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雖然總覺得磨合是感情中的必要之惡,不過我總覺得好的伴侶關系,根本就不應該有需要嚴重磨合的部分。
這在感情策略上是個非常不合理的舉動。 我個人甚至覺得如果感情上常態(tài)的需要「彼此磨合」,那這段感情是有問題的了,應該當機立斷將關系停損。
這概念可能有點驚世駭俗,有人肯定會以「不可能找到百分之百契合的另一半」來反駁我。
話是沒錯,誰也不可能找到另一個完全跟自己相同的人,總會有些大家要相互調適的地方。 只是從我的觀點而言,「調適」跟「磨合」是大不一樣的。
「調適」這件事應該是無所謂,輕松,毫不勉強的。
你為了對方調適后,甚至根本不會再記得這件事。
比方說吃東西的口味差異,當對方不喜歡吃辣,自己喜歡吃、但沒有到餐餐非吃不可的程度,那兩人吃飯時,一起點些不辣的食物即可。這是一種調適。
畢竟這種程度的配合在心情上很輕松,雙方不需要不斷溝通,不會生氣或吵架,也幾乎不花時間就能立刻達成共識。
但是所謂「磨合」,就是那些會導致情侶吵架、要不斷溝通的議題:
比方說用錢的方式、處理事情的方法、跟哪些人做朋友、兩人相處的距離拿捏、該多么聽家人的話、該重視朋友到甚么程度、與其他異性該怎么相處、如何看待隱私權與秘密、未來要做甚么事情、對工作和家庭的看法、教養(yǎng)子女等等。
這些絕不可能因為生氣、溝通、協(xié)調就讓另一個人輕易做出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