齡普遍老化,國稅若一刀切提前離崗,將會青黃不接,現(xiàn)有年輕人不能保證合并后稅務工作的運行。地稅系統(tǒng)因營改增和企業(yè)所得稅管理戶數(shù)減少,出現(xiàn)人員閑置問題,合并能彌補國稅系統(tǒng)因營改增和企業(yè)所得稅管理戶數(shù)增多人員不足問題。國稅、地稅人員不可能全部合并到新稅務局,信息化征管模式不需要這么多稅務人員。雖然機構改革會做好富裕國地稅人員的安置,但改革必然會觸及部分人員的利益,需要稅務干部有大局意識。 無論以前國、地稅分設還是國、地稅合并,在當前我國稅收征管以國稅征管為主的大背景下,我覺得合并方式可能是以國稅局為主體實施合并方案,即使新局不叫國稅局,以體現(xiàn)合并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的領導管理體制。人員分流可能有兩種方式:一是讓國稅地稅人員先合進新稅務局,再讓新建稅務局分流安置國稅地稅人員,二是讓國稅局、地稅局各自分流消化各自人員,減少新稅務局來消化原國稅地稅人員的難度。國稅、地稅在合并前,可能會先分流各自人員,也可能先合并后分流人員,但總體合并模式,可能是以國稅局為主體重組地稅。 這次稅務機構改革,無論你是理解還是不理解,目的是為了實現(xiàn)的稅務干部的專業(yè)化、年輕化,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降低稅收征管成本。國地稅機構改革中,個人利益要服從集體利益,集體利益要服從國家利益,稅務干部要坦然面對,服從安排。機構改革越快越好,拖的時間長,成本越高,為了國家稅收事業(yè),個人的得失不算什么。合并中留用和分流國地稅人員,政策應保持公平性、一致性。干部任用,要任人唯賢,不能任人唯親。只要不是突擊提拔,應當考慮和保持后備干部的連續(xù)性安排,異地交流干部交流應當以人性化,人員分流應當保留原職級待遇或提高職級待遇,采取自愿離崗原則。 國稅和地稅合并后,新征管體系可以對人員進行更好的配置,加強最需要加強的部門,提高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的整體效率。通過整合原來稅務機構網(wǎng)絡,加大力量建設統(tǒng)一的稅收電子信息系統(tǒng),有效整合增加稅務信息技術人員。按照精簡、高效、方便的原則, 調整稅務機關的分布,根據(jù)稅源集中度、納稅人分布情況,設置相應級別的基層稅務機關。為更好應對逃避納稅問題,可以整合更多的一線征管人員,來提升征管質量和效率,如在稅源分散的地區(qū)撤銷稅務派出機關,委托該地區(qū)的銀行或其他機構代征代繳。 稅務機構改革后,稅務機關的征管水平必然會有一個大的提升,稅務干部的執(zhí)法風險和納稅人稅法遵從風險必將進一步加大,稅務干部和財務人員要未雨綢繆,做好周全準備。合并后新的稅務征管體制給稅務干部和財務人員帶來新的挑戰(zhàn)和機遇,我們準備好了嗎? 國地稅合并后,稅務干部學習任務緊迫,工作緊張繁重。24年的國地稅分設,造成了國稅干部陌生地稅業(yè)務,地稅干部生疏國稅業(yè)務,合并后每個干部都要業(yè)務補課,全面掌握國地稅政策,才能稱職有效的管理納稅人。特別是50歲以下的稅務干部,老同志分流后,成了單位的中堅力量和香餑餑,責任重大,任務繁重。合并后稅務部門會逐步更新大量年輕干部,需要留下的業(yè)務骨干進行傳幫帶,承擔剛合并人員青黃不接帶來的大量工作。 國地稅合并后,稅務干部工作繁重,企業(yè)財務人員學習工作也不輕松。合并后,一方面企業(yè)只接受一家稅務局的征收管理、納稅服務,不需要兩頭跑了,辦稅更加方便,麻煩少了,但另一方面,合并后,國地稅征管信息資源得以整合共享,征管力量向基層傾斜加強,促使稅務機關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能力得以全面提升。合并后,有爭議的稅收政策將會減少,地方稅收優(yōu)惠隨之清理消失,各地稅收政策口徑將更加統(tǒng)一和規(guī)范,稅務干部把握政策的能力將更加全面,對企業(yè)財務人員的要求將會更高,財務人員學習和工作壓力也隨著增大,需要融通原來國地稅所有稅收法規(guī),提高業(yè)務素養(yǎng)和風險把控能力,應對未來大數(shù)據(jù)、智能化稅收征管帶來的稅法遵從風險。合并后,稅務機關納稅風險評估、檢查將更加頻繁有效,企業(yè)要進行科學的稅收風險管理,組建強有力的稅收管理隊伍,或依托成熟的中介服務,適應最強稅務局、最強稅收征管的新時代。 寫于2018年3月14日京滬G22列車上 周玉亮,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注冊咨詢專家。 稅務稽查征管工作18年,主持山東地方稅務局、山東中建房地產(chǎn)公司、濟鋼等委托的納稅風險評估與應對、稅務檢查、稅收籌劃。 山東省注冊稅務師協(xié)會后續(xù)教育老師,齊魯晚報注稅杯有獎競賽試題唯一命題人。 參與國家稅務總局稽查文書制定、山東省地稅局和注冊稅務師協(xié)會執(zhí)業(yè)標準制定。 《財務與會計》納稅籌劃欄目創(chuàng)建人。 國家級《稅務研究》、《財務與會計》、《中國稅務報》發(fā)表文章23篇,房地產(chǎn)文章6篇,山東省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首屆論文獎。 微信號:zouyuli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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