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來建筑業(yè)中承發(fā)包雙方因工程造價糾紛引起的仲裁及民事訴訟案件逐年增加,由此產生的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也隨之增多。如何科學、客觀、公正、合法地進行工程造價司法鑒定,顯得尤為重要。本文作者通過具體案例分析了司法鑒定過程中可以采用的一些實用方法,以供借鑒。 關鍵詞: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爭議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公眾的法制意識日益增強,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也隨之增多。但由于建筑工程是一種特殊的產品,糾紛產生的原因很多,這就導致了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復雜性。 在實際工作中,法院和仲裁委(委托方)往往委托專業(yè)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運用造價專業(yè)知識和科學方法對訴訟或仲裁中所涉及的造價專業(yè)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就其本質而言,鑒別和判斷是專業(yè)行為,而不是司法行為,其準確程度取決于鑒定人員的專業(yè)技術水平和職業(yè)道德水準。所以,如何科學、客觀、公正、合法地進行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為仲裁庭或法院審理案件提供技術參考和重要依據(jù),就顯得尤為重要。筆者結合自己十幾年的工作經驗及做過的司法鑒定案例談些體會。 一、案例背景某置業(yè)公司(以下簡稱發(fā)包人)與某建筑公司(以下簡稱承包人)于2004年07月10日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內容包括土建及安裝工程,合同價款為17738萬元,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為暫定價款,工程量按實計算,合同約定了計價依據(jù)及計價方式。 質證資料表明因發(fā)包人拖欠工程款導致工程于2006年6月停工。 發(fā)包人與承包人于2009年06月19日又簽訂了該工程欠款及復工補充協(xié)議,約定了停工損失、工程復工后重新搭臨時設施的計價方法、復工后工程量的計價方法等內容。 質證資料表明因發(fā)包人拖欠工程款,發(fā)包人與承包人于2010年6月解除合同。 筆者所在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接收人民法院委托,對已完工程結算造價進行鑒定。 二、爭議焦點因本工程為特殊項目,截至鑒定時工程仍未完工,存在主要爭議如下: 1、承包人施工的范圍如何界定? 2、已完工程結算造價是否包含甲供材?承包人是否應該提供相應工程稅票? 3、土建甲供材是否應該讓利? 4、拖欠工程進度款的利息如何計?。?/p> 5、甲供材是否應該收取1%保管費? 6、本工程取費標準是適用于幾類工程取費? 7、趕工措施費是否該計??? 8、增加的4臺塔吊塔吊租賃費用是否該計??? 9、基礎工程中干鋪碎石墊層厚度有矛盾,計價時以何為準? 10、二次結構植筋費用可否另行計價? 11、高支模方案經專家論證通過,是否應該增加造價? 三、問題分析1、承包人施工的范圍需要承發(fā)包雙方當事人書面確認。本工程涉及到的工作界面較多,經協(xié)調溝通,委托方補充了雙方當事人書面確認的工作界面資料70頁,為做好本工程造價鑒定提供了基礎資料。 2、本工程鋼材、混凝土為甲供材,發(fā)包人為減少稅務費用支出,要求已完工程結算造價中扣除甲供材價款并按扣除甲供材價款后的工程結算價開具工程發(fā)票。按現(xiàn)行計價規(guī)定,甲供材應計入工程造價并由承包人開具工程發(fā)票。 3、按施工合同約定,本工程承包人按結算總造價(土建甲供材按定額預算價)讓利4%。承包人認為本工程情況特殊,合同簽訂時的讓利承諾是基于本標段工程全部實施而作出的,而工程實際未全部施工,預期利潤未達到,因此要求土建甲供材不讓利。經查閱施工合同及相關規(guī)定,合同中關于本工程讓利約定清楚,并無終止合同讓利基數(shù)調整的約定,因此,應將土建甲供材納入讓利基數(shù)。 4、承包人要求發(fā)包人支付拖欠工程進度款的利息按照民間融資利息計算,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若沒有約定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執(zhí)行,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計付。因此本工程拖欠工程款的利息的計息時間應從應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利率按該期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執(zhí)行。 