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5個月的等待,目前已有無錫市、武漢市、河南省、北京市、深圳市、江蘇省、河北省等三十省市出臺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政策。具體如下: 一、新能源汽車優(yōu)惠政策 (1)無錫市:最高可補貼2萬元 2016年無錫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發(fā)布,根據(jù)細則,續(xù)航里程在100到150公里的純電動車每臺補貼1萬元,150公里到250公里的每臺補貼1.5萬元,超過250公里的每臺補貼2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的新能源汽車補貼都只有1萬元。和省補一樣都比去年有所下降。 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無錫市財政補貼標準 ?、偌冸妱映擞密?、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單位:萬元/輛)
?、诩冸妱?、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等客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單位:萬元/輛) 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專用車、貨車每輛補貼1.5萬元;純電動專用車、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助400元(最高補貼不超過3萬元)。三、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專用車、貨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 ③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單位:萬元/輛)
(2)河南?。杭冸妱庸卉囎罡呖裳a貼8萬元 《河南省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助和節(jié)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節(jié)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標準,根據(jù)車長不同,純電動公交車一輛車每年補助4萬元至8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車補助2萬元至4萬元;燃料電池公交車補助6萬元;超級電容公交車補助2萬元;非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車補助2萬元。補助資金應當??顚S茫~用于補助實際運營方。 節(jié)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標準(2015-2019年) 單位:萬元/輛/年
(3)深圳市:新能源公交車最高補貼45萬元/輛/年 深圳出臺新能源公交車示范推廣期運營補貼辦法,最高補貼45萬元/輛/年,辦法還對補貼資金撥付程序以及監(jiān)督管理等方面進行規(guī)定。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013年6月1日之前投入的以融資租賃方式購置的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標準為26萬元/輛/年;2013年6月1日(含6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投入的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標準為45萬元/輛/年;2016年1月1日之后投入的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標準根據(jù)企業(yè)實際支付購車價適當退坡,補貼退坡額度為新投放的新能源公交車購車價在2015年基礎上(2015年單車價格為100萬元)下降額的12%;更新車輛的運營補貼標準根據(jù)更新時間按照前三項標準與各公交特許經營企業(yè)在財政定額內單車補貼金額的差額確定(即更新車輛單車年度補貼=新增車輛單車年度補貼-定額內單車年度補貼),其中深圳巴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定額內補貼為24.42萬元/輛/年,深圳東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為22.91萬元/輛/年,深圳西部公共汽車有限公司為23.79萬元/輛/年。 (4)海南?。喊l(fā)布推廣新能源汽車實施意見,省內1:1配套補貼 為加快推進我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海南生態(tài)省建設,海南省出臺《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促進生態(tài)省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到2020年底,全省累計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3萬輛以上(各市縣推廣任務詳見附件),建設充電樁2.8萬個以上。新能源汽車在黨政機關、公共服務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電設施服務網絡和維修保障網絡,滿足新能源汽車運行需要。2016-2017年,公共機構(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每年新增或更換的車輛中新能源汽車的比例應不低于50%;2018年起,公共機構每年新增或更換的車輛,除特殊情況外,應100%選用新能源汽車。 對購買列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原則上省內配套補助與國家同期補貼按1∶1的比例確定補助標準,省、市縣兩級財政按一定比例承擔,三級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總額的60%。 (5)北京市 ①2016年純電動客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 北京市關于推廣應用純電動客車財政補助政策規(guī)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凡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和《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且符合本市產品技術、安全及售后服務等要求的純電動客車,在取得北京市車輛登記牌照后,可申請享受北京市純電動客車財政補助。 在中央補助基礎上,本市純電動客車補助按中央標準1:1確定,2016年補助標準詳見下表,2017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如國家政策調整,本市財政補助標準參照國家政策另行制定。汽車生產企業(yè)申請中央和本市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如補助總額高于車輛銷售價格的60%,按車輛銷售價格60%扣除中央補助后計算本市財政補助金額。 2016年純電動客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單位:萬元/輛)
