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一房多賣 重復抵押597套房騙款數(shù)億元曾出任深圳市湖南商會常務副會長、控制多家投資地產(chǎn)公司的龍某生于昨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他被指控將其公司開發(fā)的某地產(chǎn)項目一房多賣,詐騙金額數(shù)億元。法庭上他多次強調(diào),借了9億多高利貸還了24億多,死都還不清了,意指被高利貸給拖垮。 昔日是成功企業(yè)家 龍某生,1961年出生,湖南祁東籍,名下有多家地產(chǎn)公司與投資公司。從公開信息來看,其公司主要致力于土地的倒賣,如其在深圳通過與村集體股份公司合作購買土地,在東莞則是與當?shù)劓?zhèn)政府合作先征地,再掛牌出售從中獲利。 公開信息顯示,其控制的廣東中銀鵬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曾于2008年、2009年期間,以1500萬元的價格從深圳觀瀾村集體股份公司處收購數(shù)十萬平方米土地從事舊村改造工程。這些地塊以及案發(fā)前的估價顯示,深圳觀瀾黎光老村及背虎嶺舊城改造項目,暫定7億元;深圳觀瀾黎光蝴蝶地項目,面積為23萬平方米,擬售10億元左右;背虎嶺項目,面積為11萬平方米,商住土地,擬售8億元左右。三塊地加起來轉(zhuǎn)讓價格高達約25億元。 除此之外,龍某生控制的?;凸具€與東莞市塘廈鎮(zhèn)政府簽訂協(xié)議,合作征收東莞市塘廈鎮(zhèn)大坪社區(qū)(莞深高速大坪出口南側(cè))約45萬平方米土地。這一地塊被征收后,分為四個地塊,于2013年開始逐步掛牌出售。2013年6月26日,第一塊土地被某投資公司以4.421億元競得,2013年10月30日,其他兩塊土地被東莞一家地產(chǎn)公司以9億多元價格競得。2013年12月11日,第四塊土地被深圳一家投資公司以6.73億元價格競得。 從公開信息來看,龍某生的公司從第一塊土地中分得約5000萬元,其他分給鎮(zhèn)政府。從第二、三塊土地中分得8億多元,第四塊土地的分成情況則沒有顯示。公開信息也未顯示出該公司的征地成本,無從知曉其公司獲利情況。 表面上看,龍某生所涉生意龐大。他也曾是內(nèi)陸政府的座上賓,被認為是湖南祁東籍的成功人士。在法庭上他描述,2012年回鄉(xiāng)祭祖時,就開了五部轎車回家。但從檢方指控來看,龍某生在2011年3月便因為借高利貸,陷入資金鏈緊張無力償還的局面。有資料顯示其債權人超過百人。 被賣得最多的一套房有五個業(yè)主 龍某生涉嫌的主要犯罪事實正是與前述地產(chǎn)項目有關。檢方指控顯示,龍某生在開發(fā)前述地產(chǎn)項目時,評估需要投資1 .1億元,他實際出資7000萬元,向他人借款4000萬元。此后又陸續(xù)向多個高利貸債主借款,以及引入其他投資人,公司股權歷經(jīng)變更,最終龍某生僅占20%股份。 早于2011年3月,龍某生因為資金鏈斷裂,已無力償還巨額高利貸,遂通過股權質(zhì)押的方式與放高利貸的鐘某財簽訂《借款合同》,借款2億元,將當時尚持有的75%股權轉(zhuǎn)給鐘某財?shù)拇砣?。?011年10月,廣盈達公司的印章、財務章、營業(yè)執(zhí)照已被鐘某財控制。 檢方指出,此時龍某生實際上已經(jīng)失去了對公司的控制權,但是為了償還個人債務,他私刻廣盈達公司的公章,通過廣盈達公司銷售部經(jīng)理胡某以及其他多人對這一項目進行銷售。 統(tǒng)計顯示,廣盈達公司所擁有的三四棟物業(yè)中,僅有163套房源。但是2012年年底到2015年4月期間,龍某生及其代理人用假公章簽署購房合同,通過“一房多賣”、“一房多抵”、“又抵又賣”等方式賣房、抵債,重復銷售和重復抵押房產(chǎn)總計達到597套。 審計顯示,龍某生共收取了203套房屋購房人的房款4 .5億元,這些款項有2.8億被用來償還71個債權人債務。6596萬用于支付項目工程款,還有2613萬元用于公司日常開支,1385萬元用于支付賣房介紹費。 而通過抵債以及抵押形式騙取款項則達到9.8億元。這其中涉及房產(chǎn)、商鋪以及車位。其中有127套房被“又賣又抵”。在這些房產(chǎn)中間,被賣得最多的一套房,共有五個業(yè)主。被抵押次數(shù)最多的則有兩套房,各自被抵押了五次。 檢方認為龍某生這一行為已經(jīng)涉嫌合同詐騙罪,并認為其私刻公司公章的行為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昨日庭審中,龍某生承認對合同詐騙罪的指控。但他表示,之所以一房多賣多抵,是因為被多個債權人逼債,債權人已經(jīng)威脅到其家人孩子,逼著他賣房套現(xiàn)。對于私刻公司印章的指控,他則認為刻的是自己公司的印章,不能算犯罪。 當庭痛哭稱一指控系被冤枉 除了這一指控外,檢方指控龍某生因為欠債,還涉嫌另一宗詐騙案。2013年期間,龍某生曾向童某名借款2000萬元人民幣,之后陸續(xù)還款,到2014年已經(jīng)無力償還,連本帶利欠款在1000萬元左右。 