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歲末,很多員工至今尚未休年假,當你興沖沖地向單位提出休年假時,單位很可能提出種種理由拒絕你休年假,那么,到底何種情況不能休年假呢?針對近期越來越多員工的詢問,昨天人保部門回應(yīng):5種情況職工不能享受當年年休假??靵砹私庖幌履晷菁侔桑。。?/span>
根據(jù)國務(wù)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根據(jù)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yīng)休年休假的,應(yīng)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yīng)休未休年休假天數(shù)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guī)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shù)÷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yīng)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shù)。1.寒暑假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 2.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職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nèi)又出現(xiàn)以下四種情況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其中包括:
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來源:“法治上海”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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