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平真詮評注》 清 沈孝瞻 原著2 序 3 一.論十干十二支 4 二.論陰陽生克 5 三.論陰陽生死(附支藏人元司令圖表)6 四.論十干配合性情 7 五.論十干合而不合 8 六.論十幹得時不旺失時不弱 9 七.論刑衝會合解法 10 八.論用神 11 九.論用神成敗救應 12 十.論用神變化 13 十一.論用神純雜 14 十二.論用神格局高低 15 十三.論用神因成得敗因敗得成 16 十四.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17 十五.論相神緊要 18 十六.論雜氣如何取用 19 十七.論墓庫刑衝之說 20 十八.論四吉神能破格 21 十九.論四兇神能成格 22 二十.論生克先後分吉兇 23 二十一.論星辰無關格局 24 二十二.論外格用舍 25 二十三.論宮分用神配六親 26 二十四.論妻子 27 二十五.論行運 28 二十六.論行運成格變格 29 二十七.論喜忌干支有別 30 二十八.論支中喜忌逢運透清 31 二十九.論時說拘泥格局 32 三十.論時說以訛傳訛 33 三十一.論正官 34 三十二.論正官取運 35 三十三 論財 36 三十四.論財取運 37 三十五.論印綬 38 三十六.論綬印取運 39 三十七.論食神 40 三十八.論食神取運 41 三十九.論偏官 42 四十.論偏官取運 43 四十二.論傷官 44 四十二.論傷官取運 45 四十三.論陽刃 46 四十四.論陽刃取運 47 四十五.論建祿月劫 48 四十六.論建祿月劫取運 49 四十七.論雜格 50 四十八.論雜格取運 51 序 52 予自束髮就傳,即喜讀子史諸集,暇則子平《淵?!?、《大全》略為流覽,亦頗曉其意。然無師授,而於五行生克之理,終若有所未得者。後複購得《三命通會》、《星學大成》諸書,悉心參究,晝夜思維,乃恍然於命之不可不信,而知命之君子當有以順受其正。 53 戊子歲予由副貢充補官學教習,館舍在阜城門右,得交同里章公君安,歡若生平,相得無間,每值館課暇,即詣君安寓談《三命》,彼此辯難,闡民無餘蘊。已而三年期滿,僦居宛平沈明府署,得山陰沈孝瞻先生所著子平手錄三十九篇,不覺爽然自失,悔前次之揣摩未至。遂攜其書示君安,君安慨然嘆曰:'此談子平家真詮也!' 54 先生諱燡燔,成乾隆己未進士,天資穎悟,學業(yè)淵邃,其於造化精微,固神而明之,變化從心者矣。觀其論用神之成敗得失,又用神之因成得敗、因敗得成,用神之必兼看於忌神,與用神先後生克之別,並用神之透與全、有情無情、無力無力之辨,疑似毫芒,至詳且悉。是先生一生心血,生注於是,是安可以淹沒哉! 55 君安爰謀付剞劂,為天下談命者,立至當不易之準,而一切影響游移管窺蠡測之智,俱可以不惑。此亦談命家之幸也;且不談命家之幸,抑亦天下士君子之幸,何則?人能知命,則營競之可以息,非分之想可以屏,凡一切富貴窮通壽夭之遭,皆聽之於天,而循循焉各安於義命,以共勉於聖賢之路,豈非士君子厚幸哉! 56 觀於此而君安之不沒人善,公諸同好,其功不亦多乎哉?愛樂序其緣起。 57 乾隆四十一年歲丙申初夏同後學胡焜倬空甫謹識 58 。 59 一、論十干十二支 60 天地之間,一氣而已。惟有動靜,遂分陰陽。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極動靜之時,是為太陽太陰;少者初動初靜之際,是為少陰少陽。有是四象,而五行具於其中矣。水者,太陰也;火者,太陽也;木者,少陽也;金者,少陰也;土者,陰陽老少、木火金水衝氣所結也。 61 有是五行,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蓋有陰陽,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陰陽。即以木論,甲乙者,木之陰陽也。甲者,乙之氣;乙者,甲之質(zhì)。在天為生氣,而流行於萬物者,甲也;在地為萬物,而承茲生氣者,乙也。又細分之,生氣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氣之凝成者,甲之乙;萬木之所以有枝葉者,乙之甲,而萬木之枝枝葉葉者,乙之乙也。方其為甲,而乙之氣已備;及其為乙,而甲之質(zhì)乃堅。有是甲乙,而木之陰陽具矣。62 何以複有寅卯者,又與甲乙分陰陽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陰陽,則甲為陽,乙為陰,木之行於天而為陰陽者也。以寅卯而陰陽,則寅為陽,卯為陰,木之存乎地而為陰陽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統(tǒng)分陰陽,則甲乙為陽寅卯為陰,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長,寅卯如該管地方。甲祿於寅,乙祿於卯,如府官之在郡,縣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63 甲乙在天,故動而不居。建寅之月,豈必當甲?建卯之月,豈必當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遷。甲雖遞易,月必建寅;乙雖遞易,月必建卯。以氣而論,甲旺於乙;以質(zhì)而論,乙堅於甲。而俗書謬論,以甲為大林,盛而宜斬,乙為微苗,脆而莫傷,可為不知陰陽之理者矣。以木類推,餘者可知,惟土為木火金水衝氣,故寄旺於四時,而陰陽氣質(zhì)之理,亦同此論。欲學命者,必須先知干支之說,然後可以入門。 64 四時之運,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複生木,即相生之序,循環(huán)迭運,而時行不匱。然而有生又必有克,生而不克,則四時亦不成矣??苏?,所以節(jié)而止之,使之收斂,以為發(fā)洩之機,故曰'天地節(jié)而四時成'。即以木論,木盛於夏,殺於秋,殺者,使發(fā)洩於外者藏收內(nèi),是殺正所以為生,大易以收斂為性情之實,以兌為萬物所說,至哉言乎!譬如人之養(yǎng)生,固以飲食為生,然使時時飲食,而不使稍飢以待將來,人壽其能久乎?是以四時之運,生與克同用,克與生同功。 65 然以五行而統(tǒng)論之,則水木相生,金木相克。以五行之陰陽而分配之,則生克之中,又有異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克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綬之中,偏正相似,生克之殊,可置勿論;而相克之內(nèi),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細詳也。 66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陽木也,木之生氣也;乙者,陰木也,木之形質(zhì)也。庚者,陽金也,秋天肅殺之氣也;辛者,陰金也,人間五金之質(zhì)也。木之生氣,寄於木而行於天,故逢秋天為官,而乙則反是,庚官而辛殺也。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陽火也,融和之氣也;丁者,陰火也,薪傳之火也。秋天肅殺之氣,逢陽和而克去,而人間之金,不畏陽和,此庚以丙為殺,而辛以丙為官也。人間金鐵之質(zhì),逢薪傳之火而立化,而肅殺之氣,不畏薪傳之火。此所以辛以丁為殺,而庚以丁為官也。即此以推,而餘者以相克可知矣。 67 五行干支之說,已詳論於干支篇。干動而不息,支靜而有常。以每干流行於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絕系焉。 68 陽主聚,以進為進,故主順;陰主散,以退為退,故主逆。長生沐浴等項,所以有陽順陰逆之殊也。四時之運,功成者去,等用者進,故每流行於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絕,又有一定。陽之所生,即陰之所死,彼此互換,自然之運也。即以甲乙論,甲為木之陽,木之枝枝葉葉,受天生氣,已經(jīng)收藏飽足,可以為來克發(fā)洩之機,此其所以生於亥也。木當午月,正枝葉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卻不是外雖繁盛,而內(nèi)之生氣發(fā)洩已盡,此其所以死於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葉繁盛,即為之生,亥月枝葉剝落,即為之死。以質(zhì)而論,自與氣殊也。以甲乙為例,餘可知矣。 69 支有十二月,故每干長生至胎養(yǎng),亦分十二位。氣之由盛而衰,衰而複盛,逐節(jié)細分,遂成十二。而長生沐浴等名,則假借形容之詞也。長生者,猶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猶人既生之後,而沐浴以去垢;如果核既為苗,則前之青殼,洗而去之矣。冠帶者,形氣漸長,猶人之年長而冠帶也。臨官者,由長而壯,猶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壯盛之極,猶人之可以輔帝而大有為也。衰者,盛極而衰,物之初變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氣之盡而無餘也。墓者,造化收藏,猶人之埋於土者也。絕者,前之氣已絕,後之氣將續(xù)也。胎者,後之氣續(xù)而結聚成胎也。養(yǎng)者,如人養(yǎng)母腹也。自是而後,長生循環(huán)無端矣。 70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祿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時中, 得長祿旺,便不為弱,就使逢庫,亦為有根。時產(chǎn)謂投庫而必衝者,俗書之謬也,但陽長生有力,而陰長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若是逢庫,則陽為有根,而陰為無用。蓋陽大陰小,陽得兼陰,陰不能兼陽,自然之理也。 71 合化之義,以十幹陰陽相配而成。河圖之數(shù),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九十,先天之道也。