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破獲特大傳銷案 傳銷變身“資本運作” 一群開著豪車的“老總”,一個又一個“高大上”的投資項目,編織著上千人的發(fā)財夢。隨著以犯罪嫌疑人黃某為首的傳銷犯罪團伙落網(wǎng),這場美夢宣告結束。
以投資之名“殺熟” 自2012年起,在廣州南沙大崗鎮(zhèn)、欖核鎮(zhèn)一帶,出現(xiàn)了一個“土豪”氣息十足的組織,這個組織以“陽光工程”、“西部大開發(fā)”、“商務商會”等為名頭設計琳瑯滿目的“投資項目”,吸引了不少投資者的目光。這個組織的總負責人是一個叫黃某的人,而其下設還有老總、經(jīng)理、主任等一干會員。 想要成為會員并不難,只要繳納50800元會費便可以擔任主任級別的職務,主任分二級、一級主任,上邊則是經(jīng)理、老總。職務等級的上升則是靠吸引的投資者人數(shù)、吸納的投資金額而定。 那么投資者是怎么來的?其實無非是找熟人。在該組織的要求下,會員們找借口帶親友到廣西梧州參觀旅游。途中,會有專門的人員為他們講解梧州的房地產(chǎn)項目和國家政策,使他們相信投資能帶來超乎想象的巨額利潤。隨后,傳銷組織人員通過帶他們到當?shù)匾恍┰诮潜P參觀,讓他們更加確信自己所見所聞,并決定出錢投資。 巧妙經(jīng)營籠絡上千人 為了讓投資者看見組織的實力,“老總”們還要負責撐起整個“招商”的場面。在組織里,每一個“老總”都必須或買或供,擁有一輛豪車。每次“招商”或新會員加入的時候,他們就會找個酒店款待潛在投資者和新會員,并把豪車秀出來,一整排停在會場現(xiàn)場。 靠著這樣的排場,短短3年內,該組織便在廣州南沙大崗鎮(zhèn)、欖核鎮(zhèn)以及佛山、中山、珠海、深圳等地吸納了超過1000名會員和投資者。其中,在佛山、中山、深圳、珠海等地,還專門設有分支點,并有專門的“老總”負責。 從投資者手上拿到的巨額資金,真的被用于投資了嗎?實際上,該組織向投資者介紹的所有項目均是虛構的,這個組織只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傳銷團伙。所有投資者包括絕大多數(shù)會員,他們投進去的錢,全部被站在傳銷金字塔尖的黃某和該組織的“老總”們肆意揮霍。 嫌疑人落網(wǎng)打破發(fā)財夢 今年初,廣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經(jīng)偵大隊發(fā)現(xiàn)了這個傳銷團伙的犯罪行徑。南沙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圍繞摸清犯罪團伙組織結構、掌握犯罪成員活動規(guī)律、查證犯罪團伙違法犯罪事實等方面有步驟地開展大量偵查取證工作。歷時半年,在掌握該傳銷組織主要成員身份及組織架構等相關信息與證據(jù)材料的情況下,5月19日,專案組采取收網(wǎng)抓捕行動,先后抓獲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9名。加上之前警方已經(jīng)逮捕的黎某,該案累計抓獲主要嫌疑人10名。 據(jù)辦案民警介紹,這是南沙建區(qū)以來發(fā)現(xiàn)的首例傳銷案。截至目前,已確認南沙轄區(qū)約200名群眾參與傳銷活動,但由于部分群眾仍未知情或正在加入傳銷活動,還有部分人員在參加傳銷活動后已獲利的,不愿意配合警方。同時,有些群眾明知是傳銷活動,但由于前期已經(jīng)投入較多資金,他們希望收回本金并獲得傳銷組織宣稱的高額回報,不愿意揭穿傳銷組織的底細,給案件偵查工作帶來了很大難度。目前,案件的相關訊問、取證與追捕工作仍在緊張進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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