為了歸還這筆欠款,2014年4月7日,龍某生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以能給被害人張某所有的位于深圳市大鵬新區(qū)南澳街道南隆社區(qū)編號為“海貝灣G 3”號別墅辦理紅本房產(chǎn)證為由,從張某手上騙得該別墅的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農(nóng)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普通差申報收件回執(zhí),房屋權益轉(zhuǎn)讓協(xié)議書、房屋租賃合同原件。 2014年10月29日,龍某生通過虛假簽名,在張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冒用張某的名義,擅自以1000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這一別墅轉(zhuǎn)給自己的債權人童某名。 不過,對于這一指控龍某生并不承認,稱這一房產(chǎn)本身就是他所有,由他在2012年花費1560萬元購置。說及這一案情時,他在法庭上情緒激動,先是稱如果是自己干的,槍斃都行,但這一指控確實冤枉,是被人挖坑陷害。說到激動處,痛哭流涕,懇請法庭查清事實。 實際上這一房產(chǎn)系違法建筑,并未進行產(chǎn)權登記,轉(zhuǎn)讓是通過簽署合同的方式。檢方認定龍某生涉嫌詐騙罪,有兩份重要的證據(jù),一份由龍某生于2012年出具的聲明,主要內(nèi)容是指其不享受此房屋權益,這表明其并非此房產(chǎn)業(yè)主。另一份重要證據(jù)則是2014年出具的借條,顯示其將房屋的有關文件從張某處借出。 龍某生辯稱,他購置這一房產(chǎn)后,原本只有900多平方米,加建達到3000多平方米。為了感謝介紹人———大鵬某單位負責人為其介紹房產(chǎn)并壓價,他還借給對方一輛車,以及為對方裝修提供了70萬元的大理石。他辯稱,只是由于購買時由張某先行墊資,因此相關證件由張某扣留。等到2014年其將款項償還得差不多,張某遂將證件還給他,并非他將證件騙出來。 “違法建筑不可能辦理產(chǎn)權證,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我以辦理紅本為由怎么能騙得到證件?”龍某生當庭質(zhì)疑。 對于用來控罪的兩份重要證據(jù),龍某生辯稱,實際上是2015年他因為其他案件被羈押時,張某托人到看守所傳話,授意他簽這兩份文件,以證實其不擁有產(chǎn)權。而張某則可以通過訴訟主張權益,將房產(chǎn)奪回,日后兩人理清債務后,可將房產(chǎn)歸還。但沒有想到的是,最后這兩份材料竟成為張某指控他的重要證據(jù)。 公訴人對這一說法表示詫異,問其為何在公訴人提審時沒有說明。他則稱提審時沒有涉及這塊內(nèi)容,并表示羈押期間曾向偵查機關反映過這一問題。龍某生懇請法庭,通過司法鑒定,查清這兩份文件上簽字形成的時間。他還認為,如果鑒定不出形成時間,可以鑒定兩份文件簽字的時間間隔。他解釋稱,這兩份文件從日期上相差兩年,但是實際的簽署日期前后不過一個星期,希望通過司法鑒定能確定兩份文件的時間間隔。 庭審現(xiàn)場 當庭稱借了9億高利貸還了24億 涉案地產(chǎn)商:死也還不起了 昨日庭審中,談到借高利貸龍某生也數(shù)次嘆息。他曾在回應公訴人訊問時辯稱,自己在借款的時候,是有能力償還的,公司應收款就高達幾個億。但公訴人直指,“你所說的應收款有多少是實際能收回來的?你有多少資產(chǎn)是被法院查封了你知道嗎?”龍某生則低頭不語。 公開的資料顯示,龍某生深圳、東莞等地被多名債主訴上法庭,大量資產(chǎn),包括在東莞的高達8億元應收款都被查扣。龍某生在庭審期間,也曾表示所借高利貸大多是八分息,9億多已經(jīng)償還了24億,可謂是“死也還不起了”,更表示因為欠債家人都遭威脅。 涉案人 龍某生 曾任深圳市湖南商會常務副會長、控制多家投資地產(chǎn)公司 開發(fā)地產(chǎn)項目時,評估需要投資1.1億元,他出資7000萬元,向他人借款4000萬元。 此后又陸續(xù)向多個高利貸債主借款,以及引入其他投資人。 2011年3月,龍某生資金鏈斷裂,無力償還巨額高利貸,遂通過股權質(zhì)押方式與放高利貸的鐘某財簽訂借款合同,將75%股權轉(zhuǎn)給鐘的代理人。同年10月,龍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權。 為了還個人債務,龍私刻公司公章,對公司163套房源實行“一房多賣”、“一房多抵”、“又抵又賣”,重復銷售和重復抵押總計達到5 9 7套。 作者:李亞坤 更多精彩內(nèi)容歡迎搜索關注微信公眾號:騰訊財經(jīng)(finance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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