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風、空調系統(tǒng)的防火防爆原則 1)甲、乙類生產廠房中排出的空氣不應循環(huán)使用。丙類生產廠房中排出的空氣,如含有燃燒或爆炸危險的粉塵、纖維,應在通風機前設濾塵器對空氣進行凈化處理,并應使空氣中的含塵濃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之后,再循環(huán)使用。(2015年考點) 11)凈化有爆炸危險粉塵的干式除塵器和過濾器,宜布置在廠房之外的獨立建筑內,且與所屬廠房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干式除塵器和過濾器,可布置在廠房的單獨房間內,但應采用耐火極限分別不低于3.00h的隔墻和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 ①有連續(xù)清塵設備。 ②風量不超過15000m3/h,且集塵斗的儲塵量<60kg的定期清灰的除塵器和過濾器。 二、通風、空調設備防火防爆措施——重點 6)防火閥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有熔斷器的防火閥,其動作溫度宜為70℃。 9)公共建筑的廚房的排油煙管道宜按防火分區(qū)設置,且在與垂直排風管連接的支管處應設置動作溫度為150℃的防火閥。 11)燃油、燃氣鍋爐房在使用過程中存在逸漏或揮發(fā)的可燃性氣體,要在燃油、燃氣鍋爐房內保持良好的通風條件,使逸漏或揮發(fā)的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氣體的濃度能很快稀釋到爆炸下限值的25%以下。 |
|
來自: 昵稱37008601 > 《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