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新晚報記者從省政府了解到,依據(jù)《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黑龍江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經(jīng)重新制定后實施。 2016年1月1日以前,符合條件的可以領(lǐng)證,需要的材料比以前少了。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老辦法作廢。 2016年元旦前的獨生子女 可繼續(xù)辦證 根據(jù)新的黑龍江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我省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可以在我省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以前),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lǐng)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只有一孩的聲明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負(fù)責(zé)辦理。 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到村(居)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各級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網(wǎng)站領(lǐng)取或下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 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提供五種佐證材料:
而依歸照老辦法,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提供七種材料,還需要“本人現(xiàn)有一個子女的聲明”等材料。 已有獨生子女證無效 新辦法規(guī)定,有六種情形,已有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無效,其中三種是舊辦法里沒有的,包括:
新晚報記者:董艷春 編輯:王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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