故始於太陰之水,而終於衝氣之土,以氣而語其生之序也。蓋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陰陽老少,而後衝氣,故生以土。終之既有五行,則萬物又生於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質(zhì)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則化為土;土則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義也。72 其性情何也?蓋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財,己與別位之甲作合,而財非其財。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財,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無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財,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與是也。甲用丙食與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無用者也。 73 蓋有所合則有所忌,逢吉不為吉,逢兇不為兇。即以六親言之,如男以財為妻,而被別干合去,財妻豈能親其夫乎?女以官為夫,而被他干合去,官夫豈能愛其妻乎?此謂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74 十干化合之義,前篇既明之矣,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75 蓋隔於有所間也,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從中間之,則交必不能成。譬如甲與己合,而甲己中間,以庚間隔之,則甲豈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此制於勢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若無也。 76 又有隔位太遠,如甲在年乾,己在時上,心雖相契,地則相遠,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然於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為禍福得十之二三而已。77 又有合而無傷於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時兩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為合一留一,官星反輕。甲逢月刃,庚辛並透,丙與辛合,是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無傷於合也。78 又有合而不以合論者,何也?本身之合也。蓋五陽逢財,五陰遇官,俱是作合,惟是本身十干合之,不為合去。假如乙用庚官,日乾之乙,與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何為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則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為合去也。又如女以官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親,其情愈密。惟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乾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79 用神之情,不向日主,或日主之情,不向用神,皆非美朕也。80 然又有爭合妒合之說,何也?如兩辛合丙,兩丁合壬之類,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配二夫,所以有爭合妒合之說。然到底終有合意,但情不專耳。若以兩合一而隔位,則全無爭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兩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無減福也。 81 今人不知命理,動以本身之合,妄論得失;更有可笑者,書云'合官非為貴取',本是至論,而或以本身之合為合,甚或以他支之合為合,如辰與酉合、卯與戌合之類,皆作合官。一謬至此子平之傳掃地矣!82 書云,得時俱為旺論,失時便作衰看,雖是至理,亦死法也。然亦可活看。夫五行之氣,流行四時,雖日幹各有專令,而其實專令之中,亦有並存者在。假若春木司令,甲乙雖旺,而此時休囚之戊己,亦未嘗絕於天地也。特時當退避,不能爭先,而其實春土何嘗不生萬物,冬日何嘗不照萬國乎? 83 旺衰強弱四字,昔人論命,每籠統(tǒng)互用,不知須分別看也。大致得時為旺,失時為衰;黨眾為強,助寡為弱。故有雖旺而弱者,亦有雖衰而強者,分別觀之,其理自明。春木夏火秋金冬水為得時,比劫印綬通根扶助為黨眾。甲乙木生於寅卯月,為得時者旺;乾庚辛而支酉丑,則金之黨眾,而木之助寡 。幹丙丁而支巳午,則火之黨眾,木洩氣太重,雖秉令而不強也。甲乙木生於申酉月,為失時則衰,若比印重疊,年日時支,又通根比印,即為黨眾,雖失時而不弱也。不特日主如此,喜用忌神皆同此論。 84 是故十干不論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財官食神而當傷官七煞。長生祿旺,根之重者也;墓庫餘氣,根之輕者也。天乾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庫,如甲逢未、丙逢戌之類。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論,以戌中無藏木,醜中無藏火也。得二比肩,不如得一餘氣,如乙逢辰、丁逢未之類。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長生祿刃,如甲逢亥子寅卯之類。陰長生不作此論,如乙逢午、丁逢酉之類,然亦為明根,可比得一餘氣。蓋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磺嗖蝗绺?,理固然也。 85 刑者,三刑也,子卯巳申之類是也。衝者,六衝也,子午卯酉之類是也。會者,三會也,申子辰之類是也。合者,六合也,子與醜合之類是也。此皆以地支宮分而言,系對射之意也。三方為會,朋友之意也。並對為合,比鄰之意也。至於三刑取廡,姑且闕疑,雖不知其所以然,於命理亦無害也。 86 八字支中,刑衝俱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則衝,而或支中有戌,則卯與戌合而不衝;有辰,則酉與辰合而不衝;有亥與未,則卯與亥未會而不衝;有巳與醜,則酉與巳丑會而不衝。是會合可以解衝也。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則刑,而或支中有戌,則與戌合而不刑;有醜,則子與醜合而不刑;有亥與未,則卯與亥未會而不刑;有申與辰,則子與申辰會而不刑。是會合可以解刑也。 87 又有因解而反得刑衝者,何也?假如甲生子月,支逢二卯相並,二卯不刑一子,而支又逢戌,戌與卯合,本為解刑,而合去其一,則一合而一刑,是因解而反得刑衝也。 88 又有刑衝而會合不能解者,何也?假如子年午月,日坐丑位,醜與子合,可以解衝,而時逢巳酉,則醜與巳酉會,而子複衝午;子年卯月,日坐戌位,戌與卯合,可以解刑,而或時逢寅午,則戌與寅午會,而卯複刑子。是會合而不能解刑衝也。89 更有刑衝而可以解刑者,何也?蓋四柱之中,刑衝俱不為美,而刑衝用神,尤為破格,不如以另位之刑衝,解月令之刑衝矣。假如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則又與酉衝不刑月令之官。甲生酉月,卯日衝之,而時逢子立,則卯與子刑,而月令官星,衝之無力,雖於別宮刑衝,六親不無刑克,而月官猶在,其格不破。是所謂以刑衝而解刑衝也。 90 如此之類,在人之變化而己。 91 八字用神,專求月令,以日乾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財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順用之者也;煞傷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當順而順,當逆而逆,配合得宜,皆為貴格。 92 取用之法不一,約略歸納,可分為下列五種: 93 ?。ㄒ唬┓鲆?。日元強者抑之,日元弱者扶之,此以扶抑為用神也。月令之神太強則抑之,月令之神太弱則扶之,此以扶抑月令為用神也。 94 ?。ǘ┎∷?。以扶為喜,則以傷其扶者為?。灰砸譃橄?,則以去其抑者為病。除其病神,即謂之藥。此以病藥取用神也。 95 (三)調(diào)候。金水生於冬令,木火生於夏令,氣候太寒太燥,以調(diào)和氣候為急。此以調(diào)候為用神也。 96 ?。ㄋ模M?。四柱之氣勢,偏於一方其勢不可逆,惟有順其氣勢為用,或從或化,及一方專旺等格局皆是也。 97 ?。ㄎ澹┩P。兩神對峙,強弱均平,各不相下,須調(diào)和之為美,此以通關為用也。 98 是以善而順用之,則財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護財;官喜透財以相生,生印以護官;印喜官煞以相生,劫財以護?。皇诚采硗韵嗌?,生財以護食。不善而逆用之,則七煞喜食神以制伏,忌財印以資扶;傷官喜佩印以制伏,生財以化傷;陽刃喜官煞以制伏,忌官煞之俱無;月劫喜透官以制伏,利用財而透食以化劫。此順逆之大路也。 