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日坐梟或梟重者,因食而疾。 解釋,柱中梟多者,狼吞虎咽,飲食無節(jié)制,梟神奪食,因食而廢。原文:月上帶殺或傷官,行傷官運(yùn),防眼疾。 解釋,月上傷殺主眼疾,故行傷官運(yùn),遇之為患。 原文:丙丁旺,疾病難防,咽啞中風(fēng)。 解釋,丙丁巳午火受虧主舌苦、咽啞,丙丁火太過、受克均主心臟受損而咽啞。 原文:日時(shí)居衰地,疾病難愈。 解釋,日時(shí)主中晚年,古人也把日時(shí)作為衡量人的命運(yùn)主要的方面。故日時(shí)衰,指老年之病、宿疾難治或命中之病,終生難除。 原文,壬癸加土旺,下肢虛耗。 解釋壬癸亥子局北坎,主病在下,又壬為脛,癸為足。土旺克水,下肢有損。 原文:身弱殺強(qiáng),逢殺地,不死也病兇。 解釋.身弱忌殺克身,再逢殺旺地,其災(zāi)不可測(cè)度,輕者疾病,重者致命。 原文:金遇旺水,傷筋骨之疾。 解釋.金生冬月,或水極旺,為金寒水冷。 原文:亥子加巳午,眼疾。 解釋,巳午為火,火為目,受克目疾。 原文:日弱食傷重重,頭昏之疾。 解釋,身弱又泄氣過多,易犯頭昏頭痛病。 原文.甲木遇火多,多犯精神之病。 解釋,甲為頭,甲木生火而耗氣,故也主精神之疾,如神經(jīng)衰弱,神 經(jīng)病等。 原文.柱中亥子多者,主疝氣,丙子壬子尤應(yīng)。 解釋:丙主小腸,壬子主膀胱水道,丙丁火見壬癸亥子多者,主小腸疝氣。水多太過者,主胱膀水道失調(diào),故病。 原文四柱火多,少年膿血之災(zāi)。 解釋:火太過者,瘡痍膿血、小便淋漓等疾。少年火氣盛,故易患疾。下同。 原文:女犯?jìng)伲a(chǎn)厄帶疾。 解釋.傷官主傷身之災(zāi)。女犯?jìng)?,不但平時(shí)易傷,生孩子時(shí)也有傷身之苦,并因生產(chǎn)留下后遺癥。 原文:婦逢天月二德,無產(chǎn)厄。 解釋.天月二德是福德之星,凡命遇之一生少病,又是一顆逢兇化吉之星,一切兇厄,皆煙消云散,故婦命逢二德決無產(chǎn)危。 原文:日主七殺并梟神,妻多小產(chǎn),血?dú)獠徽{(diào)。 解釋,男命日坐七殺或梟神,均為妻臨兇神,主有血光之厄,故多小產(chǎn),血?dú)獠徽{(diào)。 原文:女逢梟神非為吉,產(chǎn)難驚人病亦危。 解釋:梟神奪食為奪子,女命逢之,難產(chǎn)。 原文年干逢傷官,時(shí)逢羊刃刑沖,歲運(yùn)逢梟刃,決主產(chǎn)厄。 解釋.傷官、羊刃、梟神,命犯刑沖,婦人逢之,歲運(yùn)又逢,決主難產(chǎn)。 原文:日時(shí)犯勾絞,多產(chǎn)厄。 解釋,女命日時(shí)有勾絞煞,主生產(chǎn)不順利,故犯之不利產(chǎn)丿 L。 原文:女犯卯酉主墮胎克子,肋疾血刺。 解釋,卯酉相沖克為正對(duì)沖克,沖則動(dòng),動(dòng)則胎墮、流產(chǎn)。又卯木為肋,受克有疾。 原文:傷官制伏太過,防傷殘目疾,足跛之疾。 解釋,主要指月上傷官逢印旺印多?!稖Y海子平》有:“月上傷官,不瞎則破。 原文土虛水盛,防傷殘。 解釋.土能克水,水多土流,子位坎宮之水與土相刑,定有失步之虞,故下部殘疾。又水若遇刑主頭面易損,故水盛見土刑傷。 原文:羊刃重重三四,必防盲聾之疾。 解釋:羊刃為血刃兇物,羊刃重重為身太旺必刑傷致殘。如土多而見巳午羊刃重重幫身而無木氣,主聾瞎疾。蓋因水不流而胃氣不順。氣不通則為瞎也。 原文:傷官重重,腰腳骨傷殘。 解釋,申屬刑,為眾陰,傷官殺重,主筋骨傷殘。 原文:三刑失合,破相傷身。 解釋:三刑無合而刑害,必有傷破。 原文:刑多終有傷殘。 解釋刑主刑傷,疾病傷殘。如水土相刑無救助,定有失步之虞,金水相刑為鬼煞,多應(yīng)上喘之疾,子卯相刑主下部之疾。 原文:卯本沖破,防癱跛。 解釋:甲乙寅卯受庚辛申酉刑沖破害,主肝膽驚悸勞碌,手足麻木,左癱右瘓,跌撲損傷等病殘。 原文:一殺三財(cái)雙火主目疾。 解釋,己日見火為印,見乙木為殺,見水為財(cái),財(cái)殺印連續(xù)相生,火旺身旺主目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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