5、承包人要求甲供材收取保管費,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保管費承包人按規(guī)定收取。按照合同有約定從合同,該工程發(fā)包人須支付甲供材保管費。 6、本工程項目特殊,發(fā)包人認為本工程應該按三類工程取費(按照定額規(guī)定本工程地上部分達到三類取費標準),承包人認為應該按一類工程取費(按照定額規(guī)定本工程地下部分達到一類取費標準)。經認真分析研究費用定額并咨詢工程所在地造價管理部門,本工程按二類工程取費。此取費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認可。 7、發(fā)包人認為根據(jù)合同條款趕工措施費工期在工程竣工完成的前提下,提前30%以上方可計取趕工措施費2%,本項目自2004年開工以來至鑒定時,尚有部分工作沒完成,承包人在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完成工程內容的前提下,不應計取此費用。承包人認為依據(jù)合同約定應該計算趕工措施費。依據(jù)合同約定的費率計算已完工程趕工措施費為172.1721萬元,但工程施工過程中是否存在趕工,是否應該計趕工措施費,不在鑒定人的鑒定范圍,請法庭審理后確定。 8、塔吊租賃費用:本工程比較特殊,總建筑面積為90000m2,其中地下室33000m2、上部為14個獨立四層框架結構組成(其中1#樓為電影院),工期緊,為確保工程能按時交付使用,按現(xiàn)場場地布置塔吊投入為6臺,比正常施工要增加4臺塔吊,根據(jù)合同約定另外增加的4臺塔吊按市場租金計取租賃費用。按承包人提供的租賃合同租賃單價(此租賃費單價發(fā)包人未確認)計算,扣除按定額已經計取的垂直運輸費應增加214725元。但發(fā)包人對租賃費單價有異議。鑒于對有分歧的非技術方面的證據(jù),必須由司法委托人做出是否有效的認定后,方能作為鑒定證據(jù)。鑒定人認為對租賃費單價有效性應由法院定,鑒定人不能越權,此項爭議交由法庭審理后確定。 9、承包人認為應按圖紙會審記錄上300mm厚計價,發(fā)包人認為應按監(jiān)理審批的施工方案計價,兩者差價為280950元。該處施工做法有矛盾,鑒定人應遵守從約原則、從新原則,即新的約定可以推翻原有約定,鑒定時以監(jiān)理審批的施工方案計價。 10、承包人認為二次結構植筋費用應該另行計價(圖紙會審中提到結構沒有預留的要植筋)。二次結構鋼筋是植筋還是預留是承包人采取的施工方案,不影響工程造價的計算。 11、1#樓為電影院,結構復雜,高支模方案經專家論證通過,鑒定時按定額計算超高費用,要求另行增加費用缺少計算依據(jù)。 四、啟示通過對本案例的分析及筆者近年來從事鑒定工作的經驗,鑒定人開展鑒定工作時應該注意: 鑒定資料方面,要區(qū)分其法律效率,分兩類,一類是證據(jù):要經過法庭質證的,可以作為鑒定依據(jù)寫進鑒定報告中;另一類是參考材料,是鑒定時作參考的,沒有經過質證或雙方有爭議,鑒定時只能參考,不能作為依據(jù)寫進鑒定報告中。當事人提供的所有材料都必須由法院轉交給鑒定人,鑒定人不能直接接受當事人提供的材料。主要依據(jù)材料鑒定人拿不準時要及時與法官溝通。鑒定材料的有效性由法院定,鑒定人不能越權。鑒定要遵守從約原則、從新原則,遵守當事人意愿,鑒定時不能以規(guī)范規(guī)定不符合來改變約定,新的約定可以推翻原有約定。 鑒定人員出庭問題。許多鑒定人員沒出庭經驗,可以采取旁聽方式熟悉。出庭人員要熟悉庭審流程,只對報告內容負責,要圍繞報告回答問題,答辯時不要受當事人情緒左右,要冷靜,難以回答的問題可以庭后書面答復,不能答錯。出庭人員要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溝通能力、心里素質和應變能力,對專業(yè)知識要精通。 由于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困難和復雜程度,作為一名合格的造價鑒定人員不僅要有豐富的造價工作經驗,還應具備其它其它多方面的知識,如法律、工程技術、財務會計等,同時要有較好的判斷能力、協(xié)調能力、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在鑒定過程中,要了解各方當事人的利益所在、平衡點所在及其最為關注的問題,充分運用心理學和各種談判技巧,使當事各方以客觀務實的態(tài)度正確對待分歧,爭取當事人的積極配合,最大限度地消除當事人對鑒定結果的疑慮。 總之,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結果,與法院判案結果相關。因此,鑒定人必須清醒認識鑒定責任,一定要堅持客觀公正的辦事原則和職業(yè)道德,以精良的業(yè)務水平為法院和仲裁委正確解決建筑領域的經濟案件提供良好服務。 本文來自《科學與財富》盧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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