99 今人不知專主提綱,然後將四柱干支,字字統(tǒng)歸月令,以觀喜忌,甚至見正官佩印,則以為官印雙全,與印綬用官者同論;見財透食神,不以為財逢食生,而以為食神生財,與食神生財同論;見偏印透食,不以為洩身之秀,而以為梟神奪食,宜用財制,與食神逢梟同論;見煞逢食制而露印者,不以為去食護煞,而以為煞印相生,與印綬逢煞者同論;更有煞格逢刃,不以為刃可幫身制煞,而以為七煞制刃,與陽刃露煞者同論。此皆由不知月令而妄論之故也。 100 然亦有月令無用神者,將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與月同,本身不可為用,必看四柱有無財官煞食透幹會支,另取用神;然終以月令為主,然後尋用,是建祿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101 用神專尋月令,以四柱配之,必有成敗。何謂成?如官逢財印,又無刑衝破害,官格成也。財生官旺,或財逢食生而身強帶比,或財格透印而位置妥貼,兩不相克,財格成也。印輕逢煞,或官印雙全,或身印兩旺而用食傷洩氣,或印多逢財而財透根輕,印格成也。食神生財,或食帶煞而無財,棄食就煞而透印,食格成也。身強七煞逢制,煞格成也。傷官生財,或傷官佩印而傷官旺,印有根,或傷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或傷官帶煞而無財,傷官格成也。陽刃透官煞而露財印,不見傷官,陽刃格成也。建祿月劫,透官而逢財印,透財而逢食傷,透煞而遇制伏,建祿月劫之格成也。 102 財旺生官者,月令星旺,四柱有官,則財旺自生官;或月令財星而透食神,身強則食神洩秀,轉(zhuǎn)而生財。財本忌比劫,有食神則不忌而喜,蓋有食神化之也。或透印而位置妥貼者,財印不相礙也(參觀財格佩印節(jié))。如年乾透印,時乾透財,中隔比劫,則不相礙;隔官星則為財旺生官,亦不相礙,是為財格成也。 103 何謂敗?官逢傷克刑衝,官格敗也;財輕比重,財透七煞,財格敗也;印輕逢財,或身強印重而透煞,印格敗也;食神逢梟,或生財露煞,食神格敗也;七煞逢財無制,七煞格敗也;傷官非金水而見官,或生財而帶煞,或佩印而傷輕身旺,傷官格敗也;陽刃無官煞,刃格敗也;建祿月劫,無財官,透煞印,建祿月劫之格敗也。 104 成中有敗,必是帶忌;敗中有成,全憑救應。何謂帶忌?如正官逢財而又逢傷;透官而又逢合;財旺生官而又逢傷逢合;印透食以洩氣,而又遇財露;透煞以生印,而又透財,以去印存煞;食神帶煞印而又逢財;七煞逢食制而又逢??;傷官生財而財又逢合;佩印而印又遭傷,透財而逢煞,是皆謂之帶忌也。 105 成中之敗,亦變化萬端,此不過其大概也。如財旺生官,美格也,身弱透官,即為破格。傷官見官,為格之忌,透財而地位配置合宜,則傷官生財來生官,反可以解,種種變化,非言說所能盡,在於熟習者之妙悟耳。 106 何謂救應?如官逢傷而透印以解之,雜煞而合煞以清之,刑衝而會合以解之;財逢劫而透食以化之,生官以制之,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財,或存財而合煞;印逢財而劫財以解之,或合財而存印;食逢梟而就煞以成格,或生財以護食;煞逢食制,印來護煞,而逢財以去印存食;傷官生財透煞而煞逢合;陽刃用官煞帶傷食,而重印以護之;建祿月劫用官,遇傷而傷被合,用財帶煞而煞被合,是謂之救應也。 107 八字妙用,全在成敗救應,其中權輕權重,甚是活潑。學者從此留心,能於萬變中融以一理,則於命之一道,其庶幾乎! 108 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變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餘皆有藏,不必四庫也。即以寅論,甲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長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長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為提,不透甲而透丙,則如知府不臨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變化之由也。 109 故若丁生亥月,本為正官,支全卯未,則化為印。己生申月,本屬傷官。藏庚透壬,則化為財。凡此之類皆用神之變化也。 110 變之而善,其格愈美;變之不善,其格遂壞,何謂變之而善?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財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為印。癸生寅月,不專以煞論。此二者以透出而變化者也。癸生寅月,月令傷官秉令,藏甲透丙,會午會戌,則寅午戌三合,傷化為財;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為財論,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財旺生官論。蓋寅午戌三合變化在前,不作傷官見官論也。乙生寅月,月劫秉令,會午會戌,則劫化為食傷,透戊則為食傷生財,不作比劫爭財論。此二者因會合而變化者。因變化而忌化為喜,為變之善者。 111 何謂變之而不善?如丙生寅月,本為印綬,甲不透乾而會午會戌,則化為劫。丙生申月,本屬偏財,藏庚透壬,會子會辰,則化為煞。如此之類亦多,皆變之不善者也。 112 又有變之而不失本格者。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財,正官乃其兼格也。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則財能生官,印逢財而退位,雖通月令,格成傷官,戊官忌見。丙生寅月,午戌會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則仍為印而格不破。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則食神能制煞生財,仍為財格,不失富貴。如此之類甚多,是皆變而不失本格者也。 113 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變化不靈,善觀命者,必於此細詳之。 114 用神既有變化,則變化之中,遂分純、雜。純者吉,雜者兇。 115 何謂純?互用而兩相得者是也。如辛生寅月,甲丙並透,財與官相生,兩相得也。戊生申月,庚壬並透,財與食相生,兩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並透,煞與食相克,相克而得其當,亦兩相得也。如此之類,皆用神之純者。 116 何謂雜?互用而兩不相謀者是也。如壬生未月,乙己並透,官與傷相克,兩不相謀也。甲生辰月,戊壬並透,印與財相克,亦兩不相謀也。如此之類,皆用之雜者也。 117 純雜之理,不出變化,分而疏之,其理愈明,學命者不可不知也。 118 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財官印食煞傷劫刃,何格無貴?何格無賤?由極貴而至極賤,萬有不齊,其變千狀,豈可言傳?然其理之大綱,亦在有情無情、有力無力之間而已。 119 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財,而四柱帶傷,反推佩印。故甲透酉官,透丁合壬,是謂合傷存官,遂成貴格,以其有情也。財忌比劫,而與煞作合,劫反為用。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為劫,逢庚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貴格,亦以其有情也。 120 身強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剛,秋木盛,三者皆備,極等之貴,以其有力也。官強財透,身逢祿刃,如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而坐寅午,三者皆均,遂成大貴,亦以其有力也。 121 又有有情而兼有力,有力而兼有情者。如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者也。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祿即丁之長生,同根月令,是有力而兼有情者也。是皆格之最高者也。 122 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乙逢酉逢煞,透丁以制,而或煞強而丁稍弱,丁旺而煞不昂,又或辛丁並旺而乙根不甚深,是有力而非力之全,格之高而次者也。 123 至如印用七煞,本為貴格,而身強印旺,透煞孤貧,蓋身旺不勞印生,印旺何勞煞助?偏之又偏,以其無情也。傷官佩印,本秀而貴,而身主甚旺,傷官甚淺,印又太重,不貴不秀,蓋欲助身則身強,制傷則傷淺,要此重印何用?是亦無情也。又如煞強食旺而身無根,身強比重而財無氣,或夭或貧,以其無力也。是皆格之低而無用者也。 124 然其中高低之故,變化甚微,或一字而有千鈞之力,或半字而敗全局之美,隨時觀理,難以擬議,此特大略而已。 125 八字之中,變化不一,遂分成敗;而成敗之中,又變化不測,遂有因成得敗,因敗得成之奇。 126 是故化傷為財,格之成也,然辛生亥月,透丁為用,卯未會財,乃以黨煞,因成得敗矣。印用七煞,格之成也,然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帶財以損太過,逢煞則煞印忌財,因成得敗也。如此之類,不可勝數(shù),皆因成得敗之例也。 127 官印逢傷,格之敗也,然辛生戊月,年丙時壬,壬不能越戊克丙,而反能洩身為秀,是因敗得成矣。煞刃逢食,格之敗也,然庚生酉月,年丙月丁,時上逢壬,則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雜,煞刃局清,是因敗得成矣。如此之類,亦不可勝數(shù),皆因敗得成之例也。 128 其間奇奇怪怪,變幼無窮,惟以理權衡之,隨在觀理,因時運化,由他奇奇怪怪,自有一種至當不易不論。觀命者毋眩而無主、執(zhí)而不化也。 129 論命惟以月令用神為主,然亦須配氣候而互參之。譬如英雄豪傑,生得其時,自然事半功倍;遭時不順,雖有奇才,成功不易。 130 是以印綬遇官,此謂官印雙全,無人不貴。而冬木逢水,雖透官星,亦難必貴,蓋金寒而水益凍,凍水不能生木,其理然也。