注:上述補助標準以10-12米客車為標準車給予補助,其他長度純電動客車補助標準按照上表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和純電動續(xù)駛里程劃分。其中, 6米及以下客車按照標準車0.2倍給予補助;6米<車長≤8米客車按照標準車0.5倍給予補助;8米<車長≤10米客車按照標準車0.8倍給予補助;12米以上、雙層客車按照標準車1.2倍給予補助。 ②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財政補助資金管理細則(修訂) “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財政補助資金管理細則(修訂)”,透露純電動小客車今年最高補助標準為5.5萬元/輛,但明年最高補助就將降至4.4萬元/輛了。 2015-2017年本市財政補助標準如下:
如國家政策調整,本市財政補助標準參照國家政策另行制定。 汽車生產企業(yè)申請中央和本市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如補助總額高于車輛銷售價格的60%,按車輛銷售價格60%扣除中央補助后計算本市財政補助金額。 行政事業(yè)單位使用財政資金購買新能源小客車,不享受本市財政補助。 (6)上海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2016-2017年)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2016-2017年)規(guī)定,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以后購買新能源汽車的,適用本暫行辦法。 ?、偌冸妱映擞密嚒⒉咫娛交旌蟿恿?含增程式)乘用車推廣應 用補助標準(單位:萬元/輛)
注:對于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同時滿足(1)發(fā)動機排量小于或等于1.6L;(2)混合動力工況百公里油耗小于或等于5.9L(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告之條件B燃料消耗量);(3)油箱容量小于或等于40L的,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再給予每車1.4萬元補助。 ?、诩冸妱?、插電式混合動力等客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單位: 萬元/輛)
注:上述補助標準以10-12米客車為標準車給予補助,其他長度純電動客車補助標準按照上表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和純電動續(xù)駛里程劃分。其中,6米及以下客車按照標準車0.2倍給予補助;6米<車長≤8米客車按照標準車0.5倍給予補助;8米<車長≤10米客車按照標準車0.8倍給予補助;12米以上、雙層客車按照標準車1.2倍給予補助。 ?、奂冸妱?、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等專用車、貨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助不超過1500元,并將根據(jù)產品類別、性能指標等進一步細化補貼標準。 ?、苋剂想姵仄囃茝V應用補助標準(單位:萬元/輛)
?、菅a助退坡 除燃料電池汽車外,本市補助標準按照累計銷量逐步退坡,具體如下:
注:S代表自2014年1月1起單一新能源汽車生產廠商在本市累計銷售該類型新能源汽車總量;TS代表自2016年1月1日起在本市累計銷售所有該類型新能源汽車總量。 (7)沈陽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暫行) 沈陽市政府辦公廳發(fā)布了《沈陽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為加強沈陽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車輛采購補助標準(2013年及以后在我市采購使用的新能源汽車適用): 1.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原則上按照中央與地方1:0.9的比例進行補助;非公交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按照中央與地方1:0.7的比例進行補助。補助資金總額不超過車輛全價的60%。 2.對提前淘汰報廢“黃標車”更新為新能源汽車的法人和自然人,在享受沈陽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的基礎上,市財政再給予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的0.5倍獎勵。 3.新能源公交車補助政策另行制定。 (8)武漢市:加強新能源汽車通行管理措施,不限號限行 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發(fā)布《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從6月1日起,新能源小客車繼續(xù)不受區(qū)域限行規(guī)定限制,新能源大客車、新能源小貨車等各類新能源車輛通行政策相應出臺。 該通告規(guī)定,小型客車不受區(qū)域限行規(guī)定的限制,大型客車不受長江大橋、江漢一橋通行措施的限制,非本市新能源客車與本市同類車輛享受同等通行待遇。 電動汽車資源網記者前期整理了關于《近20省市出臺2016年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政策》截止日期是3月4日。 二、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惠利政策 (1)湖南?。弘妱悠嚦潆娀A設施專項規(guī)劃(2016-2020年) 湖南省發(fā)改委發(fā)布湖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guī)劃(2016-2020年),科學規(guī)劃布局湖南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推動湖南電動汽車產業(yè)快速發(fā)展。 2016-2020年全省新增電動汽車分類預測表
2016-2020年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分類預測表
湖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fā)展目標表
(2)福建?。弘妱悠嚦潆娀A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規(guī)范福建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福建省政府辦公廳發(fā)布《福建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 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且已建設充電設施的非固定產權停車泊位不應低于總車位的20%。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鼓勵建設立體式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公共充電站,各設區(qū)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qū)城區(qū)范圍內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比例不小于1︰12,城市核心區(qū)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2公里。 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單位應在每年10月底前,向設區(qū)市主管部門上報年度完成情況及下一年度建設計劃,計劃應包括擬建設設施臺數(shù)、建設地址、設備投資等內容。