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炒廠房現(xiàn)象中,不斷接到中小微企業(yè)主的信息,訴說與“二房東”打交道的遭遇。也有“二房東”找上門來,欲為自己的生意正名。 一個企業(yè)因“二房東”鬧出“偷電”糾紛停工停產近半年,承租企業(yè)稱遭遇“二房東”敲詐勒索,警方和有關部門多次干預后訴訟不斷,這一事件吸引了我,耐心查閱了房東代表、“二房東”、承租企業(yè)主的訴訟材料,從中隱隱窺見了“二房東”的行為邏輯。 “二房東”轉手賺取3成多租金 2016年8月1日,房東代表與“二房東”羅某某簽訂《廠房租賃合同書》,約定將位于東莞市長安鎮(zhèn)涌頭社區(qū)的一處5500平方米廠房租給“二房東”,租賃期6年,從2016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1日止,8月1日至10月1日為免租期,月租7.6萬元,租金每隔三年遞增10%。計算得知,每平方米月租13.8元,相對比較合理。 僅僅一個月后的9月8日,“二房東”與開五金廠的企業(yè)主熊先生簽約,將該廠房大約一半面積租賃給熊先生,月租為51000元。租賃期限同為6年,從2016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1日止。 工廠開工不久,熊先生的廠房不夠用,增加了一部分面積,租期仍至2022年10月1日止,月租增加10500元,總月租達到61500元。 此外,“二房東”將剩余廠房分租給了另外8家企業(yè),估算總月租達101833元,每平方月租約18.5元,與房東收取的租金相比,漲幅達34%。意味著轉手之間,“二房東”就從企業(yè)賺取了3成多廠租利潤。9家承租企業(yè)中,最大的3家廠月租就達到85633元,超過“二房東”的租賃成本。 在房東代表的起訴狀上,這處廠房被描述為“尚未辦理房地產權證及土地證”,意味著這是一處無證廠房,不具有出租資格。于是,在法庭上,無證廠房“租金”被改稱為“占用費”。 蹊蹺的是,“二房東”擁有一家實業(y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達6000萬元,但“二房東”與承租企業(yè)簽訂的合同,都以個人名義簽約,簽約代表反復變更。依據(jù)“二房東”與房東代表簽訂的合同,“二房東”是羅某某,嚴格說來,不以羅某某名字簽約轉租的合同,都需要羅某某書面授權,并要得到房東代表書面同意。 更讓人琢磨不透的是,房東代表與羅某某簽訂的租賃合同書上,承租方另有其人,但被劃掉了,姓名、身份證號碼清晰可見,只是在下面填上了羅某某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簽名處另一個人的簽名和手書電話號碼也被劃掉,補上了羅某某的簽名和手書電話號碼。不知另一個人跟羅某某是什么關系,不排除另一個人先與房東代表簽約,隨后轉簽給了羅某某。 “二房東”挑起事端逼停企業(yè) “二房東”的收益不止租金差額,還有電費、水費的溢價部分等。 雙方合同約定,熊先生的工廠每月向“二房東”繳納5750元基本電費,另按數(shù)繳納電費1.05元/度、水費5元/立方米,明顯高于水電部門收費標準,差額部分成為“二房東”又一收入來源。 向承租企業(yè)收取基本電費似乎是廠房轉租的行規(guī),基本電費也就成了“二房東”的額外收入,與電費、水費的溢價部分一道,進了“二房東”的腰包。 熊先生反映,去年11月初,“二房東”提出,整個廠區(qū)電費虧損嚴重,懷疑企業(yè)“偷電”,認為企業(yè)安裝的電表存在問題,要求購買安裝一個新電表和互感器,與原電表進行檢測對比。連續(xù)6天檢測對比后,顯示原電表存在一定誤差,“二房東”由此認定熊先生的企業(yè)“偷電”成立,要求企業(yè)補繳電費近16萬元,并繳納滯納金近14萬元。 熊先生感覺其中有詐,因為電表一直由“二房東”管理。隨后,“二房東”一次次以斷電、阻擋生產等手段,逼迫企業(yè)交錢,一度驚動警方,“二房東”人員曾因此被拘留。 熊先生說,廠方最終禁不住“二房東”的威脅,遣散了工廠員工,工廠停頓至今已有幾個月時間。 熊先生稱,從“二房東”在另一處廠房的承租戶那里獲悉,一個承租戶遭遇了跟自己一樣的“偷電”事件,按倒推法,“二房東”要企業(yè)主補交300多萬元。經多輪抗爭,企業(yè)被迫繳納了60萬元,企業(yè)主夫妻幾次欲與“二房東”同歸于盡。該企業(yè)主了解熊先生的遭遇后,似乎看清了“二房東”的套路,已向公安剖門提起刑事訴訟?!岸繓|”獲悉后,轉而委托東莞市江西商會有關人士向受害者求和。 打不完的連環(huán)官司疑點重重 警方和有關部門的一次次干預,沒能化解企業(yè)與“二房東”的糾紛,房東代表、“二房東”和承租企業(yè)卻陷進了連環(huán)官司。 先是房東代表不能按月收到租金,按照合同約定,通知“二房東”于2017年12月30日返還廠房,結清費用,但“二房東”不予理會。隨后,房東代表于2018年1月5日將“二房東”告到法院,請求判令“二房東”立即返還租賃廠房。 1月26日,“二房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熊先生的工廠支付“偷電”事件期間的租金及滯納金。后來,“二房東”補充訴訟請求,討要“偷電”事件中計算出的電費差額及利息,還要求廠家支付“二房東”聘請保安看守舊電表及廠房的工資。 深受工廠被逼停之苦的熊先生,1月27日即向警方報案,稱遭遇“二房東”敲詐勒索。“二房東”起訴追討租金等之后,熊先生立即反訴“二房東”,討要“二房東”多收取的電費(含基本電費)、公關費、工人工資損失、設備損壞及維修損失等,并要求返還廠房租賃押金123000元。 對于房東代表來說,迫切需要盡快趕走“二房東”;對于企業(yè)主熊先生來說,最需要的是擺脫“二房東”的糾纏,因為停擺的工廠到了生死存亡的邊緣。也許,“二房東”正是利用了房東代表和承租企業(yè)等不起的焦慮感,以“我是流氓我怕誰”的姿態(tài),跟房東代表和承租企業(yè)大打消耗戰(zhàn),逼他們息事寧人。 遭遇了這樣的“二房東”,一手房東和租賃廠房的中小微企業(yè)主也許該形成共識,一定要慎重選擇“二房東”,避免掉進“二房東”設置的租賃陷阱。 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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