身印兩旺,透食則貴,凡印格皆然。而用之冬木,尤為秀氣,以冬木逢火,不惟可以洩身,而即可以調(diào)候也。 131 傷官見官,為禍百端,而金水見之,反為秀氣。非官之不畏夫傷,而調(diào)候為急,權而用之也。傷官帶煞,隨時可用,而用之冬金,其秀百倍。 132 傷官佩印,隨時可用,而用之夏木,其秀百倍,火濟水,水濟火也。 133 傷官用財,本為貴格,而用之冬水,即使小富,亦多不貴,凍水不能生木也。 134 傷官用財,即為秀氣,而用之夏木,貴而不甚秀,燥土不甚靈秀也。 135 春木逢火,則為木為通明,而夏木不作此論;秋金遇水,則為金水相涵,而冬金不作此論。氣有衰旺,取用不同也。春木逢火,木火通明,不利見官;而秋金遇水,金水相涵,見官無礙。假如庚生申月,而支中或子或辰,會成水局,天乾透丁,以為官星,只要壬癸不透露幹頭,便為貴格,與食神傷官喜見官之說同論,亦調(diào)候之道也。 136 食神雖逢正印,亦謂奪食,而夏木火盛,輕用之亦秀而貴,與木火傷官喜見水同論,亦調(diào)候之謂也。 137 此類甚多,不能悉述,在學者引伸觸類,神而明之而已。 138 月令既得用神,則別位亦必有相,若君之有相,輔者是也。如官逢財生,則官為用,財為相;財旺生官,則財為用,官為相;煞逢食制,則煞為用,食為相。然此乃一定之法,非通變之妙。要而言之,凡全局之格,賴此一字而成者,均謂之相也。 139 傷用神甚於傷身,傷相甚於傷用。如甲用酉官,透丁逢壬,則合傷存官以成格者,全賴壬之相;戊用子財,透甲並己,則合煞存財以成格者,全賴己之相;乙用酉煞,年丁月癸,時上逢戊,則合去癸印以使丁得制煞者,全賴戊之相。 140 癸生亥月,透丙為財,財逢月劫,而卯未來會,則化水為木而轉(zhuǎn)劫以生財者,全賴於卯未之相。庚生申月,透癸洩氣,不通月令而金氣不甚靈,子辰會局,則化金為水而成金水相涵者,全賴於子辰之相。如此之類,皆相神之緊要也。 141 相神無破,貴格已成;相神相傷,立敗其格。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印,制傷以護官矣,而又逢戊,癸合戊而不制丁,癸水之相傷矣;丁用酉財,透癸逢己,食制煞以生財矣,而又透甲,己合甲而不制癸,己土之相傷矣。是皆有情而化無情,有用而成無用之格也。 142 凡八字排定,必有一種議論,一種作用,一種棄取,隨地換形,難以虛擬,學命者其可忽諸? 143 四墓者,雜氣也,何以謂之雜氣?以其所藏者多,用神不一,故謂之雜氣也。如辰本藏戊,而又為水庫,為乙餘氣,三者俱有,於何取用?然而甚易也,透幹會取其清者用之,雜而不雜也。 144 何謂透干?如甲生辰月,透戊則用偏財,透癸則用正印,透乙則用月劫是也。何謂會支?如甲生辰月,逢申與子會局,則用水印是也。一透則一用,兼透則兼用,透而又會,則透與會並用。其合而有情者吉,其合而無情者則不吉。145 何謂有情?順而相成者是也。如甲生辰月,透癸為印,而又會子會申以成局,印綬之格,清而不雜,是透干與會支,合而有情也。又如丙生辰月,透癸為官,而又逢乙以為印,官與印相生,而印又能去辰中暗土以清官,是兩乾並透,合而情也。又如甲生丑月,辛透為官,或巳酉會成金局,而又透己財以生官,是兩乾並透,與會支合而有情也。 146 何謂無情?逆而相背者是也。如壬生未月,透己為官,而地支會亥卯以成傷官之局,是透官與會支,合而無情者也。又如甲生辰月,透戊為財,又或透壬癸以為印,透癸則戊癸作合,財印兩失,透壬則財印兩傷,又以貪財壞印,是兩乾並透,合而無情也。又如甲生戌月,透辛為官,而又透丁以傷官,月支又會寅會午以成傷官之局,是兩乾並透,與會支合而無情也。 147 又有有情而卒成無情者,何也?如甲生辰月,逢壬為印,而又逢丙,印綬本喜洩身為秀,似成格矣,而火能生土,似又助辰中之戊,印格不清,是必壬乾透而支又會申會子,則透丙亦無所礙。又有甲生辰月,透壬為印,雖不露丙而支逢戌位,戌與辰衝,二者為月衝而土動,幹頭之壬難通月令,印格不成,是皆有情而卒無情,富而不貴者也。 148 又有無情而終有情者,何也?如癸生辰月,透戊為官,又有會申會子以成水局,透干與會支相克矣。然所克者乃是劫財,譬如月劫用官,何傷之有?又如丙生辰月,透戊為食,而又透壬為煞,是兩乾並透,而相克也。然所克者乃是偏官,譬如食神帶煞,煞逢食制,二者皆是美格,其局愈貴。是皆無情而終為有情也。 149 辰戌丑未,最喜刑衝,財官入庫不衝不發(fā)--此說雖俗書盛稱之,然子平先生造命,無是說也。夫雜氣透幹會支,豈不甚美?又何勞刑衝乎?假如甲生辰月,戊土透豈非偏財?申子會豈非印綬?若戊土不透,即辰戌相衝,財格猶不甚清也。至於透壬為印,辰戌相衝,將以累印,謂之衝開印庫可乎? 150 況四庫之中,雖五行俱有,而終以土為主。土衝則靈,金木水火,豈取勝以四庫之衝而動乎?故財官屬土,衝則庫啟,如甲用戊財而辰戌衝,壬用己官而醜未衝之類是也。然終以戊己乾頭為清用,干既透,即不衝而亦得也。至於財官為水,衝則反累,如己生辰月,壬透為財,戌衝則劫動,何益之有?丁生辰月,透壬為官,戌衝則傷官,豈能無害?其可謂之逢衝而壬水之財庫官庫開乎? 151 今人不知此理,甚有以出庫為投庫。如丁生辰月,壬官透干,不以為庫內(nèi)之壬,幹頭透出,而反為幹頭之壬,逢辰入庫,求戌以衝土,不顧其官之傷。更有可笑者,月令本非四墓,別有用神,年月日時中一帶四墓,便求刑衝;日臨四庫不以為身坐庫根,而以為身主入庫,求衝以解。種種謬論,令人掩耳。 152 然亦有逢衝而發(fā)者,何也?如官最忌衝,而癸生辰月,透戊為官,與戌相衝,不見破格,四庫喜衝,不為不足。卻不知子午卯酉之類,二者相仇,乃衝克之衝,而四墓土自為衝,乃衝動之衝,非衝克之衝也。然既以土為官,何害於事乎? 153 是故四墓不忌刑衝,刑衝未必成格。其理甚明,人自不察耳。 154 財官印食,四吉神也,然用之不當,亦能破格。 155 如食神帶煞,透財為害,財能破格也;春木火旺,見官則忌,官能破格也;煞逢食制,透印無功,印能破格也;財旺生官,露食則雜,食能破格也。 156 煞傷梟刃,四兇神也,然施之得宜,亦能成格。如印綬根輕,透煞為助,煞能成格也。財逢比劫,傷官可解,傷能成格也。食神帶煞,靈梟得用,梟能成格也。財逢七煞,刃可解厄,刃能成格也。 157 是故財不忌傷,官不忌梟,煞不忌刃,如治國長搶大戟,本非美具,而施之得宜,可以戡亂。 158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兇,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後之間,遂分吉兇者,尤談命之奧也。 159 如正官同是財傷並透,而先後有殊。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後,則以財為解傷,即不能貴,後運必有結局。若戊先而丁后時,則為官遇財生,而後因傷破,即使上運稍順,終無結局,子嗣亦難矣。 160 印格同是貪財壞印,而先後有殊。如甲用子印,己先癸後,即使不富,稍順晚境;若癸先而己在時,晚景亦悴矣。161 食神同是財梟並透,而先後有殊。如壬用甲食,庚先丙後,晚運必亨,格亦富而望貴。若丙先而庚在時,晚運必淡,富貴兩空矣。 162 七煞同是財食並透,而先後大殊。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後,則為財以助用,而後煞用食制,不失大貴。若辛先而癸在時,則煞逢食制,而財轉(zhuǎn)食黨煞,非特不貴,後運蕭索,兼難永壽矣。 163 丙生辛酉,年癸時己,傷因財間,傷之無力,間有小貴。假如癸己產(chǎn)並而中無辛隔,格盡破矣。 164 辛生申月,年壬月戊,時上丙官,不愁隔戊之壬,格亦許貴。假使年丙月壬而時戊,或年戊月丙而時壬,則壬能克丙,無望其貴矣。 165 以上舉官星為例,餘如印畏財破,財懼比劫,食傷忌梟印,意義相同。救應之法,亦可例推矣。 166 八字格局,專以月令配四柱,至於星辰好歹,既不能為生克之用,又何以操成敗之權?況於局有礙,即財官美物,尚不能濟,何論吉星?於局有用,即七煞傷官,何謂兇神乎?是以格局既成,即使?jié)M盤孤辰入煞,何損其貴?格局既破,即使満盤天德貴人,何以為功?今人不知輕重,見是吉星,遂致拋卻用神,不管四柱,妄論貴賤,謬談禍福,甚可笑也。 167 況書中所云祿貴,往往指正官而言,不是祿堂貴人。如正財?shù)脗F為奇,傷貴也,傷官乃生財之具,正財?shù)弥?,所以為奇,若指貴人,則傷貴為何物乎?又若因得祿而避位,得祿者,得官也,運得官鄉(xiāng),宜乎進爵,然如財用傷官食神,運透官則格條,正官運又遇官則重,凡此之類,只可避位也。若作祿堂,不獨無是理,抑且得祿避位,文法上下相顧。古人作書,何至不通若是! 168 又若女命,有雲(yún)'貴眾則舞裙歌扇'。貴眾者,官眾也,女以官為夫,正夫豈可疊出乎?一女眾夫,舞裙歌扇,理固然也。若作貴人,乃是天星,並非夫主,何礙於眾,而必為娼妓乎? 169 然星辰命書,亦有談及,不善看書者執(zhí)之也。如'貴人頭上帶財官,門充駟馬',蓋財官如人美貌,貴人如人衣服,貌之美者,衣服美則現(xiàn)。其實財官成格,即非貴人頭上,怕不門充駟馬!又局清貴,又帶二德,必受榮封。若專主二德,則何不竟雲(yún)帶二德受兩國之封,而必先曰無煞乎?若云命逢險格,柱有二德,逢兇有救,有免於危,則亦有之,然終無關於格局之貴賤也。 170 八字用神既專主月令,何以又有外格乎?外格者,蓋因月令無用,權而用之,故曰外格也。 171 如春木冬水、土生四季之類,日與月同,難以作用,類象、屬象、衝財、會祿、刑合、遙迎、井欄、朝陽諸格,皆可用也。若月令自有用神,豈可另尋外格?又或春木冬水,幹頭已有財官七煞,而棄之以就外格,亦太謬矣。是故乾頭有財,何用衝財?乾頭有官,何用合祿?書云'提綱有用提綱重',又曰'有官莫尋格局',不易之論也。 172 然所謂月令無用者,原是月令本無用神,而今人不知,往往以財被劫官被傷之類。用神已破,皆以為月令無取,而棄之以就外格,則謬之又謬矣。 173 人有六親,配之八字,亦存於命。 174 其由宮分配之者,則年月日時,自上而下,祖父妻子,亦自上而下。以地相配,適得其宜,不易之位也。 175 其由用神配之者,則正印也母,身所自出,取其生我也。若偏財受我克制,何反為父?偏財者,母之正夫也,正印為母,則偏財為父矣。正財為妻,受我克制,夫為妻綱,妻則從夫。若官煞則克制乎我,何以反為子女也?官煞者,財所生也,財為妻妾,則官煞為子女矣。至於比肩為兄弟,又理之顯然者。 176 其間有無得力,或吉或兇,則以四柱所存或年月或日時財官傷刃,系是何物,然後以六親配之用神。局中作何喜忌,參而配之,可以了然矣。 177 大凡命中吉兇,於人愈近,其驗益靈。富貴貧賤,本身之事,無論矣,至於六親,妻以配身,子為後嗣,亦是切身之事。