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活在世界上,免不了要對生命源泉,生存價值和死后去向等問題進行思考,尋求一定的解釋,以獲得安慰。我們將這些解釋統(tǒng)稱為生命意識。任何人都擁有一定的生命意識,即使“今朝有酒今朝醉”者,也接受了一種對明天失去希望的生命意識。 人的一生,是一個由生及死的自然進化過程,由于受到生命意識優(yōu)先性的影響,我們通常把死看作是生命的終結,于是死亡意識就成了生命意識的關鍵部分,而任何宣稱掌握了生命奧秘的哲學家,都免不了要對死亡意識做出一定的解釋。這里我們簡單地談談老莊哲學中的生命意識。 老子哲學中的生命意識 在中國思想史上,最早對死亡意識進行哲學考察的是老子的《道德經(jīng)》?!兜赖陆?jīng)》第五十章可以說是老子的死亡觀提要。這一章開篇就是“出生入死”,表明人生是由生到死的過程。實際上無論長壽翁,短命郎,許多人都 “以其生生之厚”。也就是說,大家都拼命求生,結果反被死亡所駕馭,實在可憐至極。在老子看來,人若想不死,關鍵要修道。得道之人“無死地”,所以他的生命不會有損失。 “無死地”是老子死亡觀的關鍵。在老子看來,世間萬物都要經(jīng)歷由生到死,由弱到強, 由小到大,然后又由死到生,由強到弱,由大到小的過程。這一切都因為“道”,是“道”主宰了這一永恒的循環(huán)。而“道”在萬物之中表現(xiàn)為 “物極必反”。因此,如果人們刻意追求生存的話,必然會逆“道”而行,從而加速了由生到死的進程。 所以, 去掉“死地”成了問題的關鍵。老子勸告我們應該“守其母”,如果能守住弱小,就能永遠強大,能保持貧窮,就不會失去富足。也就是說,對于“死地”,人們?nèi)绻軌虿豢桃庾非笊?,便可得永生,這就是所謂“得道之人不爭生”的原因。 然而老子生死觀在邏輯上有著明顯的欠缺。根據(jù)“守其母”的原理,我們可以推出:守其死,則得永生。但老子卻從不說守死。實際上, 當人們追求“無為”時,已經(jīng)是有為了。因此“守”也是一種有為。而且, 在因道的作用而產(chǎn)生的循環(huán)中,兩極之間並沒有終端。換句話說,當人守其弱時, 弱必然轉為強,于是, 要守其弱,復要守其強。顯而易見,“守”是一個不合適的字眼。這一點,在《莊子》里就已經(jīng)解釋得很清楚了。 莊子哲學中的生命意識 《莊子﹒大宗師》中有這么一句話:“死生,命也; 其有夜旦之常,天也?!鼻f子認為,如果道的運作是必然的,而道使萬物循環(huán)運動,那么,生和死也就循環(huán)反復。任何對生死的執(zhí)著都會違反“道”的運作,最終導致徒勞無功。 可見,莊子對“道”的認識較老子深了一層。他認為,《道德經(jīng)》中對生死的劃分實際上和道的運作相沖突。在道的運作下,事物的兩端進行著循環(huán)運動, 因而不可能守住一端。也就是說,在道中,事物並沒有兩端,所謂“彼出于是,是亦因彼”。 由莊子的觀點可得出這樣的結論:生死無別。這樣的話,我們先前所說的生命意識在莊子這里是否已經(jīng)不再成立了呢? 既然莊子認為生死等位,消除了生死的劃分,生命意識這一概念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然而,當我們沿著莊子的思路一直走下去時,我們發(fā)現(xiàn),這一條路一直通往生命的極深處。莊子非但沒有摒棄生命意識的探究,而且向我們展示了一種深沉的生命意識。 莊子認為人們對生死只是作簡單劃分,許多人根本沒有深入地思考過“什么是生,什么是死”。因此他們偏執(zhí)地認為只有生才是好的,死則應被排斥。這樣,生命就被固定在一個方向上了。實際上,每個人都擁有不同的人生觀,人們對死的理解也不盡相同。譬如,在胸懷大志的人看來,追求安穩(wěn)者的生命很可能暗淡無光,如同死人一般。人們都在一定的生活概念的指導下追求生存,結果是徒勞無益,可悲得很。正如莊子所說的:“終身役役而不見其成功, 恭然疲役而不知其所歸,不可哀邪?人謂之不死,奚益?” 也許我們對生命還可以作不同的理解。在莊子看來,人們對兩端的執(zhí)著是問題所在。當人們將一種生活概念作為判斷標準的時候,往往會把自己的生活概念當作“是”,把與之矛盾的生活概念當作“彼”。堅持“是”,排斥“彼”,我們就這樣蒙蔽在自己的概念里,無法領會“彼”的價值。但是,如果我們能夠把握“道”,使得“彼是莫其偶,謂之道樞”,那么,我們就能站在其他角度重新探究生活。在這樣的境界里,“無物不然,無物不可”。這樣的境界,就是所謂的“逍遙”。由此看來,莊子批判的并不是生命意識本身,而是各種自成體系的生活概念。正是由于人們受到一種生命概念的束縛,無法體會其它生命概念的價值,因而無論如何求生,都不能避免死。 然而莊子理論也并非完美。當人們分享了他的生命意識后,往往會變得十分消極。況且,要避免被生活概念所束縛,就應該放棄所有的生活概念。這種放棄使我們變得與世無爭,而與世無爭其實也是一種生活概念,到頭來我們又陷入了先前的泥潭,實在可悲。 莊子要求我們只做一件事,那就是放棄對事物的劃分(即進入“無竟”),其余的就順其自然了。但是,他一方面勸告人們不要執(zhí)著,另一方面卻無法提供一種幫助我們擺脫執(zhí)著的力量,以致不得不要求人們憑借自己的力量來放棄執(zhí)著。最終,他在無數(shù)的執(zhí)著中又增加了一個新的執(zhí)著,即執(zhí)著放棄執(zhí)著。 莊子哲學中對生命意識的思考讓我們接觸到與生命本原同在的沖動。但是,他分裂了“寓諸無竟”和“物化”(從無的境界到分的現(xiàn)實)的力量,從而無法真正地使我們的生活與生命本原緊密聯(lián)結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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