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圖 沙河口區(qū)男子張濤(化名)癡迷偷窺,經常穿著迷彩服游走于大連周邊的山林間,尋找野合之人借機偷看并敲詐。 一次,張濤在開發(fā)區(qū)一座山上看到一對男女在“車震”,于是冒充看山員上前,隨后與當事男子發(fā)生爭執(zhí)。 偷窺野合捅死當事男子 1963年出生的張濤家住沙河口區(qū),2015年以前在一家食品公司開貨車。 1998年前后,張濤發(fā)現自己有偷看別人發(fā)生關系的怪癖,于是他經常騎摩托車游走于大連周邊的山林間,尋找野合之人趁機偷窺。 1999年的一天,張濤在旅順一座山上看人發(fā)生性關系,后來冒充看林員,對方當時給了他200元錢。事后張濤給那名女子打傳呼要錢,被公安機關抓獲,并被判勞動教養(yǎng)。 2012年9月7日13時許,張濤騎摩托車來到開發(fā)區(qū)大連大學后邊的大黑山。他看見一臺轎車停在小道邊上,猜想有人在這里“車震”,便將摩托車停在樹林里,換上事先準備好的迷彩服,戴上帽子和墨鏡,還將一把彈簧刀揣在上衣兜里。 隨后張濤朝轎車走去,快到時,張濤看見一名赤身裸體的女子下來方便,他大喊了一句:“干什么呢?我是看山的!”女子趕緊上了車。 張濤走到車旁,看見車內還有一名男子,正在穿衣服,而那名女子也在穿衣服。車中男子看見張濤看他倆,就罵罵咧咧的問張濤是干什么的,張濤反問對方在干什么。男子下了車,喊著張濤一起往車后走。 “他問我是干什么的,我說我是干什么的你不知道啊,他就罵了我一句,緊跟著一拳打在我的臉上,把我的墨鏡的一個鏡片打碎了。我倆撕扒了一會兒,我沒打過他,我就將我隨身攜帶的彈簧刀拿出來朝他的前胸捅了一刀。之后那個男的拿起一塊石頭要過來打我,我又朝他前胸部捅了一刀。我讓那個男的跪下,他不跪,后來他就倒地了,我又朝他頭部踢了幾腳。”張濤說,廝打過程中那名女子過來拉架,“我當時想把她一起殺了,她一直在求饒,我就沒有殺她。后來我看那個男的不行了,就跑了。” 網圖 故意殺人被判死緩 2000年11月1日,張濤因敲詐勒索被勞動教養(yǎng)一年六個月;2012年11月22日,因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十五日,罰款人民幣1000元。2017年3月30日,張濤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被逮捕。 網圖 警方在張濤家中搜出8把刀、2部經過改裝并帶有天線的手機和9根黑色膠管、兩件迷彩雨衣、一條迷彩雨褲,以及一個黑色自制頭套等物品。 2017年12月15日,大連市人民檢察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對張濤提起公訴。經法醫(yī)鑒定:滕某被銳器刺切胸部致肝臟破裂、肺臟破裂、大失血死亡。 張濤對犯罪事實無異議,當庭辯解其行為應當構成故意傷害罪。 辯護律師認為: 張濤為滿足其偷窺的嗜好而與被害人發(fā)生沖突并廝打,在其面部被擊打后,情急之下持刀將被害人捅傷致死;張濤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受害人家屬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張濤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合計203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張濤持刀捅刺滕某要害部位數刀,造成其死亡的嚴重后果,同時張濤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殺害另被害人張某,其行為嚴重地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破壞了社會治安秩序,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張濤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殺害被害人張某,系犯罪中止。張濤的犯罪手段殘忍,后果嚴重,且其曾因敲詐勒索、毆打多次被處罰,論罪應當嚴懲。但張濤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其持刀捅人的犯罪事實,可對其不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 近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張濤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賠償死者家屬36222元喪葬費。 展開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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