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各項采購活動的管理和控制,結合《預算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經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采購包括公司各項固定資產及其附屬設備的采購、車飾等商品采購、配件及其他材料采購、低值易耗品和辦公用品采購、各種廣告和展示設計采購。 第三條 公司所有的采購活動統(tǒng)一由公司的所指定的相關專業(yè)部門負責執(zhí)行。具體規(guī)定為: 1、廣告和展示設計采購由行政部負責執(zhí)行; 2、生產車間、辦公室物品由采購部負責執(zhí)行; 3、電腦、軟件等電子信息設備的采購由行政部負責執(zhí)行。 4、其他上述未包括的采購全部由行政部或其他公司另行指定部門負責執(zhí)行。 第四條 單項(含綜合項目采購,整車和配件采購及整車供應商指定的采購除外)采購金額超過10萬元的采購項目,應由相應的采購部門會同有關采購需求部門、財務部、審計部和總經辦舉行采購聽證會或合同評審會,采購部門應在會前準備好充足的資料,如項目方案介紹,供應商詢價記錄或招投標情況,各供應商優(yōu)惠辦法,性價比意見書,其它相關資料等。 第五條 本制度采購管理主要指采購預算管理、采購詢價管理、采購合同管理、采購入庫和付款、供應商評審等幾個重大方 二、采購詢價管理 第六條 采購部門接到批準的采購申請單后,優(yōu)先到公司指定的供應商處購買,如指定供應商無貨供應時,必須進行多方比價,1千元以上的物品,貨比三家,作好市場詢價記錄(市場詢價記錄表附后),擇優(yōu)擇廉購買,同時保管好《市場詢價記錄表》以供以后參考和審核,保管期限為一年。 第七條 審計部和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聯(lián)合進行市場信息調查,作好市場信息調查記錄(記錄表附后),對前期購買活動進行評審,做好評審工作總結,報總經理參考。 第八條 定期評審分為季度評審、半年度評審、年終評審。不定期評審可以根據工作需要,由總經理或審計總監(jiān)決定。 三、采購合同管理 第九條 采購價格選定后,采購商品單位價格在5000元以上或采購合同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或有經常供貨行為的(一年內有3次以上)必須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廣告、展示設計采購必須與供應商簽訂合同。 第十條 采購合同必須進行合同評審會簽,各職能部門對合同的內容和條款逐一進行審查,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對合同進行聯(lián)合會簽,并對會簽結果負責。只有經過會簽同意的合同才能加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或公章。 第十一條 參加合同會簽的職能部門:總經理、審計總監(jiān)、財務部、行政部。合同會簽的經辦人為相關采購責任部門。 第十二條 采購合同的保管:采購合同原件由采購責任部門保管,留復印件在財務部備案,合同原件保管時限為3年。 第十三條 采購合同條款的執(zhí)行跟蹤:日常跟蹤由采購責任部門負責,審計部對合同條款的執(zhí)行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審計。 第十四條 供應商給予公司現(xiàn)金折扣和銷售折讓的情況,必須在合同條款中反映。嚴禁采購人員私自收取或索要供應商回扣、傭金等,一經查明發(fā)現(xiàn)將由公司視具體情況給予責任人開除、降職或其他行政處罰。 四、采購入庫和付款 第十五條 屬于固定資產的(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必須辦理固定資產驗收手續(xù)(附固定資產驗收單格式),驗收合格才能入庫。 第十六條 屬于公司商品、原材料(車飾精品、配件、車間輔料等)的必須辦理入庫手續(xù),認真填寫入庫單,倉管員對入庫數(shù)量負責,月末盤虧時需進行賠償。 第十七條 辦公用品和其他不需入庫的零星物料(數(shù)量在5個以下金額在10元以下且不屬公司商品、原材料的物料),必須有兩人以上在送貨單或發(fā)票上簽名確認。 第十八條 采購金額超過50元的,必須取得合法的發(fā)票,盡量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第十九條 付款注意事項:固定資產付款必須附上發(fā)票、合同復印件、《固定資產驗收單》;公司商品付款須附上發(fā)票、入庫單;未簽訂采購合同的須附上〈〈市場詢價記錄表〉〉,否則財務部不得付款。廣告、展示設計付款時必須附上合同 第二十條 每年年初,由審計部組織,對上年度的各類供應商進行評審,對價格高、服務差的供應商進行淘汰替換。列出合格供應商名錄。 第二十一條 評審委員會的組成:行政部負責人、售后服務部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審計總監(jiān)、總經理共五人組成。 第二十二條 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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