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情形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第一,在行政處罰的幅度和種類方面,行政機關可在法定的行政處罰幅度內自由選擇,包括在同一行政處罰種類內的幅度自由選擇和在不同行政處罰種類之間的自由選擇。第二,在選擇具體的行政行為方式方面,行政機關有自由裁量的權力,包括作為與不作為。第三,在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時限方面,如果法律、法規(guī)未明確規(guī)定時限,行政機關對于何時實施行政行為有自由選擇的余地。第四,在對行政相對人的行為性質或者被管理事項的性質認定方面,行政機關有自由裁量權。第五,在對情節(jié)輕重的認定方面,在法律、法規(guī)沒有設立認定情節(jié)輕重的法定條件時,行政機關有自由裁量權。 在行政處罰過程中,不能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三種表現(xiàn) 行政處罰畸輕畸重,有失公正 在很多時候,不同的行政相對人往往會先后實施基本相同的違法行為。但在行政處罰時,有些地方的行政機關只對其中的一部分行政相對人給予處罰,而不對其他行政相對人給予處罰;或者在一般情況下,對有的行政相對人處罰較輕,而對有的行政相對人處罰較重。 行政處罰合法但不合理 在行政執(zhí)法實踐中,重視合法性而忽視合理性的情況并不少見。合理性是指行政權的行使應符合立法目的、法律的一般原則、事物發(fā)展的內部規(guī)律、社會公共情理和一般社會道德準則。合理性強調的是行政行為與行政目的之間的合理關系,而符合行政法實體上的公正要求,有助于達到行政目的。有些地方的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處罰時,未能綜合考慮相關因素(如對城鎮(zhèn)下崗職工和農村貧困農民從事個體經(jīng)營違規(guī)行為予以行政處罰時,沒有考慮到國家有關優(yōu)惠政策和扶貧政策),或者行政處罰大大超出行政相對人的承受能力,使行政處罰決定難以執(zhí)行,并由此帶來負面影響。 拖延履行法定職責 不少法律、法規(guī)未明確規(guī)定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的期限,有的雖有規(guī)定但彈性比較大。因此,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時必須考慮效率原則,使行政處罰行為能夠及時實施,產生應有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但是,一些地方的行政機關仍然存在著不講辦事效率、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甚至導致“缺位”的現(xiàn)象。 行政處罰中的絕對化傾向明顯,忽視對行政處罰種類的調整 一些執(zhí)法人員對行政處罰的理解片面化,認為處罰就是罰款。在執(zhí)行中,絕對化傾向明顯,偏重對行政處罰數(shù)量幅度的調整,忽視對行政處罰種類的調整,背離了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查處與規(guī)范相結合的原則。 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應把握的原則 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必須遵守一定的原則。一個合理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行為應符合以下原則:自由裁量的理由合理;自由裁量的理由應與法律授權的目的有直接關系;公務人員沒有偏私;在一定時期內,對相同或類似違法行為的處罰,應保持統(tǒng)一性和連續(xù)性等。工商機關在行政處罰中應明確以下四個原則: 正當原則 正當原則是指行政處罰行為應符合立法本意,使行政機關能夠根據(jù)具體情況作出公正、合理的選擇和判斷,以充分體現(xiàn)法律精神,保障社會公眾利益。如果目的、動機不正當,必然導致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濫用。比如,因為個人好惡,打算謀取小團體利益或個人私利,考慮了當事人的“背景”、“關系”等不應考慮的因素等,導致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出現(xiàn)問題。毫無疑問,這與立法精神是背道而馳的。 平等原則 平等原則強調的是同等情況同等對待。這就要求在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時,要平等對待行政相對人,不得因為事實和法律原則以外的情況而歧視或優(yōu)待任何人。在認定事實時,要堅持做到平等對待所有的行政相對人,在對事實、性質、情節(jié)、后果的確定上充分體現(xiàn)出人人平等,不得因行政相對人的身份特殊或與公務人員自身存在特殊利害關系而有所區(qū)別。在適用法律時,也要貫徹人人平等的原則,不得因為與行政相對人存在好的或者不好的關系而故意規(guī)避、曲解、誤用法律規(guī)定。 先例原則 先例原則是指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時,要保持標準的相對穩(wěn)定性和連續(xù)性,對同一類違法行為的認定和處理要有相對統(tǒng)一的標準。行政相對人對工商機關如何實施行政行為的預測,通常以“同樣的事以前工商機關是如何處理的”為判斷標準和參照系,并以此規(guī)范和調整自身的經(jīng)營行為。因此,遵循慣例或先例也就成為公平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如果對于同樣的事情,處理結果前后不一致,就會在不同的行政相對人之間造成不公平。根據(jù)先例原則,可由省、市級工商局定期編發(fā)本轄區(qū)內的典型案例匯編,供執(zhí)法人員參考,避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結果在同一轄區(qū)內的不同地域出現(xiàn)較大差異。當然,這些標準或先例也不是絕對的,需要根據(jù)實際情況及時調整。 適當原則 適當原則要求的是責罰相當,杜絕畸輕畸重現(xiàn)象。《行政處罰法》第四條規(guī)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jù),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因此,堅持適當原則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適當性,行政機關所選擇的行為方式和措施必須與立法精神相適應;二是必要性,行政機關在若干種行為方式及措施之間選擇時,應保證所選擇的行為方式及措施確有必要;三是合比例,在行政機關選擇的行為方式及措施與行政相對人所造成的損害、社會所獲得的利益之間應成比例、保持均衡。該重罰的,不隨意放過;該以教育引導為主的,絕不施以重罰。 (陳德興) ?。ㄗ髡邌挝唬焊=ㄊ¤蠘s縣工商局) |
|
來自: 昵稱25804398 > 《待分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