各設區(qū)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qū)發(fā)改部門應在每年的12月份將本年完成情況及次年建設計劃匯總后報省發(fā)改委。 (3)山東?。杭涌烊‰妱悠嚦潆娀A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山東研究起草了《關于貫徹國辦發(fā)〔2015〕73號文件加快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根據(jù)意見,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濟、經濟合理、適度超前”的原則,以公共服務領域、居民區(qū)、政府機關等單位、城市公共場所、高速公路和國省道等5個領域為建設重點,加快構建車樁相隨、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到2020年,在全省建成充電站920座、充電樁35萬個。 原則上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車位要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1座公共充電站。結合老城區(qū)、棚戶區(qū)等老舊小區(qū)改造以及城鄉(xiāng)配電網升級,統(tǒng)籌考慮已建住宅小區(qū)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分解表(2020年年底前完成)
(4)云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guī)劃(2016-2020年) 云南發(fā)布了《關于印發(fā)云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guī)劃(2016-2020年)和云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規(guī)劃到2020年,云南新建超過350座集中式充換電站,分散式充電樁16.3萬個以上,以滿足全省16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本規(guī)定規(guī)劃期限為2016~2020年。 (5)杭州市:推進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辦法 杭州出臺了《推進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辦法》,從6月5日開始施行。杭州新建住宅小區(qū),每個停車位都具備安裝充電樁的條件。而且,新能源汽車銷售商應為車主在住宅或辦公場所的停車位安裝自用充電樁。目標是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宜、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確保滿足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服務需求。 (6)溫州: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溫州出臺《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明確今年將建設電動汽車充電站11座,分別位于11個縣(市、區(qū)),共計840個充電樁。 2016年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分解表
(7)東莞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補短板行動計劃(2016-2018年)—充電基礎設施部分 東莞市出臺了《東莞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補短板行動計劃(2016-2018年)》,根據(jù)該計劃,2016年至2018年,東莞將投資1億元,新增集中式充換電站75座,分散式充電樁900個,加快形成多層次的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體系。 到2018年底,全市建成集中式充換電站約75座,分散式充電樁約900個,滿足全市約1.04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形成布點合理、標準統(tǒng)一的充電基礎設施網絡。 (8)上海市: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fā)展扶持辦法 為鼓勵上海市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促進上海市電動汽車應用和產業(yè)發(fā)展,制定上海市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fā)展扶持辦法。該辦法辦法自2016年5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對專用、公用充換電設備,給予30%的財政資金補貼,各類充換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詳見下表。
對專用、公用充換電設施,給予運營度電補貼,補貼標準詳見下表。
對光伏一體化儲能充電、無線充電等新技術,對設備投資(不含光伏發(fā)電)給予30%的財政資金補貼,暫不設千瓦補貼上限。對充換電企業(yè)在滬建設的企業(yè)平臺,按設備投資的30%給予財政資金補貼,單個企業(yè)平臺補貼上限不超過500萬元。 充電設施經營企業(yè)收取的充電服務費執(zhí)行政府指導價,2016年7月1日前,充電服務費上限為每千瓦時1.6元;2016年7月1日后,充電服務費上限為每千瓦時1.3元。以后將結合市場發(fā)展情況,逐步放開充電服務費,通過市場競爭形成。 (9)河北: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暫行) 河北省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發(fā)布《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暫行)》,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交通樞紐、超市賣場、商務樓宇,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辦公場所,園區(qū)、學校、醫(yī)院、公共文體場館、旅游景區(qū),公共停車場、道路停車位、高速公共服務區(qū)、加油(氣)站等市政項目應按照不低于總停車位10%的比例建設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包括電力管線預埋盒電力容量預留)。 老舊小區(qū)充電設施規(guī)劃建設根據(jù)實際需求逐步放寬,可以結合舊區(qū)改造、停車位改建、道路改建等逐步實施,在2020年前達到停車位的10%。 鼓勵根據(jù)實際條件在滿足以上配置基礎上增建各類充電設施,滿足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公共充電站(快充直流充電站)。 (10)甘肅: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甘肅省出臺《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 在全面落實中央財政補貼政策的基礎上,甘肅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省級預算工業(yè)發(fā)展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原則上按項目設備投資的5%左右給予補助。