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人的屬性,從現(xiàn)在關于人的知識的積累來看,至少應有下面3個層次。 其一,是人的自然關系屬性,或曰人的生物的根性。 其二,是人的社會關系屬性,或曰人的社會屬性,也即人與人之間的關聯(lián)性。 其三,是人的思維關系屬性,或曰人的精神屬性,也即人對自然、社會、他人、自身等等的認識的屬性。 簡言之,人性在本來不可分的意義上統(tǒng)合生物性、社會性和精神性三層屬性。三者本不可分而我們強以分,其旨不過在有利于理解人性。在如上面分作三層的基礎上,我們再作善惡的判別,無論關于善的定義是如中國圣人所言在克己、禮讓、孝悌、忠恕,還是在西方哲人所言在于知識或在于信仰上帝,我們都可以大體有如下的結論: 1.人性的第一層,生物性:偏于惡; 2.人性的第二層,社會性:善惡交錯; 3.人性的第三層,精神性:偏于善。 愈是出現(xiàn)得早的事物,它的惰性愈大,也即它發(fā)生變化的可能性或能動性愈小,而且這種惰性與它出現(xiàn)至今的時間成正比。 用這條公理來判斷人的惰性,且用上面3個層次來分別判斷,即有如下結論: 1.人的生物屬性出現(xiàn)的時間可以追溯到原生質(zhì),也即生命的起源,距今至少20億年; 2.人的社會生物屬性出現(xiàn)的時間,最多可追溯到三葉蟲的起源,距今大約5億年; 3.人作為精神動物出現(xiàn)的時間,最多可追溯到智人的出現(xiàn),或者索性把南方古猿也考慮進來,距今恐怕也只有不到200萬年。 結論是:人性的90%偏向惡;人性的10%偏向善。 這便是對人性善惡傾向的總估計,正是因此,我們說西方古代哲人和宗教先知對人性善惡的判別是符合真實的人性的,而相反,中國古代圣人對人性善惡的判別是不符合真實的人性的,是虛假的。中國古代圣人帶頭來“認識你自己”的道路上走偏了,所以中國文化在2000多年的發(fā)展中始終處于某種自相矛盾的境地。 在中國古代甚至迄今,說人性本惡,或人生來自私,是決不受人歡迎的,這也就是為什么中國人更喜歡孟子而不太喜歡荀子的原因。揚朱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本就一語道破天機,然而2000多年來不僅此論令人厭惡,連帶揚朱本人也不知遭人多少唾罵。墨子的“兼受”,揚子的“為我”,孟子便曾一道斥之“無父”、“無君”,是謂“禽獸”。中國人講假話,還要理直氣壯,實在早從孔孟即已開始。 很可能,讀者對我在前面的關于人性善惡偏向的估算會大不以為然。的確,我也承認,“計算”善惡,而且還從一個假設的公理出發(fā),其結果必難以服人。但我自認為也并不是毫無根據(jù)。生命的自私、基因的自私與人的自私是一脈相承的,這種自私性的基礎即是生命的自我保存和自我再生。因而,自私不必是惡,但在社會生活中也確難為善,不妨說自私是潛在為惡的基礎。只是因為社會生存對于合作的需求迫使人們不能不追求善的價值,不論這種善是中國圣人所謂的克己、禮讓、孝悌、忠恕,還是西方哲人的求知或者宗教先知的信仰上帝。不管怎么說,善的追求是隨著人類的社會生活的需求而產(chǎn)生的,沒有社會生活的需求也就沒有善,也不必追求善。盡管如此,我們還不能不看到,真正能推進善的價值、提高善的成就水準的還在人的精神性,也即人類對自然、社會、他人、自身,尤其對自身的人性的知性的洞察。在這方面,我們不能不承認,蘇格拉底定義“知識即善”的確比孔夫子的“克己復禮為仁”更富有遠見。 人性在總的惰性上是傾向于惡的,這一點我毫不懷疑。但人類有追求善的精神愿望,有求知的渴望,這一點我也同樣毫不懷疑。對此,中外圣哲也是一致的觀點。因此對人性的“惡”我將作如下的分析。 