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jié)
諸神指用神、原神、忌神、仇神、進神、退神、伏神、飛神等。 一、用神(所測對象的稱謂) 1、六親取用 六親即父母、妻財、官鬼、兄弟、子孫。 例測官運以官爻為用神,官爻坐世或官爻生世為有官運,動爻來生之更佳;測學(xué)業(yè)以父母爻為用神,父母爻旺或父母爻坐世、生世為學(xué)業(yè)有成,學(xué)績優(yōu)良;測財運以妻財爻為用神,妻財爻坐世、生世、克世、合世、沖世均主財運好,生合為最佳,沖克欠美;測父母以父母爻為用神,父母爻坐世或生世爻者倍受父母溺愛、妻財爻坐世者對父母欠孝順;測婚姻男以妻財爻為妻,女以官鬼爻為夫君,兩官兩財主多婚或生離外遇;測子孫以子孫爻為用神;測兄弟姐妹以兄弟爻為用神;用神旺衰需看五行生克。 2、五行取用 五行取用乃我所創(chuàng),它實系宇宙隱物質(zhì)的五行化身,即申酉金為金石、車輛;巳午火為火電、飛行器物、鳥類;木為生火生電物,為舟船艦艇;水為水、油、液體類;土為泥土、沙淤及四墓四庫;詳見第二章第二節(jié)第八項“五行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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