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約907字,閱讀需3分鐘 據(jù)媒體報道,郭敬明已向法院起訴,指控作家李楓捏造事實,損害其名譽,情節(jié)嚴重,已構成誹謗罪,應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前,李楓在微博發(fā)長文爆料郭敬明曾對自己和其他男作家性騷擾、性侵犯,郭敬明則很快否認,并稱已讓律師處理。 北京時間“銳評”要為郭敬明起訴的勇氣點贊,希望他能夠堅持到底。 實際上,關于郭敬明的各種“緋聞”已經(jīng)有點數(shù)不過來了,從他跟女明星到他跟男明星,連韓寒說過的“男女有別”都引發(fā)了各種解讀,至于坊間傳聞的各種段子,甚至還有他跟姚明一起洗澡“撿肥皂”的調(diào)侃,有些內(nèi)容頗為“辣眼睛”,甚至已經(jīng)上升到人身攻擊的程度,在此銳評君無需贅述。 然而這次李楓的指責,應該是第一次有人直接站出來說郭敬明“性侵”,這樣似乎印證了很多人以往的猜測,加之郭敬明以往抄襲的丑行,以及粉絲為其“招黑”的蠻橫辯護,讓很多網(wǎng)民站隊到李楓一邊。 但正如銳評君之前在《拍過再多爛片 郭敬明也有否認性侵的權利》中說過的,郭敬明當然也有公民合法權利,也有否認網(wǎng)絡曝光指責的權利,當然也有起訴的權利。 但一開始銳評君不認為郭敬明會起訴,尤其是刑事訴訟,因為這種事情既然屢見不鮮,也沒見郭敬明真的去起訴誰,更何況還能稍微炒作一下已經(jīng)開始有些不太景氣的郭敬明指導的電影或者新出圖書,某種程度上還幫郭敬明延緩了一下在影視市場的頹勢。 不過郭敬明這一起訴,首先要查清的就是是否真的“性侵”了李楓,雙方必須舉證來證明自己的觀點,不再是區(qū)區(qū)口水戰(zhàn)可以收場的;同時郭敬明一些個人隱私或許也會曝光,盡管可以申請不公開審理,但是判決肯定是要公開的。 而關鍵是,如果郭敬明勝訴當然對他有利,但只要起訴也就有敗訴的風險,偏偏刑事訴訟是疑罪從無原則,也就是說除非證明李楓所說的都是謊言,并且證明其足以達到貶損人格的程度,這個難度并非普通的民事訴訟可比。 而一旦敗訴,或者雙方和解,都會讓關于郭敬明的各種傳言更加進一步被“做實”,甚至反而“幫了”李楓。 當然,郭敬明敢于起訴,說明他已經(jīng)想好面對各種可能,但仍然要為郭敬明起訴的勇氣點贊,希望他不要隨便撤訴,不要輕易和解,把關于自己的傳說索性來個一次性地澄清,這樣對他和對他的粉絲都好。 文/北京時間評論員 佘友獨 如有新聞線索,歡迎爆料。郵箱:btimecf@btim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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