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學校管理,穩(wěn)定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根據(jù)《安徽省農村中心學校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無為縣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和學?!犊冃Э己撕酮剟钚越蛸N分配實施方案》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銷假制度 1、學校嚴格執(zhí)行作息時間規(guī)定,不得隨意調課、停課和放假,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課或放假的,一天內報中心校(鎮(zhèn))批準,超過一天,報縣教育局批準。 2、事假:教職工因事請假,應先安排好自己的課程,報教導處備案,然后辦理請假手續(xù),寫請假報告,報領導審批后方可離校,到期必須及時回校銷假。每學期一般累計不超過十五天。 ?。?)常務副校長請事假(或外出辦事)一天以上至一周內,向中心校校長請假;一周以上報請中心校校長同意后,向縣教育局請假、銷假。 ?。?)副校長及中層干部一周以內由常務副校長批準;一周以上至一月以內,由學校集體研究同意后,報中心校批準;一月以上報縣教育局批準。 ?。?)教職工三天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內由常務副校長批準;一周以上至一月以內,由學校集體研究批準;超過一個月的,按程序報縣教育局批準。 3、病假:教職工因病請假,需持病歷、就診醫(yī)院的建休證明和請假報告,到學校辦理請假手續(xù),在學校決定準假天數(shù)后,始得離校;突發(fā)性疾病患者可先治療休息,兩天內補辦請假手續(xù)。 (1)病假三天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三天以上至一周由常務副校長批準;一周以上至十五天內由學校集體研究批準;十五天以上至一月內報中心校批準。 (2)凡病假一個月以上的,均須附縣以上醫(yī)院病歷、診斷證明和醫(yī)藥費發(fā)票,經學校審查報縣教育局批準。滿一個月后仍需請病假的,必須憑當時病歷發(fā)票和醫(yī)院建休證明,重新辦理請假手續(xù)。 4、婚假:婚假三天,晚婚假二十三天(含節(jié)假日),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婚假應盡量安排在寒、暑假期間,并事先向學校辦理請假手續(xù)。 5、喪假:一般三天(須自己直系親屬)。 6、產假:產假九十天(包括產前休假),難產或雙生增假十四天,晚育者增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增假三十天。產假時間與寒暑假重疊的,可按重疊的實際天數(shù)的三分之一延長時間。產假期滿因病需繼續(xù)休養(yǎng)的,按病假處理。夫妻不在一地的,可給予男方二十天的照顧假。 7、所有人員請假,必須嚴格履行書面報告、審批、銷假等手續(xù),若不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職守的,或請假期滿未經批準仍不上班的,一律按曠工論處。 8、平時正??记谄陂g請病事假,每天扣款6元;長期病事假,按績效考核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曠工一天,扣款20元;曠工超過一天,除扣款外,按績效考核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擅自離崗一個月(從離崗之日起停發(fā)工資),或未經批準續(xù)假超假三個月(從超假之日起停發(fā)工資),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60天的,報上級按自動離職處理。 9、較長時間生病或因其他特殊情況無法參加考勤者,須按縣教育局有關文件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并經校行政會議討論同意方可準假或不參加考勤,其間不享受考勤獎,也不扣款?;榧?、產假、喪假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不參加考勤不享受考勤獎,亦不扣款。 二、考勤制度 1、全體在編教職工無特殊情況一律參加考勤,按時上、下班,并在上班時間內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名、記時與隨機督查相結合的辦法,由常務副校長、副校長和教、總兩室主任執(zhí)行??记谌藛T接受教師的監(jiān)督。 3、考勤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每天具體簽名時間是:上午到校7:00至7:30(班主任和行政人員一律于7:00之前到校);離校:11:00至11:30;下午到校:“預備時間”前;離校:放晚學后。 4、出滿勤學校每月發(fā)給40元獎金(從績效工資的獎勵性津貼中支出)。 5、杜絕遲到、早退現(xiàn)象。如有遲到、早退,1小時以內,每20分鐘扣考勤獎1元,超過1小時至半天內作曠工半天處理。遲到者須主動到考勤人員處呈報到校時間并簽名。 6、中途不得離崗,被督查到溜空的,每次扣5元,如不及時返崗作曠工半天處理。 7、杜絕代簽和超前簽現(xiàn)象,一旦發(fā)現(xiàn),每次罰代簽人當月考勤獎5元,并給予批評。 8、按時出席學校各類會議(教師例會一般為周一下午第三節(jié)課,其他會議另行通知)、政治學習、教研活動、監(jiān)考等校內外集體活動。遲到或早退的每次扣考勤獎2元;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須事先請假并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方才離會,否則作曠工處理,每次扣10元。 9、考勤結果一月統(tǒng)計一次并公布,當月計算出考勤獎,按實獎罰款,每學期末納入教職工獎勵性津貼分配中。 10、學校將考勤情況作詳細記錄,如實載入教師的業(yè)務檔案,作為教職工晉職、晉級、評先、評優(yōu)等的重要依據(j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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