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復議的范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1.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2.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3.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zhí)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4.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5.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6.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yè)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7.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征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8.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fā)許可證、執(zhí)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9.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10.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fā)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fā)放的;11.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二)對行政機關的以下行為,不能申請行政復議:1.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提出申訴。2.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行政復議機關的確定 一般情況下,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中央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三、行政復議的申請期限和申請方式 (一)申請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xù)計算。 (二)申請方式。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書面申請可以采取當面遞交、郵寄或者傳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四、申請行政復議應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復議申請書(格式詳見附件)。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公民的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其復印件;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提供: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及其復印件;3.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機構代碼證及其復印件。 (三)認為侵權的具體行政行為文書(如行政處罰決定書等)。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提供的相關證據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五)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五、行政復議辦理程序 (一)受理。行政復議機關自收到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5日(工作日)內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對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的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但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復議機構可以自收到該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5日(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補正,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申請人放棄行政復議申請。除不予受理、轉送、補正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即為受理。 (二)審理。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行政復議機關審理行政復議案件,應當由2名以上行政復議人員參加。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實地調查核實證據;對重大、復雜的案件,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采取聽證的方式審理。需要現(xiàn)場勘驗或鑒定的,現(xiàn)場勘驗和鑒定所用時間不計入行政復議審理期限。 六、行政復議結案方式 (一)終止。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經說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終止。 (二)和解。申請人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自愿達成和解并提交和解協(xié)議的,行政復議機構經審查合法的應當準許。 (三)調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1.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2.當事人之間的行政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糾紛。當事人經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制作行政復議調解書。行政復議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維持。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shù)模瑳Q定維持。 (五)責令履行。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六)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2.適用依據錯誤的;3.違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shù)摹?/p> (七)駁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駁回行政復議申請:1.申請人認為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受理后發(fā)現(xiàn)該行政機關沒有相應法定職責或者在受理前已經履行法定職責的;2.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后,發(fā)現(xiàn)該行政復議申請不符合行政復議法及實施條例規(guī)定的受理條件的。上級行政機關認為行政復議機關駁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理由不成立的,應當責令其恢復審理。 七、向湖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申請行政復議的聯(lián)系方式 承辦機構:湖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受理處室:政策法規(guī)處 聯(lián)系電話:0731-88950021(傳真) 通信地址:長沙市雨花區(qū)高升路266號(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A棟610室) 郵政編碼:410116 附件:行政復議申請書格式 行政復議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工作單位 住所(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 住所(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 職務 ] 委托代理人:(姓名) 電話 被申請人:(名稱) 行政復議請求: 。 事實和理由: 。 此致 (行政復議機關名稱) 附件:1.申請書副本 份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3.其他有關材料 份 4.授權委托書(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行政復議的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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