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xí)坎卦“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與《詩經(jīng)·采蘋》“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誰其尸之?有齊季女?!保ㄎ模豪钍亓Γ?/span> ——摘自李守力《周易詮釋》習(xí)坎卦解讀
【29.7】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 象曰:樽酒簋(貳),剛?cè)犭H也。 【白話】 六四:應(yīng)該用樽裝酒和簋盛食祭祀神,也可代之以瓦缶裝酒盛食,從窗戶送入簡約的祭品,最終沒有咎害。 象傳說:應(yīng)該用樽裝酒和簋盛食祭祀神,也可代之以瓦缶裝酒盛食,因?yàn)閯側(cè)峤唤禹槼小?/span> 【解讀】 ○樽酒簋,貳用缶: 樽,帛書《周易》作“奠”,《說文》“置祭也?!倍斡癫茫骸?/span>置祭者,置酒食而祭也。” 《周易》以陽實(shí)為富,陰虛無陽為不富,如小畜九五“富以其鄰”,泰卦六四“不富,以其鄰”,無妄六二《象傳》言“未富”。樽簋,貴族祭祀禮器,樽盛酒,簋盛食,指九五陽爻;缶,瓦缶,下士或庶民祭祀禮器,指六四陰爻。 九五為坎之中爻,坎為水為酒,九五為尊,六四變卦互體巽,巽為木,故為樽。二至五互體頤卦,頤為食,二至四互體震,震為竹,故有簋盛食象。故有“樽酒簋”象。 六四處互體震,陰虛無陽為不富,故為缶。(見比卦解讀:論《周易》以震為缶) ○納約自牖: 牖,窗戶。納,送入。用瓦缶裝酒盛食,把儉約的祭品自窗戶送入。為何不走正門?竊以為,古時(shí)男子祭祀走正門,女子祭祀只能由窗口送入祭品。所以六四爻辭是講女子敬神祭祖之事。
愚按:《易經(jīng)》納甲或?yàn)椤哆B山易》干支體系:艮少男納丙,艮為門(戶),丙字古文象門;兌少女納丁,兌為口,位在酉(西),丁字古文象牖(窗),酉牖同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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