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詩說:朱門酒肉臭,路有餓死骨。在古代,人與人之間的貧富差距非常大,大量的財富和土地,都集中在官僚和地主的手中,普通農民,雖然日夜工作,卻還是不能解決溫飽,甚至有一技之長的工匠,也只能如履薄冰的過日子。這些普通民眾,平時已經生活得相當的清貧,如果突然再攤上點事兒,比如生病了,得罪人了,整個家庭就會如臨大敵。 在以前,很多平民解決突發(fā)情況的方法,就是賣掉自己的孩子。這在古代并不犯法,一般會被賣到富人家、地主家、官聊家,男的給人當伙計,女的給人做丫鬟。簽了賣身契的伙計和丫鬟,他們的命運就完全掌握在主人的手里,主人可以再轉賣他們,丫鬟和伙計之間婚配之后生的孩子依然是主人的奴隸,不出意外的情況下,他們將世世代代為奴。 比起伙計,丫鬟的命運具有更多的可能性,最好的一種命運是被男主人看中,收為自己的妾室,從此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生下來的孩子,也擺脫了奴隸的命運;次一點的命運,是被主人賣給另外的一家做老婆,這種存在不確定性,如果對方是個好人家,哪怕是個老實巴交的人,她也算從此有了人身自由,生下來的孩子也不會為奴, 如果嫁給那些兇狠變態(tài)之徒,她們就是從一個火坑跳到了另外一個更深的火坑;命運再次一點的丫鬟,就是與同為奴隸的伙計結為夫妻,世代為奴,多么悲哀;命運最不好的丫鬟,那是那些終身未曾婚配,最后年老體弱,活干不動了,被主人趕出家門的了,最后她們只能靠乞討為生,死了都不會有人知道。 從小被父母賣身為奴的丫鬟,長到十幾二十歲的時候,是她們人生的關鍵節(jié)點。對于她們來說,這時最大的盼頭,是能夠成為男主人的小妾,可是男主人身邊的丫鬟眾多,不可能最后都收為妾室,女主人也不是省油的燈,所以成功的幾率不大。但是她們到這個年齡的時候,被男主人占有身體的幾率卻是非常大,一是因為她們本來就是奴隸,所有權歸主人家;二是因為她們也非常希望能夠被主人臨幸,畢竟這是當上小妾的必經之路。所以在當時,被主人占有了身體的丫鬟,也司空見慣的,然而要想真正當上小妾,就要看手段了。 丫鬟的命運如此的悲慘,父母卻仍是把自己的女兒往火坑里推,那到底是能得到多少錢呢?明朝末年有一部小說名叫《醒世姻緣傳》,第36回,寫了這樣一個事情。一個做裁縫手藝的工匠,不小心將別人一塊昂貴的布料做壞了,沒有錢賠,只好將自己才11歲的女兒,送到市面上去賣。裁縫給自己的女兒出價七兩銀子,專門買賣丫鬟的中介婆子,領著小女孩走了四五家大戶人家,這幾家出價最多的是四兩銀子,最后討價還價,勉強賣得五兩??梢娫诋敃r,四五兩銀子,買一個小丫鬟已經算是高價錢。當然,這個小女孩只有11歲,還干不了重活,還得主人家慢慢養(yǎng)大,在此期間,主人還會著重培養(yǎng)她一些技能,例如做飯呀刺繡啊之類,等她技能成熟了,十七八歲的時候再轉賣出去,這樣就等于主人家白白使喚好幾年,最后還能賣個更高的價錢。這樣一個能夠獨當一面的十七八歲的大丫鬟,又能賣多少錢呢,據記載可以賣到二十兩左右,這個差價可以再買幾個小丫鬟了。 那么一兩銀子在明朝末年又是一個什么樣的概念呢?據說明朝一個平民一年的生活用度加在一起,二兩銀子足夠了。如果是種地的,糧食可以自給自足,平時花錢只是買點油鹽醬醋,那么一個平民一年一兩銀子都有富余。有人通過米價,來折算銀子與人民幣之間的匯率,得出結論,在明朝末年,一兩白銀折合人民幣大概為500塊錢。不種地的一家三口,一年大概花3000塊錢人民幣。古代平民都過著怎樣的生活,真是讓人匪夷所思啊。 如果這么算,再來看古代丫鬟的身價,基本賣一個小丫鬟,夠一家人生活個一年半載了,賣一個大丫鬟,一家人幾年不用愁吃喝。 在苦難的折磨下,在金錢的驅使下,有多少平民百姓家的閨女,從此走上不歸路?。?/p> (碼字不易,喜歡的點個贊哦?。?/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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