該實施意見有效期5年。 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公共充電站。蘭州市作為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比例不低于1:5,城市核心區(qū)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1公里;省內其他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比例力爭達到1:10,城市核心區(qū)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力爭小于2.5公里。 (11)北京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guī)劃(2016-2020年) 北京市發(fā)布了《北京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guī)劃(2016-2020年)》,到2020年,城市核心區(qū)、通州新城、亦莊、延慶冬奧區(qū)域等重點區(qū)域充電服務半徑將小于0.9公里,建成全國電動汽車示范推廣引領區(qū)和充電設施建設樣板區(qū)。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度超前、互聯(lián)互通、智能高效的充電設施服務網絡,有效保障6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到2020年,私人自用領域,基本實現(xiàn)“一車一樁”,滿足私人小客車基本充電需求;社會公用領域,推進充電設施規(guī)?;⑦B鎖化、品牌化發(fā)展,形成全市范圍(不含山區(qū))平均服務半徑小于5公里的充電網絡;公共專用領域,高效利用社會公用充電網絡,同時充分挖掘自有場站空間資源建設充電設施,在公交、物流、出租、環(huán)衛(wèi)、旅游景區(qū)等專用停車場站新建充電樁約1萬個,滿足公共服務領域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12)鄭州:關于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guī)劃建設 鄭州市出臺文件推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規(guī)劃建設。文件明確規(guī)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其中不少于2%的車位應與住宅項目同步建設完成充電設施,達到同步使用要求。 原則上,每輛電動汽車要有一個基本充電車位,每個公共建筑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具有充電設施的停車位不少于總車位的10%,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快速充換電站,滿足不同領域、不同層次電動汽車充電需求,支持和促進電動汽車推廣應用。 (13)衡水:關于加快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精神要求,衡水市發(fā)改委立足衡水實際,充分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起草了《關于加快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近日,該意見獲得市政府批準。為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爭取到“十三五”末,全市建設充電站114座、充電樁7638個。 (14)石家莊:關于推進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fā)布了《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宜、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確保滿足3萬輛(標車)電動汽車充電服務需求;建立相對完善的標準規(guī)范和市場監(jiān)管體系,形成統(tǒng)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充電服務市場;形成可持續(xù)發(fā)展的“互聯(lián)網+充電基礎設施”產業(yè)生態(tài)體系。 到“十三五”末,全市建設充(換)電站296座,充電樁9844個。其中,公用充(換)電站230座,充電樁3860個;專用充(換)電站66座,充電樁5984個。建設運營管理信息化服務平臺一個。 (15)安徽省: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推動安徽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持續(xù)健康快速發(fā)展,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fā)布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換電站500座,分散式充電樁18萬個。 ——優(yōu)先建設公交、出租及環(huán)衛(wèi)、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充電基礎設施,新增公交車充換電站200座、出租車充換電站60座、環(huán)衛(wèi)物流等專用車充電站50座。 ——積極推進居民區(qū)與單位停車位充電樁配建工作,新增用戶專用充電樁15萬個。鼓勵有條件的專用充電樁對社會公眾開放。 ——合理布局社會停車場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按照適度超前原則,新增城市公共充電站70座、分散式公共充電樁3萬個。 ——結合骨干高速公路網,形成省內高速服務區(qū)城際快充網絡,新增城際快充站120座。 (16)瀘州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專項規(guī)劃(2015-2030) 瀘州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專項規(guī)劃(2015-2030)顯示,瀘州將在瀘渝、成自瀘和納黔3條高速路上的瀘州西、奇峰、白鹿、藍田、納溪、堯壩、敘永、永樂和高橋9個服務區(qū)雙邊各建設一個充電站,每個充電站將設8臺充電樁,功率60KW。 (17)運城市:城區(qū)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暫行管理辦法 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fā)布旨在鼓勵電動汽車產業(yè)發(fā)展的《運城市城區(qū)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暫行管理辦法》,3月1日起施行。根據(jù)該《辦法》,運城市今年計劃建成兩座公交充電站和120個充電樁。 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區(qū)、社會停車場和商務、商場、酒店等商業(yè)服務業(yè)設施,應結合實際需求和場地條件建設充電樁;公共機構的內部停車場,應按不少于規(guī)劃停車位數(shù)10%的比例規(guī)劃設置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并配建充電樁。 原則上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公共充電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