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臺《越城區(qū)行政區(qū)域城中村改造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貨幣補償安置的實施意見(試行)》,提出了新的貨幣補償安置辦法。和以往相比,貨幣補償安置標準有所提高,并增加了獎勵措施。 《意見》明確,貨幣補償安置款是指可供選擇貨幣補償的房屋建筑面積分別乘以貨幣補償基準價、重置成新價的總額。其中,確定貨幣補償基準價的依據——貨幣補償評估價,將參照被征收房屋周邊區(qū)塊住宅房屋市場交易情況,結合被征收房屋區(qū)位實際來出具。 與此同時,新政還制定了獎勵措施。根據《意見》,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只要在規(guī)定期限內簽訂協議并搬遷完畢的,就可獲得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安置款(不含附屬物、裝修)10%的獎勵。如果在搬遷完畢之日起12個月內,被征收人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分別指越城區(qū)、紹興高新區(qū)、袍江、鏡湖)購買商品住宅房屋的(包括拍賣的安置房和二手住房),憑新購房屋所有權證,可再獲貨幣補償安置款(不含附屬物、裝修、10%獎勵)10%的獎勵;如果被征收人購買的房屋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以外的越城區(qū)行政區(qū)域其他區(qū)域,可再獲得的獎勵則為貨幣補償安置款(不含附屬物、裝修、10%獎勵)的5%。 具備怎樣的條件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安置呢?《意見》明確,在越城區(qū)行政區(qū)域內,因城中村改造需對集體土地上住宅房屋進行征收,被征收房屋人均建筑面積超過15平方米的(按安置人口計算人均建筑面積),超過部分建筑面積就可選擇貨幣補償安置;被征收人戶口未在征收區(qū)域內,且被征收人(或配偶)另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上,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為準)的,也可選擇貨幣補償安置。不過,選擇貨幣補償安置后,不再享受保底安置待遇。 如果選擇貨幣補償安置,被征收人只要簽訂協議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搬遷完畢,項目實施主體(單位)就將一次性支付貨幣補償面積的安置款及獎勵、補助等費用。 “之所以設定貨幣補償安置的門檻,是為了保障被征收人具備基本的住房條件,已經有了居住的地方,才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币晃粎⑴c政策制定的人士表示,新的貨幣補償安置辦法更加科學,是領安置房鑰匙,還是拿補償款去購買其他商品房,被征收安置戶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選擇。而城中村改造推進步伐,也或將由此加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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