故看命者,妻財子提綱得力,或年乾有用,皆主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驗。所以提綱得力,或年乾有用,皆主父母雙全得力。至於祖宗兄弟,不甚驗矣。 178 以妻論之,坐下財官,妻當賢貴;然亦有坐財官而妻不利,逢傷刃而妻反吉者,何也?此蓋月令用神,配成喜忌。如妻宮坐財,吉也,而印格逢之,反為不美。妻坐官,吉也,而傷官逢之,豈能順意?妻坐傷官,兇也,而財格逢之,可以生財,煞格逢之,可以制煞,反主妻能內(nèi)助。妻坐陽刃,兇也,而或財官煞傷等格,四柱已成格局,而日主無氣,全憑日刃幫身,則妻必能相關。其理不可執(zhí)一。 179 既看妻宮,又看妻星。妻星者,幹頭之財也。妻透而成局,若官格透財、印多逢財、食傷透財為用之類,即坐下無用,亦主內(nèi)助。妻透而破格,若印輕財露、食神傷官、透煞逢財之類,即坐下有用,亦防刑克。又有妻透成格,或妻宮有用而坐下刑衝,未免得美妻而難偕老。又若妻星兩透,偏正雜出,何一夫而多妻?亦防刑克之道也。 180 至於子息,其看宮分與星所透喜忌,理與論妻略同。但看子息,長生沐浴之歌,亦當熟讀,如'長生四子中旬半,沐浴一雙保吉祥,冠帶臨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死中至老沒兒郞,除非養(yǎng)取他之子,入墓之時命夭亡,受氣為絕一個子,胎中頭產(chǎn)養(yǎng)姑娘,養(yǎng)中三子只留一,男子宮中子細詳'是也。 181 然長生論法,用陽而不用陰。如甲乙日只用庚金長生,巳酉丑順數(shù)之局,而不用辛金逆數(shù)之子申辰。雖書有官為女煞為男之說,然終不可以甲用庚男而用陽局,乙用辛男而陰局。蓋木為日主,不問甲乙,總以庚為男辛為女,其理為然,拘於官煞,其能驗乎? 182 所以八字到手,要看子息,先看時支。如甲乙生日,其時果系庚金何宮?或生旺,或死絕,其多寡已有定數(shù),然後以時干子星配之。如財格而時乾透食,官格而時乾透財之類,皆謂時幹有用,即使時逢死絕,亦主子貴,但不甚繁耳。若又逢生旺,則麟兒繞膝,豈可量乎?若時幹不好,子透破局,即逢生旺,難為子息。若又死絕,無所望矣。此論妻子之大略也。 183 論運與看命無二法也??疵运闹芍?,配月令之喜忌,而取運則又以運之乾,配八字之喜忌。故運中每運行一字,即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干支而統(tǒng)觀之,為喜為忌,吉兇判然矣。 184 何為喜?命中所喜之神,我得而助之者是也。如官用印以制傷,而運助印;財生官而身輕,而運助身;印帶財以為忌,而運劫財;食帶煞以成格,身輕而運逢印,煞重而運助食;傷官佩印,而運行官煞;陽刃用官,而運助財鄉(xiāng);月劫用財,而運行傷食。如此之類,皆美運也。 185 何謂忌?命中所忌,我逆而施之者是也。如正官無印,而運行傷;財不透食,而運行煞;印綬用官,而運合官;食神帶煞,而運行財;七煞食制,而運逢梟;傷官佩印,而運行財;陽刃用煞,而運逢食;建祿用官,而運逢傷。如此之類,皆敗運也。 186 其有似喜而實忌者,何也?如官逢印運,而本命有合,印逢官運,而本命用煞之類是也。 187 有似忌而實喜者,何也?如官逢傷運,而命透印,財行煞運,而命透食之類是也。 188 又有行干而不行支者,何也?如丙生子月亥年,逢丙丁則幫身,逢巳午則相衝是也。 189 又有行支而不行乾者,何也?如甲生酉月,辛金透而官猶弱,逢申酉則官植根,逢庚辛則混煞重官之類是也。 190 又有乾同一類而不兩行者,何也?如丁生亥月,而年透壬官,逢丙則幫身,逢丁則合官之類是也。 191 又有支同一類而不兩行者,何也?如戊生卯月,醜年,逢申則自坐長生,逢酉則會醜以傷官之類是也。 192 又有同是相衝而分緩急者,何也?衝年月則急,衝日時則緩也。 193 又有同是相衝而分輕重者,何也?運本美而逢衝則輕,運既忌而又衝則重也。 194 又有逢衝而不衝,何也?如甲用酉官,行卯則衝,而本命巳酉相會,則衝無力;年支亥未,則卯逢年會而不衝月官之類是也。 195 又有一衝而得兩衝者,何也?如乙用申官,兩申並而不衝一寅,運又逢寅,則運與本命,合成二寅,以衝二申之類是也。 196 命之格局,成於八字,然配之以運,亦有成格變格之要權。其成格變格,較之喜忌禍福尤重。 197 何為成格?本命用神,成而未全,從而就之者是也。如丁生辰月,透壬為官,而運逢申子以會之;乙生辰月,或申或子會印成局,而運逢壬癸以透之。如此之類,皆成格也。 198 何為變格?如丁生辰月,透壬為官,而運逢戌,透出辰中傷官;壬生戌月,丁己並透,而支又會寅會午,作財旺生官矣,而運逢戊土,透出戌中七煞;壬生亥月,透己為用,作建祿用官矣,而運逢卯未,會亥成本,又化建祿為傷。如此之類,皆變格也。 199 然亦有逢成格而不喜者,何也?如壬生午月,運透己官,而本命有甲乙之類是也。 200 又有逢變格而不忌者,何也?如丁生辰月,透壬用官,逢戊而命有甲;壬生亥月,透己用官,運逢卯未,而命有庚辛之類是也。 201 成格變格,關系甚大,取運者其細詳之。 202 命中喜忌,雖支干俱有,而干主天,動而有為,支主地,靜以待用,且乾主一而支藏多,為福為禍,安不得殊? 203 譬如甲用酉官,逢庚辛則官煞雜,而申酉不作此例。申亦辛之旺地,辛坐申酉,如府官又掌道印也。逢二辛則官犯重,而二酉不作此例。辛坐二酉,如一府而攝二郡也,透丁則傷官,而逢午不作此例。丁動而午靜,且丁己並藏,安知其為財也? 204 然亦有支而能作禍福者,何也?如甲用酉官,逢午酉未能傷,而又遇寅遇戌,不隔二位,二者合而火動,亦能傷矣。即此反觀,如甲生申月,午不制煞,會寅會戌,二者清局而火動,亦能傷矣。然必會有動,是正與乾有別也。即此一端,餘者可知。 205 支中喜忌,固與乾有別矣,而運逢透清,則靜而待用者,正得其用,而喜忌之驗,於此乃見。何謂透清?如甲用酉官,逢辰未即為財,而運透戊,逢午未即為傷,而運透丁之類是也。 206 故凡一八字到手,必須逐乾逐支,上下統(tǒng)看。支為乾之生地,乾為支之發(fā)用。如命中有一甲字,則統(tǒng)觀四支,有寅亥卯未等字否,有一字,皆甲木之根也。有一亥字,則統(tǒng)觀四支,有壬甲二字否。有壬,則亥為壬祿,以壬水用;用甲,則亥為甲長生,以甲木用;用壬甲俱全,則一以祿為根,一以長生為根,二者並用。取運亦用此術,將本命八字,逐干支配之而已。 207 八字用神專憑月令,月無用神,徐尋格局。月令,本也;外格,末也。今人不知輕重,拘泥格局,執(zhí)假失真。 208 故戊生甲寅之月,時上庚甲,不以為明煞有制,而以為專食之格,逢甲減福。 209 丙生子月,時逢巳祿,不以為正官之格,歸祿幫身,而以為日祿歸時,逢官破局。 210 辛日透丙,時遇戊子,不以為辛日得官逢印,而以為朝陽之格,因丙無成。 211 財逢時煞,不以為生煞攻身,而以為時上偏官。 212 癸生巳月,時遇甲寅,不以為暗官受破,而以為刑合成格。 213 癸生冬月,酉日亥時,透戊坐戌,不以為月劫建祿,用官通根,而以為拱戌之格,填實不利。辛日坐丑,寅年,亥月,卯時,不以為正財之格,而以為填實拱貴。 214 乙逢寅月,時遇丙子,不以為木火通明,而以為格成鼠貴。 215 八字本有定理,理之不明,遂生異端,妄言妄聽,牢不可破。如論干支,則不知陰陽之理,而以俗書體象歌訣為確論;論格局,則不知專尋月令,而以拘泥外格為活變;論生克,則不察喜忌,而以傷旺扶弱為定法;論行運,則不問同中有導,而以干支相類為一例。 216 究其緣由,一則書中用字輕重,不知其意,而謬生偏見;一則以鵒書無知妄作,誤會其說,而深入迷途;一則論命取運,偶然湊合,而遂以己見為不易,一則以古人命式,亦有誤收,即收之不誤,又以己意入外格,尤為害人不淺。 217 如壬申、癸丑、己丑、甲戌,本雜氣財旺生官也,而以為乙亥時,作時上偏官論,豈知旺財生煞,將救死之不暇,於何取貴?此類甚多,皆誤收格局也。如己未、壬申、戊子、庚申,本食神生財也,而欲棄月令,以為戊日庚申合祿之格,豈知本身自有財食,豈不甚美?又何勞以庚合乙,求局外之官乎,此類甚多,皆硬入外格也。 218 人茍中無定見,察理不精,睹此謬論,豈能無惑?何況近日貴格不可解者,亦往往有之乎?豈知行術之人,必以貴命為指歸,或?qū)L聞為實據(jù),或探其生日,而即以己意加之生時,謬造貴格,其人之八字,時多未確,即彼本身,亦不自知。若看命者不究其本,而徒以彼既富貴遷就其說以相從,無惑乎終身無解日矣! 219 官以克身,雖與七煞有別,終受彼制,何以切忌刑衝破害,尊之若是乎?豈知人生天地間,必無矯焉自尊之理,雖貴極天子,亦有天祖臨之。正官者分所當尊,如在國有君,在家有親,刑衝破害,以下犯上,烏乎可乎? 220 以刑衝破害為忌,則以生之護之為喜矣。存其喜而去其忌則貴,而貴之中又有高低者,何也?以財印並透者論之,兩不相礙,其貴也大。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印戊財,以乙隔之,水與土不相礙,故為大貴。若壬戌、丁未、戊甲、乙卯,雜氣正官,透幹會支,最為貴格,而壬財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無輔論,所以不上七品。 221 若財印不以兩用,則單用印不若單用財,以印能護官,亦能洩官,而財生官也。若化官為印而透財,則又為甚秀,大貴之格也。如金狀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此並用財印,無傷官而不雜煞,所謂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222 然而遇傷在於佩印,混煞貴乎取清。如宣參國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乾用清,支會木局,兩辛解之,是遇傷而佩印也。李參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雜,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雜煞而取清也。 223 至於官格透傷用印者,又忌見財,以財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適以護傷故也。然亦有逢財而反大貴者,如範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具巳丑,會金傷官,丙丁解之,透壬豈非破格?卻不知丙丁並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財去,以丙制傷而官清,無情而愈有情。