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沒有司法機關配合 校園欺凌問題很難有效解決
來源:
未來網(wǎng)
作者:
李盈盈
2016-08-09 17:10:42
未來網(wǎng)北京8月9日電(記者 李盈盈)“僅靠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學校,沒有司法機關的配合,校園欺凌問題很難得到有效的解決?!北本┦星嗌倌攴稍c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說。 8日剛剛參加完依法治理校園暴力理論實務研討會的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會長、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院長姚建龍在微信上表示:看完主辦方播放的關于校園暴力的視頻,心情非常復雜。 姚建龍接受未來網(wǎng)記者采訪時表示,學術研究領域?qū)τ谛@暴力及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的探討和社會大眾關注的角度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屬于不同的領域,每次談到有關校園暴力的處罰都會引起社會的強烈反應。姚建龍表示,“其實我并不是簡單地反對降低刑事責任年齡?!?/font> 校園打鬧致死算不算校園暴力? 8月7日,據(jù)媒體報道,廣西15歲少年被同學毆打致死,且有防暴隊員為打人者提供鋼管,并圍觀施暴者打人。 此前,據(jù)內(nèi)蒙古烏海市的王先生反映,7月1日下午,其兒子在烏海市第二中學上學時因遭受校園暴力,回家后自縊身亡。據(jù)王先生介紹:“我的孩子此前經(jīng)常在學校被打,孩子自縊身亡后,我當晚去學??截惲?月1日上午的監(jiān)控視頻。從視頻中看到,我的孩子在學校3次被打和受辱。事后,我找了學校很多次,可是學校說只是同學之間打鬧,不算校園暴力。” 打架斗毆算不算校園暴力?校園暴力是如何界定的? 2016年5月,國務院印發(fā)了《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對校園欺凌進行專項治理,首次從國家層面提出治理校園欺凌的要求。 《通知》將校園欺凌界定為“發(fā)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wǎng)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行為。校園欺凌的行為發(fā)生在學生之間,加害人是與受害人都是學生。欺凌的形式不只限于身體暴力,還包括語言暴力、性暴力、孤立、歧視等。 長期從事未成年人法相關研究的學者姚建龍指出,校園暴力是“發(fā)生在中小學幼兒園及其合理輻射地域,學生、教師或校外侵入人員故意侵害師生人身以及學校和師生財產(chǎn),破壞學校教學管理秩序的行為”。 “與國外校園暴力(主要是指校園欺凌)不同,我國的校園暴力主要有三種類型:外侵型校園暴力、師源性校園暴力和校園欺凌,校園欺凌是校園暴力的一種。外侵型校園暴力的加害人是校外人員,師源性校園暴力的加害人是教職員工,而校園欺凌的加害人是學生。”姚建龍補充道。 據(jù)悉,今年4-6月,教育部“學校安全風險防控研究”項目對全國29個縣104825名中小學生進行了抽樣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校園欺凌發(fā)生率為33.36%,其中經(jīng)常被欺凌的比例為4.7%,偶爾被欺凌的比例為28.66%。我國校園欺凌發(fā)生率明顯低于西方國家。 未成年人犯錯 堅持治病救人 寬容而不縱容 以埃德溫·舒爾為代表的學者認為,減少少年犯罪和成人后犯罪的最好辦法是發(fā)現(xiàn)少年犯罪時不采取任何行動。犯罪學經(jīng)典理論也主張盡量避免對少年罪錯行為的干預,尤其是輕微罪錯行為的正式干預。 姚建龍認為,這種避免正式干預的主張存在兩大難題:其一是可能陷入“養(yǎng)大了再打,養(yǎng)肥了再殺”的“養(yǎng)豬困局”。如果不進行必要的干預與教育,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校園欺凌行為可能發(fā)展為更加嚴重的越軌行為甚至是犯罪行為。正如琴·莎舒所言:“恃強凌弱的習慣一旦養(yǎng)成,通常會伴隨孩子一起成長?!倍请y以平復一般公眾樸素的正義觀念,尤其對于被害人不公平。 對于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我國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政策,強調(diào)“懲罰為輔”,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寬容而不是縱容”。“我并不是簡單地反對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姚建龍如是說。 共青團中央權益部法制處處長胡祥告訴未來網(wǎng)記者:“校園暴力也不完全是法制教育的缺失,還涉及社會文化環(huán)境、不良行為矯治等。解決校園暴力,需要預防與懲治相結(jié)合?!?/font> 一方面,就預防而言,首先,要讓學生知道校規(guī)等行為準則,樹立規(guī)制意識,了解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是犯罪;其次,針對學生缺乏尊重生命的情況,把生命教育和安全自護教育加入到法制教育中。