人的生物性層次的惡,主要是表現(xiàn)為惡的潛意識,任何人在這個層次上都具有以鄰為壑、損人利己的傾向。即任何人都自然地具有以鄰為壑、損人利己的潛在可能性或傾向性。在社會生活中只要人們?nèi)狈ν獠康膲毫?,這種潛在的可能性就將變成顯在的可能性,從而產(chǎn)生真實的惡意識,乃至惡行為。我稱此為原惡,即不必是一定表現(xiàn)為惡的行為的惡。關于原惡,我們在后面還會做出更詳細的分析。 人的社會性層次的惡,則主要是表現(xiàn)為有意識的惡,以及表現(xiàn)為行為的惡。人們通常說到的惡主要指的是這個層次的惡,如詐騙、奸淫、盜竊、搶劫、殺人等。在這個層次上很難一般地判斷人性的善惡,既難于說人性本善,也難以說人性本惡,因為畢竟大多數(shù)人在大多數(shù)時間雖然不排除可能會有惡的意識,但卻較少可能有惡的行為;而且有意識的惡也往往因環(huán)境而變遷,所以難以作為一般性的判斷。 人的精神層次更多反映善的追求,基本上不涉及惡的意識,當然更與惡的行為無涉。 鑒于上面的分析,我主線得出如下的結論:人性的確有惡的傾向性。因為任何人的確都具有原惡(有點類似基督教的原罪,但又不同于圣經(jīng)中所說的原罪),在這個意義上,社會其實是一個對于人性原惡的壓力場。關于社會壓力場如何在控制人性方面發(fā)揮作用,我們將在后面討論。 下面先談談什么是人性的原惡。 人性的原惡有三:任性、懶惰、嫉妒。顯然與西方基督教的原罪不同,原罪是指人類祖先亞當與夏娃,接受了毒蛇的誘惑,偷食了伊甸園的智慧之界,犯了最早的奸淫之罪。無獨有偶,中國古代亦有“萬惡淫為首”的說法。古代西方人因原罪之說而推出人性本惡,其實沒有多少道理,而且偷食智慧之果,以求得知識為惡反而與古希臘人的“知識即善”相悖。正因此,我認為,古代西方人的人性本惡論雖然暗合人性偏惡的實際傾向,但并不表明他們對人性之惡真有完全的認識,因此只不過屬于“歪打正著”。 真正的人性之惡應該是人性的原惡,原惡不應與人類的原欲——食(物)欲、性欲、知欲混同,原欲是人類必須獲得滿足的生命意義的支柱,不僅不能說是惡,而且應是衡量人性善的最基本的坐標,人類原欲得不到滿足反倒是造惡的淵藪。因此,中西方古人不約而同地把淫——性欲的滿足視為惡,而且是首惡、原罪,其實是不對的。淫不為惡,但淫起來不講任何規(guī)矩、道德、法律而達到任性妄為的程度,就是十足的惡了。所以真正的惡不在淫,而在任性。人性的任性原惡一旦從潛在的可能性變成顯在的社會行為,它便不再是原惡,而是實惡了。 任性的本質(zhì)是對人類社會中既存的一切規(guī)矩、道德、法律、誡條、制度……總之,一切行為的“度”或“條理”的否定。這種否定不外乎兩類之間,其一是因為完全的無知,其二是明知故犯。在現(xiàn)實生活中,因任性的行為而作惡犯罪者比比皆是。因此任性作為人性的一項普遍的原惡是必須由社會和個人雙方同時加以制約和防范的。社會的防范表現(xiàn)于社會權力的威懾,比如法律的制裁,個人的防范則在于個人擴大求知的范圍,其中包括對道德價值、法律責任、制度理性等各方面的認知。 懶惰的本質(zhì)是對人類社會生存意義的否定,是對個人生活體驗的拒絕。任何人在能夠輕易獲得原欲滿足的場合都會任懶惰的人性原惡變成實際懶惰的惡習。懶惰的原惡在不適當?shù)沫h(huán)境中很容易變成人們惰性的習慣,尤其在人們尚處于幼童的年代,由于長輩的嬌寵,極易染上懶惰的惡習。懶惰似乎與任性不同,不觸犯規(guī)條,而實際上懶惰之惡比任性之惡對人類自身更有害。一個人年幼時養(yǎng)成懶惰的惡習,好比天鵝從小折斷了翅膀,將永遠失去高空翱翔的生命樂趣。毛澤東青年時代曾親自書寫過如下一條箴言:“怠惰乃生之墳墓也”。實際上懶惰更是一切惡行為的最深邃的禍因。貪污、偷盜、搶劫、乃至殺人等罪惡無不深深扎根于懶惰之源?!叭f惡淫為首”實不如“萬惡懶為首”來得確切、真實。 