此正造化之妙,變幻無窮,焉得不貴? 224 取運之道,一八字則有一八字之論,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變化在人,不可泥也。 225 如正官取運,即以正官所統(tǒng)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財印,身稍輕則取助身,官稍輕則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雜煞,不可重官。與地支刑衝,不問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226 正官用財,運喜印綬身旺之地,切忌食傷。若身旺而財輕官弱,即仍取財官運可也。 227 正官佩印,運喜財鄉(xiāng),傷食反吉。若官重身輕而佩印,則身旺為宜,不必財運也。 228 正官帶傷食而用印制,運喜官旺印旺之鄉(xiāng),財運切忌。若印綬疊出,財運亦無害矣。 229 正官而帶煞,傷食反為不礙。其命中用劫合煞,則財運可行,傷食可行,身旺,印綬亦可行,只不過複露七煞。若命用傷官合煞,則傷食與財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230 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議論。運中每遇一字,各有研究,隨時取用,不可言形。凡格皆然,不獨正官也。 231 財為我克,使用之物也,以能生官,所以為美。為財帛,為妻妾,為才能,為驛馬,皆財類也。 232 財喜根深,不宜太露,然透一位以清用,格所最喜,不為之露。即非月令用神,若寅透乙、卯透甲之類, 一亦不為過,太多則露矣。然而財旺生官,露亦不忌,蓋露不忌,蓋露以防劫,生官則劫退,譬如府庫錢糧,有官守護,即使露白,誰敢劫之?如葛參政命,壬申、壬子、戊午、乙卯,豈非財露?唯其生官,所以不忌也。 233 財格之貴局不一,有財旺生官者,身強而不透傷官,不混七煞,貴格也。 234 有財用食生者,身強而不露官,略帶一位比劫,益覺有情,如壬寅、壬寅、庚辰、辛巳,楊待郎之命是也。透官身弱,則格壞矣。 235 有財格佩印者,蓋孤財不貴,佩印幫身,即印取貴。如乙未、甲申、丙申、庚寅,曾參政之命是也,然財印宜相並,如乙未、己卯、庚寅、辛巳,乙與己兩不相能,即有好處,小富而已。 236 有用食而兼用印者,食與印兩不相礙,或有暗官而去食護官,皆貴格也。如吳榜237 眼命,庚戌、戊子、戊子、丙辰,庚與丙隔兩戊而不相克,是食與印不相礙也。如平江伯命,壬辰、乙巳、癸巳、辛酉,雖食印相克,而欲存巳戊官,是去食護官也。反是則減福矣。 238 有財用傷官者,財不甚旺而比強,輅露一位傷官以化之,如甲子、辛未、辛酉、壬辰,甲透未庫,逢辛為劫,壬以化劫生財,汪學士命是也,財旺無劫而透傷,反為不利,蓋傷官本非美物,財輕透劫,不得已而用之。旺而露傷,何苦用彼?徒使財遇傷而死生官之具,安望富貴乎? 239 有財帶七煞者,或合煞存財,或制煞生財,皆貴格也,如毛狀元命,乙酉、庚辰、甲午、戊辰,合煞存財也;李御史命,庚辰、戊子、戊寅、甲寅,制煞生財也。 240 有財用煞印者,黨煞為忌,印以化之,格成富局,若冬土逢之亦貴格。如趙侍郎命,乙丑、丁亥、乙亥,化煞而即以解凍,又不露財以雜其印,所以貴也。若財用煞印而印獨,財煞並透,非特不貴,亦不富也。 241 至於壬生午月,癸生巳月,單透財而亦貴,又月令有暗官也。如丙寅、癸巳、癸未、壬戌,林尚書命是也。又壬生巳月,單透財而亦貴,以其透丙藏戊,棄煞就財,美者存在贈者棄也。如丙辰、癸巳、壬戌、壬寅,王太僕命是也。 242 至於劫刃太重,棄財就煞,如一尚書命,丙辰、丙申、丙午、壬辰,此變之又變者也。 243 財格取運,即以財格所就之局,分而配之。其財旺生官者,運喜身旺印綬,不利七煞傷官;若生官而後透印,傷官之地 ,不甚有害。至於生官而帶食破局,則運喜印綬,而逢煞反吉矣。 244 財用食生,財食重而身輕,則喜助身;財食輕而身重,則仍行財食。煞運不忌,官印反晦矣。 245 財格佩印,運喜官鄉(xiāng),身弱逢之,最喜印旺。 246 財用食印,財輕則喜財食,身輕則喜比印,官運有礙,煞反不忌也。 247 財帶傷官,財運則亨,煞運不利,運行官印,未見其美矣。 248 財帶七煞。不論合煞制煞,運喜食傷身旺之方。 249 財用煞印,印旺最宜,逢財必忌。傷食之方,亦任意矣。 250 印綬喜其生身,正偏同為美格,故財與印不分偏正,同為一格而論之。印綬之格局亦不一,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獨取其生印,而即可以為用,與用煞者不同。故身旺印強,不愁太過,只要官星清純,如丙寅、戊戌、辛酉、戊子,張參政之命是也。 251 然亦有帶傷食而貴者,則如朱尚書命,丙戌、戊戌、辛未、壬辰,壬為戊制,不傷官也。又如臨淮侯命,乙亥、己卯、丁酉、壬寅,己為乙制,己不礙官也。 252 有印而用傷食者,身強印旺,恐其太過,洩身以為秀氣。如戊戌、乙卯、丙午、乙亥,李狀元命也,若印淺身輕,而用層層傷食,則寒貧之局矣。 253 有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故必身重印輕,或身輕印重,有所不足,始為有性。如茅狀元命,己巳、癸酉、癸未、庚申,此身輕印重也。馬參政命,壬寅、戊申、壬辰、壬寅,此身重印輕也。若身印並重而用七煞,非孤則貧矣。 254 有用煞而兼帶傷食者,則用煞而有制,生身而有洩,不論身旺印重,皆為貴格。 255 有印多而用財者,印重身強,透財以抑太過,權而用之,只要根深,無防財破。如辛酉、丙申、壬申、辛亥,汪侍郎命是也。若印輕財重,又無劫財以救,則為貪財破印,貧賤之局也。 256 即或印重財輕而兼露傷食,財與食相生,輕而不輕,即可就富,亦不貴矣。然亦有帶食而貴者,何也?如庚寅、乙酉、癸亥、丙辰,此牛監(jiān)薄命,乙合庚而不生癸,所以為貴,若合財存食,又可類推矣。如己未、甲戌、辛未、癸巳,此合財存食之貴也。 257 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或合煞,或有制,皆為貴格。如辛亥、庚子、甲辰、乙亥,此合煞留官也;壬子、癸卯、丙子、己亥、此官煞有制也。 258 至於化印為劫;棄之以就財官,如趙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已,則變之又變者矣。 259 更有印透七煞,而劫財以存煞印,亦有貴格,如庚戌、戊子、甲戌、乙亥是也。然此格畢竟難看,宜細詳之。 260 印格取運,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其印綬用官者,官露印重,財運反吉,傷食之方,亦為最利。 261 若用官而帶傷食,運喜官旺印綬之鄉(xiāng),傷食為害,逢煞不忌矣。262 印綬而用傷食,財運反吉,傷食亦利,若行官運,反見其災,煞運則反能為福矣。 263 印用七煞,運喜傷食,身旺之方,亦為美地,一見財鄉(xiāng),其兇立至。 264 若用煞而兼帶傷食,運喜身旺印綬之方,傷食亦美,逢官遇財,皆不吉也。 265 印綬遇財,運喜劫地,官印亦亨,財鄉(xiāng)則忌。 266 印格而官煞競透,運喜食神傷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若再透官煞,行財運,立見其災矣。 267 印用食傷,印輕者亦不利見財也。 268 食神本屬洩氣,以其能生正財,所以喜之。故食神生財,美格也。財要有根,不必偏正疊出,如身強食旺而財透,大貴之格。若丁未、癸卯、癸亥、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己未、壬申、戊子、庚申,謝閣老之命是也。 269 藏食露傷,主人性剛,如丁亥、癸卯、癸卯、甲寅,沈路分命是也。偏正疊出,富貴不巨,職甲午、丁卯、癸丑、丙辰,龔知縣命是也。 270 夏木用財,火炎土燥,貴多就武。如己未、已巳、甲寅、丙寅,黃都督之命是也。 271 若不用財而就煞印,最為威權顯赫。如辛卯、辛卯、癸酉、己未,常國公命是也。若無印綬而單露偏官,只要無財,亦為貴格,如戊戌、壬戌、丙子、戊戌,胡會元命是也。 272 若金水食神而用煞,貴而且秀,如丁亥、壬子、辛巳、丁酉,舒尚書命是也。至於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木焦,透印不礙,如丙午、癸巳、甲子、丙寅,錢參政命是也。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傷官可見官之謂。 273 至若單用食神,作食神有氣,有財運則富,無財運則貧。 274 更有印來奪食,透財以解,亦有富貴,須就其全局之勢而斷之。至於食神而官煞競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貴耳。 275 更有食神合煞存財,最為貴格。 276 至若食神透煞。本忌見財,而財先煞後,食以間之,而財不能黨煞,亦可就貴。如劉提臺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其餘變化,不能盡述,類而推之可也。 277 食神取運,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財,財食輕,則行財食,財食重則喜幫身。官煞之方,俱為不美。 278 食用煞印,運喜印旺,切忌財鄉(xiāng)。身旺,食傷亦為福運,行官行煞,亦為吉也。 279 食傷帶煞,喜行印綬,身旺,食傷亦為美運,財則最忌。若食太重而煞輕,印運最利,逢財反吉矣。 280 食神太旺而帶印,運最利財,食傷亦吉,印則最忌,官煞皆不吉也。 281 若食神帶印,透財以解,運喜財旺,食傷亦吉,印與官煞皆忌也。 282 煞以攻身,似非美物,而大貴之格,多存七煞。蓋控制得宜,煞為我用,如大英雄大豪傑,似難駕馭,而處之有方,則驚天動地之功,忽焉而就。此王侯將相所以多存七煞也。 283 七煞之格局亦不一: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強而身健,極為貴格。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極等之貴也。 284 煞用食制,不要露財透印,以財能轉(zhuǎn)食生煞,而印能去食護煞也。然而財先食後,財生煞而食以制之,或印先食後,食太旺而印制,則格成大貴。