再次,借助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規(guī)范教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等綜合教育途徑;同時,校園暴力與校園周邊環(huán)境也密不可分的有關系,相關部門在發(fā)現(xiàn)校園暴力的苗頭時,應及時處理,加大力度整治校園內(nèi)和周邊環(huán)境,并肅清網(wǎng)絡、影視和游戲中暴力文化的不良影響。 另一方面,事后的懲治也是有必要的,要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如利用替代性處罰措施,防止一些未成年人因年少無知犯罪后越陷越深,成為慣犯,預防其再犯罪。 對于有人首次犯罪后不到14歲,再次犯罪仍然不到14歲的情況,或者犯了性質(zhì)比較惡劣的刑事案件,業(yè)內(nèi)人士建議借鑒英美法系的“惡意補足年齡”原則,即對于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青少年,如果有證據(jù)表明他們的危害行為出于惡意,就可將其看作年齡達標,追究刑事責任。 “然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解決校園暴力的關鍵不是是否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而是在免除刑事處罰和刑罰之間要有一種過渡性辦法,不能因為年齡不到,就不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任何責任。法律應對這樣的孩子進行行為矯治,否則,這樣的孩子成年后犯罪的風險更大?!焙槿缡钦f。 解決校園暴力不能以暴制暴 需養(yǎng)成社會的規(guī)則意識 佟麗華認為,“僅靠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學校,沒有司法機關的配合,校園欺凌問題很難得到有效的解決。” 在姚建龍看來,如果通過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依賴刑罰就能遏制校園欺凌,那么世界上就不會存在校園欺凌現(xiàn)象了。實施校園欺凌的孩子有責,但要更多地反思家長、學校、社會乃至國家的責任,并完善相應的制度。 佟麗華告訴未來網(wǎng)記者:“解決校園暴力絕不是簡單地懲治,其中有司法問題,也有教育問題?!?/font> “治理校園欺凌,杜絕校園暴力,學校首先要加強法制教育,讓學生和老師按照法律規(guī)定開展相關活動。同時,也要推進司法改革,完善少年司法制度?!辟←惾A補充說道。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皮藝軍告訴未來網(wǎng)記者,“法制意識的基礎是規(guī)則意識,沒有規(guī)則意識,法制意識只能徒有其表?!币虼耍ㄖ平逃戎v好規(guī)則,從平時的一言一行開始,而不是只盯著那些極端的行為。有關校園行為規(guī)則教育應當擴大,包括對他人尊嚴和權利的尊重,對生命的尊重?!靶@暴力的治理首先不是依法治理,而是依規(guī)治理。”皮藝軍補充道。 佟麗華表示,一個孩子的不良行為從不嚴重到嚴重,有個發(fā)展過程,早期發(fā)現(xiàn)和早期干預非常重要。降低刑責年齡只是簡單地靠打擊解決的思想,解決不了問題,根本辦法是早期發(fā)現(xiàn)孩子的不良行為,并及時有效地干預。 資料顯示,75%的校園暴力發(fā)生在中學生中。網(wǎng)絡不良信息尤其是網(wǎng)絡暴力游戲、網(wǎng)絡玄幻小說對校園暴力的影響很大,產(chǎn)生了明顯的負面作用。 洪明認為,青少年比較容易沖動,情緒化明顯,再加上對暴力文化的崇拜,容易滋生校園暴力和校園欺凌事件。 “預防青少年暴力犯罪,家庭極其重要,無論是受害者還是施暴者的行為異常,家庭可能都是首個感知者,也是第一個預防者,所以家校聯(lián)手,共同開展法制教育是目前法制教育工作的突破口。”洪明說道,教育好比開船,家庭和學校是船的兩只槳,如果僅學校動,家庭與社會不動,船行駛的效率非常低下,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及其暴力傾向更需要家庭的參與。 針對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的不足,基于“寬容而不縱容”的刑事政策,姚建龍認為有必要完善對校園欺凌的法律干預制度,避免“要么一罰了之,要么一放了之”的兩個極端,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增加中間性干預措施與制度。 一是責令父母加強管教,繳納保證金,設定一至三年的管教期限。二是廢除收容教養(yǎng)措施,改革工讀教育措施,實現(xiàn)招生的強制化和決定的司法化。三是增加新的中間性干預措施。例如增加假日生活輔導、社會服務、保護管束、禁閉等。 對此,姚建龍建議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建立更家完善的校園欺凌防控機制。首先,學校高度重視校園欺凌的防控,建立校園欺凌防控專門機制。加強對校園欺凌的預防性教育,將校園欺凌防治納入法制教育、生命教育,教育學生尊重他人及掌握正確的同學之間糾紛解決方式。 其次,引入專業(yè)力量介入校園欺凌的防控。推廣駐校社工經(jīng)驗,實行“一校一社工”制度。 再次,建立校園欺凌防控的家校銜接機制。家庭是校園欺凌防控的基礎,如果家庭教育存在問題,卻將教育欺凌者的責任完全推給學校,這既不合理也往往是無效的。 最后,借鑒國外校園欺凌防控的經(jīng)驗,引入校警制度,在中小學設置校警,維護校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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