嫉妒的本質(zhì)是對永恒、終極、自由的精神追求的缺失,是完全沉浸在偶然性機遇得失之中的人們的一種潛在絕望的心理,這種絕望的心理很容易轉(zhuǎn)化為對他人的惡意,甚至惡行。 人性的原惡:任性、懶惰、嫉妒,如同人性的原欲:知欲、食(物)欲、性欲,是與人的生命同始終的,即均為與生俱來,與死俱去。前面曾說過,人的原欲是人類生命意義的支柱,關于原欲的滿足狀況甚至是衡量人性善的最基本的坐標。原惡與原欲相反,是阻礙人類進入社會生活的潛在于人類自身的劣根性,克服這些劣根性不僅體現(xiàn)為個人精神的升華,也是人類共同創(chuàng)造社會文明必然的需求。任何人,無論他是圣人、偉人、還是一般人,誰都不可能僅僅以有限幾次的努力便一勞永逸地根絕自己身上的原惡。人們可以在一時或一事上表現(xiàn)出克服自身原惡的毅力或勇氣,但要永遠根絕原惡,除非死亡。在這點上,任何漂亮的自我表白都是不可相信的。中國人自古以來,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輕信大人、圣人的漂亮話,實在是受了絕大的欺騙。大人、圣人身上的原惡不僅絲毫不比小民少,而且大人、圣人身上的原惡一旦變成實惡,它所造成的社會災難簡直百倍、千倍、萬倍于小民。無論偉人、圣人,都只能蓋棺而后論定,在生之論,不足為憑。正是因此,人治制度遠不如法治制度可靠,專制社會遠不如民主社會安全。 由于人性原惡的真實永恒的存在,我們現(xiàn)在可以確認中國圣人所宣揚的人性本善的虛假性,而他們所主線的克己、禮讓的善也絕大多數(shù)是偽善。中國圣人為中國人開創(chuàng)了一個好講漂亮話、好講面子的文化傳統(tǒng)。以后我們可以論證,這種傳統(tǒng)對于克服中國人的人性原惡,尤其是對于克服上層中國人的人性原惡來說,提供了太多不利的因素。 人性原欲與人性原惡是一個生命體的兩面,它們一個是創(chuàng)造人類社會文明的原動力,又可稱之生命動力;一個是阻礙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原阻力,又可以稱之死亡動力。這兩種力量都只能在人類的社會狀態(tài)中或付之實現(xiàn),或施以壓力。社會是人性原欲獲得滿足的無窮無盡的泉源;社會同時也是幫助人類克服人性原惡的壓力場,離開了社會的壓力,任何人的克服原惡的自覺能力都將分毫不值,任何人自我表白的漂亮話都不可相信。在社會生活中人性原惡完全不受到壓制的人只有兩種,一種是嚴重的精神病患者,另一種則是以權勢凌駕于一切人之上的獨夫民賊或暴君。 人生來即是這樣一種多重的矛盾體,原欲與原惡,生命動力與死亡動力,知欲與任性,食(物)欲與懶惰,更有它們交叉的互動,從而使得人性呈現(xiàn)出比魔方還更復雜萬分的多變的生命屬性。 在社會性、精神性層次尤其在精神性層次,人性是向善的,而在人性之初,也即人性的生物性層次則為原惡所占據(jù)。人類為了實現(xiàn)自己的原欲,不得不接受社會的壓力,克制自己身上的原惡;達到精神性層次的人,可以把被動地克制原惡變成主動地自覺地克制原惡,甚至把人性升華到最高的受的層次,這一點我們將在后面討論。 人要取得進步,要實現(xiàn)自我的價值;人類要推進社會,要從事更高級的文明的創(chuàng)造,首先必須面對的,即是自己身上的原惡,普遍存在于一切人身上的人性的原惡。這是任何人從生至死都必須與之戰(zhàn)斗的最不可輕視的敵人。這就是古希臘德爾菲神諭:“認識你自己”所給予人類的最偉大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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