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通常指一個國家的某片相對自主的區(qū)域中實際或名義上的最高行政長官。清朝時對統(tǒng)轄一省或數(shù)省行政、經(jīng)濟及軍事的長官稱為“總督”,尊稱為“督憲”、“制臺”等,官階為正二品,但可通過兼兵部尚書銜高配至從一品。與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務(wù)的巡撫不同,總督兼管數(shù)省,同時在政務(wù)之外也兼掌軍務(wù)??偠脚e足輕重,入則為朝廷顯官,出則為一方軍政之首,故時人稱文帥第一重任。清初總督額數(shù)及轄區(qū)并不固定,乾隆以后成為定制,全國設(shè)有八個總督:直隸總督 、兩江總督、陜甘總督、閩浙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四川總督、云貴總督。光緒三十二年,東北奉天、吉林、黑龍江建行省,改將軍為總督,稱東三省總督。此外明清時還專門設(shè)有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等專管某項政務(wù)的總督官職。 直隸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直隸等處地方提督軍務(wù)、糧餉、管理河道兼巡撫事”,管轄今北京、天津,河北大部、河南小部、山東小部地域。順治五年設(shè)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總督,總督府駐大名(今邯鄲市大名縣)。雍正八年總督署遷駐保定,直至清朝滅亡,保定至今保存有完整的直隸總督署建筑。由于直隸省地處京畿要地,因此直隸總督被稱為疆臣之首。 兩江總督:正式官銜為“督辦兩江(即江南省和江西?。┑胤教岫杰妱?wù) 、糧餉、操江、統(tǒng)轄南河事務(wù)”,管轄今江蘇、安徽、上海、江西等地域。順治四年設(shè)江南江西河南三省總督,總督府駐江寧(今南京)。順治九年,總督府一度遷往南昌,改名江西總督??滴踉?,操江事務(wù)劃歸江南總督管理??滴醵荒耆院希蕉麨閮山偠?。兩江總督是清王朝最重要的稅賦來源地,也是人文薈萃之地。 閩浙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福建、浙江二處地方提督軍務(wù)、糧餉、管理河道兼巡撫事”,管轄今福建、浙江等地域。順治二年,設(shè)立福建總督,總督府駐福州,兼管浙江。順治五年,改名為浙閩總督,總督府遷往衢州,仍兼管福建。順治十五年,兩省各設(shè)總督,福建總督府駐漳州,浙江總督府駐溫州??滴跏?,將福建總督府遷往福州。次年,取消浙江總督。乾隆三年正式定制為閩浙總督,總督府駐福州。光緒十一年正式設(shè)立臺灣省,歸閩浙總督管轄,自此閩浙總督統(tǒng)管福建、浙江、臺灣三省軍民政務(wù)。 云貴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云南、貴州兩地提督軍務(wù)、糧餉兼巡撫事”,管轄今云南、貴州等地域。康熙元年設(shè)立云南總督,總督府駐曲靖;貴州總督,總督府駐安順??滴醵暝颇峡偠礁w云南府。雍正十年云貴總督兼轄廣西。雍正十二年云貴總督恢復(fù)掌管兩省。 湖廣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湖北、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wù)、糧餉兼巡撫事,管轄今湖北、湖南等地域。因湖南、湖北兩省在明朝時屬湖廣省,因此通稱為湖廣總督。順治元年設(shè)湖廣總督,總督府駐武昌,康熙七年廢,九年再置。康熙十九年,改川湖總督復(fù)為湖廣總督,還駐武昌??滴醵?,更名湖北湖南總督。 兩廣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兩廣等處地方提督軍務(wù)、糧餉兼巡撫事”,管轄今廣東、廣西和海南等地域。兩廣設(shè)置總督,始于明代景泰三年,到成化元年成為定制。清順治元年置廣東總督,兼轄廣西,總督駐廣州。順治十二年總督府遷往梧州??滴醵?,另置廣西總督,廣東總督移駐廉州。雍正七年為鎮(zhèn)壓苗族起事,廣西政務(wù)暫歸云貴總督兼轄。雍正十二年廣西復(fù)隸廣東總督管轄,并更名為兩廣總督。乾隆十一年,兩廣總督遷駐廣州。 陜甘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陜甘等處地方提督軍務(wù)、糧餉、管理茶馬兼巡撫事”,管轄今陜西、甘肅、寧夏、新疆和青海部分等地域。順治二年設(shè)陜西三邊總督,兼轄甘肅,總督府駐西安。順治三年又兼轄四川。順治十一年改為川陜?nèi)吙偠?,仍兼轄甘肅。乾隆二十五年,四川另置,陜甘合并,更名陜甘總督。乾隆二十九年,陜甘總督衙門移駐蘭州府,直到清朝滅亡。 四川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四川等處地方提督軍務(wù)、糧餉兼巡撫事”,管轄今四川、重慶等地域。順治十四年專置四川總督,駐重慶??滴跗吣旮麨榇ê偠?,遷往荊州??滴蹙拍辏诌€駐重慶。雍正九年復(fù)置四川總督,駐成都。 東三省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東三省等處地方兼管三省將軍、奉天巡撫事”,管轄今遼寧、吉林、黑龍江和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部分等地域。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4月20日),清廷以“東三省吏治因循,民生困苦,亟應(yīng)認(rèn)真整頓,以除積弊而專責(zé)成”為由,諭令改盛京將軍為東三省總督,兼管三省將軍事務(wù),隨時分駐三省行臺,增設(shè)奉天、吉林、黑龍江三省巡撫,東三省正式改為行省制度。 漕運總督:全稱為“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wù)巡撫鳳陽等處兼管河道”,是明、清兩朝中央政府派出的統(tǒng)管全國漕運事務(wù)的高級官員,品級為從一品或正二品。始設(shè)于明景泰二年,駐節(jié)于南直隸淮安府城(今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qū)現(xiàn)存漕運總督府遺址),不僅管理跨數(shù)省長達(dá)3000多里的運河沿線,并且還管理地方行政事務(wù),在明代和清初兼廬鳳巡撫,管理鳳陽府、淮安府、揚州府、廬州府和徐州、和州和滁州3州;自清末的1860年起節(jié)制江蘇長江以北諸鎮(zhèn)、諸道。而各省的督糧道,都隸屬于漕運總督。1905年因河道廢棄而裁撤。 河道總督:明成化七年設(shè)河道總督(簡稱“河督”、“總河”),駐山東濟寧。清初置河道總督,掌管黃河、京杭大運河及永定河堤防、疏浚等事,駐山東濟寧??滴跏昕偤友瞄T遷至江蘇清江浦(今江蘇淮安市清浦區(qū),至今保留有河督府署——清晏園)。雍正二年設(shè)副總河,駐河南武陟,負(fù)責(zé)河南、山東河務(wù)。雍正七年改總河為“總督江南河道提督軍務(wù)”(簡稱“江南河道總督”或“南河總督”,管轄江蘇、安徽等地黃河、淮河、運河防治工作),仍駐清江浦;副總河為“總督河南、山東河道提督軍務(wù)”(簡稱“河?xùn)|河道總督”或“河?xùn)|總督”,管轄河南、山東等地黃河、運河防治工作),駐濟寧。次年又增設(shè)直隸河道總督(簡稱“北河總督”),歸直隸總督兼領(lǐng),管轄海河水系各河及運河事務(wù),駐天津。 欲了解更多行政區(qū)劃知識,請關(guān)注頭條號【古今天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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