如脫丞相命,壬辰、甲辰、丙戌、戊戌,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損太過,豈非貴格?若煞強食洩而印露,則破局矣。 285 有七煞用印者,印能護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便為貴格。如何參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與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 286 亦有煞重身輕,用食則身不能當,不若轉(zhuǎn)而就印,雖不通根月令,亦為無情而有情。格亦許貴,但不大耳。 287 有煞而用財者,財以黨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財以去印存食,便為貴格。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戊被制不能伏煞,時透庚財,即以清食者,生不足之煞。生煞即以制煞,兩得其用,尤為大貴。 288 又有身重煞輕,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財以清格,亦為貴格。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劉運使命是也。 289 更有雜氣七煞,幹頭不透財以清用,亦可取貴。 290 有煞而雜官者,或去官,或去煞,取清則貴。如岳統(tǒng)制命,癸卯、丁巳、庚寅、庚辰,去官留煞也。夫官為貴氣,去官何如去煞?豈知月令偏官,煞為用而官非用,各從其重。若官格雜煞而去官留煞,不能如是之清矣。如沈郎中命,丙子、甲午、辛亥、辛卯,子衝午而克煞,是去煞留官也。 291 有煞無食制而用印當者,如戊辰、甲寅、戊寅、戊午、趙員外命是也。 292 至書有制煞不可太過之說,雖亦有理,然運行財印,亦能發(fā)福,不可執(zhí)一也,乃若棄命從煞,則於外格詳之。 293 偏官取運,即以偏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煞用食制,煞重食輕則助食,煞輕食重則助煞,煞食均而日主根輕則助身。忌正官之混雜,畏印綬之奪食。 294 煞用印綬,不利財鄉(xiāng),傷官為美,印綬身旺,俱為福地。 295 七煞用財,其以財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財,傷食皆吉,喜財怕印,透煞亦順。 296 其以財而助煞不及者,財已足,則喜食印與幫身;財未足,則喜財旺而露煞。 297 煞帶正官,不論去官留煞,去煞留官,身輕則喜助身,食輕則喜助食。莫去取清之物,無傷制煞之神。 298 煞無食制而用刃當煞,煞輕刃重則喜助煞,刃輕煞重,則宜制伏,無食可奪,印運何傷?七煞既純,雜官不利。 299 傷官雖非吉神,實為秀氣,故文人學士,多於傷官格內(nèi)得之。而夏木見水,冬金見火,則又為秀之尤秀者也。其中格局比他格多,變化尤多,在查其氣候,量其強弱,審其喜忌,觀其純雜,微之又微,不可執(zhí)也。 300 故有傷官用財者,蓋傷不利於民,所以為兇,傷官生財,則以傷官為生官之具,轉(zhuǎn)兇為吉,故最利。只要身強而有根,便為貴格,如壬午、己酉、戊午、庚申,史春芳命也。 301 至於化傷為財,大為秀氣,如羅狀元命,甲子、乙亥、辛未、戊子,幹頭之甲,通根於亥,然又會未成局,化水為木,化之生財,尤為有情,所以傷官生財,冬金不貴,以凍水不能生木。若乃化木,不待於生,安得不為殿元乎? 302 至於財傷有情,與化傷為財者,其秀氣不相上下,如秦龍圖命,己卯、丁丑、丙寅、庚寅,己與庚同根月令是也。 303 有傷官佩印者,印能制傷,所以為貴,反要傷官旺,身稍弱,始為秀氣。如孛羅平章命,壬申、丙午、甲午、壬申、傷官旺,印根深,身又弱,又是夏木逢潤,其秀百倍,所以一品之貴。然印旺極深,不必多見,偏正疊出,反為不秀,故傷輕身重而印綬多見,貧窮之格也。 304 有傷官兼用財印者,財印相克,本不並用,只要幹頭兩清而不相礙;又必生財者,財太旺而帶印,佩印者印太重而帶財,調(diào)停中和,遂為貴格。如丁酉、己酉、戊子、壬子,財太重而帶印,而丁與壬隔以戊已,兩不礙,且金水多而覺寒,得火融和,都統(tǒng)制命也。又如壬戌、己酉、戊午、丁巳,印太重而隔戊已,而丁與壬不相礙,一丞相命也。反是則財印不並用而不秀矣。 305 有傷官用煞印者,傷多身弱,賴煞生印以幫身而制傷,如己未、丙子、庚子、丙子,蔡貴妃也。煞因傷而有制,兩得其宜,只要無財,便為貴格,如壬寅、丁未、丙寅,夏閣老命是也。 306 有傷官用官者,他格不用,金水獨宜,然要財印為輔,不可傷官並透。如戊申、甲子、庚午、丁丑,藏癸露丁,戊甲為輔,官又得祿,所以為丞相之格。若孤官無輔,或官傷並透,則發(fā)福不大矣。 307 若冬金用官,而又化傷為財,則尤為極秀極貴。如丙申、己亥、辛未、己亥,鄭丞相命是也。 308 然亦有非金水而見官,何也?化傷為財,傷非其傷,作財旺生官而不作傷官見官,如甲子、壬申、己亥、辛未,章丞相命也。 309 至於傷官而官煞並透,只要幹頭取清,金水得之亦清,不然則空結構而已。 310 傷官取運,即以傷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傷官用財,財旺身輕,則利印比;身強財淺,則喜財運,傷官亦宜。 311 傷官佩印,運行官煞為宜,印運亦吉,傷食不礙,財?shù)貏t兇。 312 傷官而兼用財印,其財多而帶印者,運喜助印,印多而帶財者,運喜助財。 313 傷官而用煞印,印運最利,傷食亦亨,雜官非吉,逢財即危。 314 傷官帶煞,喜印忌財,然傷重煞輕,運喜印而財亦吉。惟七煞根重,則運喜傷食,印綬身旺亦吉,而逢財為兇矣。 315 傷官用官,運喜財印,不利食傷,若局中官露而財印兩旺,則比劫傷官,未紿非吉矣。 316 陽刃者,劫我正財之神,乃正財之七煞也。祿前一位,惟五陽有之,故為陽刃。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刃宜伏制,官煞皆宜,財印相隨,尤為貴顯。夫正官而財印相隨美矣,七煞得之,夫乃甚乎?豈知他格以煞能傷身,故喜制伏,忌財??;陽刃用之,則賴以制刃,不怕傷身,故反喜財印,忌制伏也。 317 陽刃用官,透刃不慮;陽刃露煞,透刃無成。蓋官能制刃,透而不為害;刃能合煞,則有何功?如丙生午月,透壬制刃,而又露丁,丁與壬合,則七煞有貪合忘克之意,如何制刃?故無功也。 318 然同是官煞制刃,而格亦有高低,如官煞露而根深,其貴也大;官煞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淺,其貴也小。若己酉、丙子、壬寅、丙午,官透有力,旺財生之,丞相命也。又辛酉、甲午、丙申、壬辰,透煞根淺,財印助之,亦丞相命也。 319 然亦有官煞制刃帶傷食而貴者,何也?或是印護,或是煞太重而裁損之,官煞輕而取清之,如穆同知命,甲午、癸酉、庚寅、戊寅,癸水傷寅午之官,而戊以合之,所謂印護也,如賈平章命,甲寅、庚午、戊申、甲寅,煞兩透而根太重,食以制之,所謂裁損也。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官煞競出 ,而壬合丁官,煞純而不雜。況陽刃之格,利於留煞,所謂取清也。 320 其於丙生午月,內(nèi)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帶財佩印,若戊生午月,乾透丙火,支會火局,則化刃為印,或官或煞,透則去刃存印其格愈清。倘或財煞並透露,則犯去印存煞之忌,不作生煞制煞之例,富貴兩空矣。 321 更若陽刃用財,格所不喜,然財根深而用傷食,以轉(zhuǎn)刃生財,雖不比建祿月劫,可以取貴,亦可就富。不然,則刃與財相搏,不成局矣。 322 陽刃用官,則運喜助官,然命中官星根深,則印綬比劫之方,反為美運,但不喜傷食合官耳。 323 陽刃用煞,煞不甚旺,則運喜助煞;煞若太重,則運喜身旺印綬,傷食亦不為忌。 324 陽刃而官煞並出,不論去官去煞,運喜制伏,身旺亦利,財?shù)毓汆l(xiāng)反為不吉也。 325 建祿者,月建逢祿堂也,祿即是劫?;蛞缘撎猛赋觯纯梢酪杂谜?,非也。故建祿與月劫,可同一格,不必加分,皆以透干支,別取財官煞食為用。 326 祿格用官,幹頭透出為奇,又要財印相隨,不可孤官無輔。有用官而印護者,如庚戌、戊子、癸酉、癸亥,金丞相命是也。有用官而財助者,如丁酉、丙午、丁巳、壬寅,李知府命是也。 327 有官而兼帶財印者,所謂身強值三奇,尤為貴氣。三奇者,財官印也,只要以官隔之,使財印兩不相傷,其格便大,如庚午、戊子、癸卯、丁巳,王少師命是也。 328 祿劫用財,須帶食傷,蓋月令為劫而以財作用,二物相克,必以傷食化之,始可轉(zhuǎn)劫生財,如甲子、丙子、癸丑、壬辰,張都統(tǒng)命是也。 329 至於化劫為財,與化劫為生,尤為秀氣。如己未、己巳、丁未、辛丑,醜與巳會,即以劫財之火為金局之財,安得不為大貴?所謂化劫為財也。如高尚書命,庚子、甲申、庚子、甲申,即以劫財之金,化為生財之水,所謂化劫為生也。 330 祿劫用煞,必須制伏,如婁參政命,丁巳、壬子、癸卯、己未,壬合丁財以去其黨煞,卯未會局以制伏是也。 331 至用煞而又逢財,本為不美,然能去煞存財,又成貴格。戊辰、癸亥、壬午、丙午,合煞存財,袁內(nèi)閣命是也。 332 其祿劫之格,無財官而用傷食,洩其太過,亦為秀氣。唯春木秋金,用之則貴,蓋木逢火則明,金生水則靈。如張狀元命,甲子、丙寅、甲子、丙寅,木火通明也;又癸卯、庚申、庚子、庚辰,金水相涵也。 333 更有祿劫而官煞競出,必取清方為貴格。如一平章命,辛丑、庚寅、甲辰、乙亥、合煞留這也;如辛亥、庚寅、甲申、丙寅,制煞留官也。 334 倘或兩官競出,亦須制伏,所謂爭正官不可無傷也。 335 若夫用官而孤官無輔,格局更小,難於取貴,若透傷食便不破格。然亦有官傷並透而貴者,何也?如己酉、乙亥、壬戌、庚子,庚合乙而去傷存官,王總兵命也。 336 用財而不透傷食,便難於發(fā)端,然幹頭透一位而不雜,地支根多,亦可取富,但不貴耳。 337 用官煞重而無制伏,運行制伏,亦可發(fā)財,但不可官煞太重,致令身危也。 338 祿劫取運,即以祿劫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祿劫用官,印護者喜財,怕官星之逢合,畏七煞之相乘。傷食不能為害,劫比未即為兇。 339 財生喜印,宜官星之植根,畏傷食之相侮,逢財愈見其功,雜煞豈能無礙? 