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世紀前,林語堂先生寫過的一篇文章,如今看來仍振聾發(fā)聵,說的是社會有十大俗:一、腰有十文錢必振衣作響。 二、每與人言必談及貴戚。 三、遇美人必急索登床。 四、見到問路之人必作傲睨之態(tài)。 五、與朋友相聚便喋喋高吟其酸腐詩文。 六、頭已花白卻喜唱艷曲。 七、施人一小惠便廣布于眾。 八、與人交談便借刁言以逞才。 九、借人之債時其臉如丐,被人索償時則其態(tài)如王。 十、見人常多蜜語而背地卻常揭人短處。 “十大俗”里頭等俗事,就與錢有關(guān)。 而不管你是否故意振衣作響,還是深藏不漏,人要想變得庸俗似乎總脫不了錢的關(guān)系。 就連香山居士白居易,從人間清流到晚節(jié)不保也是因為錢吧。相傳他年輕時骨骼清奇,有才華有氣節(jié),體察民間疾苦。但到了晚年就墮落了,身居高位,大把撈財。又是蓋豪宅又是養(yǎng)歌妓,家中光歌舞妓,就養(yǎng)了幾百,生活從清苦走向奢侈,名聲便也庸俗起來。人總是在清貧的時候自以為很有骨氣,但真地面對金錢時又缺了志氣。想到自己年輕的時候也是視金錢如糞土,看到油光滿面作威作福的權(quán)貴總少不了鄙夷的神色,心底的不屑蕩漾在唇邊:哼,有兩個破錢有什么了不起,老娘不稀罕。可是從什么時候開始,明白了人家有錢就是了不起了?從什么時候開始不再對權(quán)貴們滿臉不屑而是謹小慎微?也許是從馬路上看到了一張百元鈔票,見四下無人,趕緊幾步上前踩在腳底為快的時候吧。看看,自己越來越庸俗,還真是因為錢。小時候見到地上有分錢,首先想到的是怎么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俗了之后想到的是反正又不知道誰掉的,簡直沒有理由不撿。因為錢,人生的面目開始俗不可耐。我會為了錢而和商販斗智斗勇,明明喜歡卻裝作勉為其難;也會因為沒錢,而在想要的欲望里糾纏,佛系的道貌岸然。還有各種入鄉(xiāng)隨俗,什么事都有規(guī)矩,我們又怎敢免俗?從前覺得人家有錢的人真俗,后來發(fā)現(xiàn)沒錢的人更俗。有錢盡可以招搖過市,俗的財大氣粗,也可以隨便清高清高,去珠穆朗瑪峰上賞賞雪,去香榭麗大道鍍鍍金;沒錢你只能去小酒館、大排檔享受你嘈雜的人生,光影與灰屑并存,劃拳與鶯燕同聲。人多嘴雜,在煙、酒、劣質(zhì)香水味里,互相攀比,盡情炫耀,即使想清高,那也只是假清高。而除了錢的罪因,還有什么讓人們一步步變得庸俗了呢?越來越虛榮,愛面子逢年過節(jié),走親訪友,不管窮的富的都努力上演衣錦還鄉(xiāng)。窮的勒緊褲腰帶也要多添些光彩,富的更是人生豪邁,少不了從“頭”開始來。同學聚會,更多考慮的是怎么艷壓群芳,獨領(lǐng)風騷;把最得意的一面扎成孔雀的尾巴,裝作漫不經(jīng)心自動開屏;你方唱罷我登場,數(shù)風流人物還看今朝。至于童年的友誼,實在想不起太多。開始喜歡別人對自己稱呼某某領(lǐng)導,某某貴人,并沾沾自喜;對別人的慣性贊美信以為真,把別人的熱情寒暄當成莫逆至交;在別人的真心與假意里猜測分析,患得患失。容易在自我感動的深淵里沉淪,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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