340 祿劫用財而帶傷食,財食重則喜印綬,而不忌比肩;財食輕則宜助財,而不喜印比。逢煞無傷,遇官非福。 341 祿劫用煞食制,食重煞輕,則運宜助煞;食輕煞重,則運喜助食。 342 若用煞而帶財,命中合煞存財,則傷食為宜,財運不忌,透官無慮,身旺亦亨。若命中合財存煞,而用食制,煞輕則助煞,食輕則助食則已。 343 祿劫而用傷食,財運最宜,煞亦不忌,行印非吉,透官不美。若命中傷食太重,則財運固利,而印亦不忌矣。 344 祿劫而官煞並出,不論合煞留官,存官制煞,運喜傷食,比肩亦宜,印綬未為良圖,財官亦非福運。 345 雜格者,月令無用,以外格而用之,其格甚多,故謂之雜。大約要幹頭無官無煞,方成格,如有官煞,則自有官煞為用,列外格矣。若透財尚可取格,然財根深,或財透兩位,則亦以財為重,不取外格也。346 試以諸格論之,有取五行一方秀氣者,取甲乙全亥卯未、寅卯辰,又生春月之類,本是一派劫財,以五行各得其全體,所以成格,喜印露而體純。如癸亥、乙卯、乙未、壬午,吳相公命是也。運亦喜印綬比劫之鄉(xiāng),財食亦吉,官煞則忌矣。 347 有從化取格者,要化出之物,得時乘令,四支局全。如丁壬化木,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而又生於春月,方為大貴。否則,亥未之月亦是木地,次等之貴,如甲戌、丁卯、壬寅、甲辰,一品貴格命也。運喜所化之物,與所化之印綬,財傷亦可,不利官煞。 348 有倒衝成格者,以四柱列財官而對面以衝之,要支中字多,方衝得動。譬如以弱主邀強官,主不眾則賓不從。如戊午、戊午、戊午、戊午,是衝子財也;甲寅、庚午、丙午、甲午,是衝子官也。運忌填實,餘俱可行。 349 有朝陽成格者,戊去朝丙,辛日得官,以丙戊同祿於巳,即以引汲之意。要幹頭無木火,方成其格,蓋有火則無待於朝,有木財觸戊之怒,而不為我朝。如戊辰、辛酉、戊子,張知縣命是也。運喜土金水,木運平平,火則忌矣。 350 有合祿成格者,命無官星,借干支以合之。戊日庚申,以庚合乙,因其主而得其偶。如己未、戊辰、戊辰、庚申,蜀王命是也。癸日庚申,以申合巳,因其主而得其朋,如己酉、癸未、癸未、庚申,趙丞相命是也。運亦忌填實,不利官煞,理會不宜以火克金,使彼受制而不能合,餘則吉矣。351 有棄命保財者,四柱皆財而身無氣,舍而從之,格成大貴。若透印則身賴印生而不從,有官煞則亦無從財兼從煞之理,其格不成。如庚申、乙酉、丙申、乙丑,王十萬命造也。運喜傷食財鄉(xiāng),不宜身旺。有棄命從煞者,四柱皆煞,而日主無根,舍而從之,格成大貴。若有傷食,則煞受制而不從,有印則印以化煞而不從。如乙酉、乙酉、乙酉、甲申,李侍郎命是也。運喜財官,不宜身旺,食傷則尤忌矣。 352 有井欄成格者,庚金生三七月,方用此格。以申子辰衝寅午戌,財官印綬,合而衝之,若透丙丁,有巳午,以現(xiàn)有財官,而無待於衝,乃非井攔之格矣。如戊子、庚申、庚申、庚申,郭統(tǒng)制命也。運喜財,不利填實,餘亦吉也。 353 有刑合成格者,癸日甲寅時,寅刑巳而得財官,格與合祿相似,但合祿則喜以合之,而刑合則硬以致之也。命有庚申,則木被衝克而不能刑;有戊己字,則現(xiàn)透官煞而無待於刑,非此格矣。如乙未、癸卯、癸卯、甲寅,十二節(jié)度使命是也。運忌填實,不利金鄉(xiāng),餘則吉矣。354 有遙合成格者,巳與丑會,本同一局,醜多則會巳而辛丑處官,亦合祿之意也。如辛丑、辛丑、辛丑、庚寅,章統(tǒng)制命是也。若命是有子字,則醜與子合而不遙,有丙丁戊己,則辛癸之官煞已透,而無待於遙,另有取用,非此格矣。至於甲子遙已,轉(zhuǎn)輾求俁,似覺無情,此格可廢,因羅御史命,聊複存之。為甲申、甲戌、甲子、甲子,羅御史命是也。 355 若夫拱祿、拱貴、趨乾、歸祿、夾戌、鼠貴、騎龍、日貴、日德、富祿、魁罡、金神、時墓、兩干不雜、干支一氣、五行俱足之類,一切無理之格,既置勿取。即古人格內(nèi),亦有成式,總之意為牽就,硬填入格,百無一是,徒誤後學而已。乃若天地雙飛,雖富貴亦有自有格,不全賴此。而亦能增重基格,即用神不甚有用,偶有依以為用,亦成美格。然而有用神不吉,即以為兇,不可執(zhí)也。 356 其於傷官傷盡,謂是傷盡,不宜一見官,必盡力以傷之,使之無地容身,現(xiàn)行傷運,便能富貴,不知官有何罪,而惡之如此?況見官而傷,則以官非美物,而傷以制之,又何傷官之謂兇神,而見官之為禍百端乎?予用是術以歷試,但有貧賤,並無富貴,未輕信也,近亦見有大貴者,不知何故。然要之極賤者多,不得不觀其人物以衡之。 357 徐注:用傷官之忌見官星,亦猶用官之忌傷,用印之忌財,用財之忌劫也。何格無喜忌,豈獨傷官?況官星有喜見不喜見之別乎?至於格局之不可解者甚多。我人學識不足,未窮奧妙,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正不必曲為諱飾也。 358 四十八、附論雜格取運 359 徐注:雜格不一,大都氣勢偏旺,出於五行常理之外。昔人評命,泥於財官之說,四柱無財可取,則不惜遙合倒衝,牽強附會,以期合於財官,未免可嗤。命理不外乎五行,氣勢雖為偏旺,而偏旺之中,仍有正理可取,詳《滴天髓徵義》。偏旺之格,取運大都須順其氣勢,雖干支喜忌,須察四柱之配合,而順勢取運,大致有定。茲就本篇所引各造。約略言之: 360 曲直仁壽格 361 癸亥 乙卯 乙未 壬午362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363 甲乙日主,支全亥卯未或寅卯辰,乃曲直仁壽格也。氣勢偏旺於木,宜行水木火運,官煞運最忌,財運亦不宜。丙丁日主,支全寅午戌、或巳午未,為炎上格。戊已日主,支全辰戌丑未為稼穡格。庚辛日主,支全巳酉丑或申酉戌,為從革格。壬癸日主支全甲子辰或亥子丑,為潤下格。五種意義相同。 364 化氣格: 365 甲戌 丁卯 壬寅 甲辰366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367 丁壬化木,生於春月,時逢甲辰,木之元神透出,乃化木格。氣勢偏於木也。化神喜行旺地,最宜東方寅卯辰比劫鄉(xiāng),而忌官煞,日主還原之地亦忌,其中略分別,如丁壬化木,日元壬水,行亥子丑印地,生起化神亦吉;若甲已化土,而行寅卯辰,克我化神,為大忌也?;瘹飧裼屑准夯痢⒁腋?、丙辛化水、丁壬化木、戊癸化火五種,意義略同。 368 倒衝格: 369 戊午 戊午 戊午 戊午370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371 兩神成象,而氣勢偏於火土,為從旺格。最宜金運,洩土之氣,但火炎土燥,究嫌偏枯,宜帶水之土以護之。如庚辰辛丑等運為最佳,若見水運,如以一杯水救車薪之火。立見其災。所謂倒衝最忌填實,即此意也。木運逆土之性,增火之焰,亦不相宜。 372 甲寅 庚午 丙午 甲午373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374 庚金無根,置之不論,氣偏木火,格成炎上,最宜土運洩火之氣。說見前仁壽格。 375 以上兩造皆俗所謂倒衝格也。 376 朝陽格: 377 戊辰 辛酉 辛酉 戊子378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379 此金水傷官,原無官星,氣勢偏於金水,以順其性。行土金水運為美,火運為忌。帶水之木尚可行,而帶火之木則不宜見。此俗所謂朝陽格也。 380 合祿格: 381 己未 戊辰 戊辰 庚申382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383 此土金食神也。比劫重重,氣勢偏於土金,以金運洩土之秀為最吉,水運亦美,火運為忌,木亦不美,所謂土盛木折也。俗以庚合乙為官星,稱為合祿格,又不要明見,喜財以生之。取運略同。 384 合祿格: 385 己酉 辛未 癸未 庚申386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387 俗亦名之為合祿格,以申合巳中戊土為官星也。月令偏官,年上透出,時上庚印化煞為用(見論偏官篇),格正局清,有何不美?若取巳中戊土官星,豈非官煞混雜耶? 388 從財格: 389 庚申 乙酉 丙申 己丑390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391 乙從庚化,不作印論,丙火臨申,坐於病地,四柱無根,時上己丑又來生金,氣勢偏於金旺,為棄命從財格也。運宜行土金水,南方火鄉(xiāng)最忌,木亦不利。 392 從煞格: 393 乙酉 乙酉 乙酉 甲申394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395 乙木無根,氣勢偏於金,為棄命從煞格。金運最美,水土亦吉。木運為乙木逢根,火運逆其旺勢,皆忌見。與上從財格大致相同。 396 井欄叉格: 397 戊子 庚申 庚申 庚辰398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399 此俗所謂井欄叉格。庚金乘旺洩秀,支全申子辰水局。氣勢偏於金水,當順其勢以取運。土金水運均美,木運亦可,行火運逆其旺勢不利。 400 遙合格: 401 辛丑 辛丑 辛丑 庚寅402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403 此俗所謂醜遙巳格。土金成局,生於十二月,時上寅木無氣,不能為用。勢象偏於土金,宜土金水運,木火逆其旺勢為不宜。與遙巳格取運相同也。 404 丑遙巳祿格(又名刑合): 405 乙未 癸卯 癸卯 甲寅406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407 《喜忌篇》云,'癸日進逢寅位,歲月怕戊已二方',以寅刑出巳中戊土為格,其實乃從兒格也。氣勢偏於木,行運最喜木火。從格忌見比劫,而從兒有食傷引化,不忌比劫,此為不同之點。官煞大忌,印運亦忌。 408 子遙巳祿格(又名遙合格): 409 甲申 甲戌 甲子 甲子410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411 《喜忌篇》云,'甲子日再遇子時,畏庚辛申酉丑午,以子遙合巳為格',其實月令偏財,用財損印,何必另取格局?戌藏丁火,生起財星,遇運透清為美,庚辛申酉官煞生印為忌,午衝子、醜刑戌均為忌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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