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弗羅里達的讀者寫信來抱怨,顯然他因為個人經(jīng)歷受了感情傷害:“如果我偷了五分錢的商品,我就是個小偷還會受到懲罰;但如果我偷走了別人妻子的愛,我卻不用受任何懲罰?!?/P> 這是一個許多人心中普遍存在的錯誤想法——愛,就像商品,是可以被“偷走”的。許多國家實際上已經(jīng)立法解釋“關(guān)系疏遠”帶來的傷害。 但是愛不是商品;它真實存在,卻無法被買賣,交易或者偷走。它是一種出于自愿的行為,一種情緒的轉(zhuǎn)折,一次個人想法的改變。 當一個人的丈夫或者妻子被別人“偷走”,是偷走那個丈夫或者妻子的時機已經(jīng)成熟了,他們已經(jīng)準備好接受一個新的配偶?!皭鄣膹姳I”拿走的東西一直在等待被帶走,想要被帶走。 我們傾向于把人們當成貨物。我們甚至說孩子們“屬于”他們的父母。但是沒有人“屬于”任何其他人。每一個人都屬于他自己,屬于神。孩子們被托付給他們的父母,而如果他們的父母不用恰當?shù)姆绞綄Υ麄?,國家就有?quán)帶他們離開父母的監(jiān)管。 我們中大多數(shù)年輕的時候有這樣的經(jīng)歷,我們的愛人被某個更迷人更有魅力的家伙帶離我們身邊。那個時候,我們都怨恨這個入侵者——但是當我們長大一些,我們意識到我們的愛人從來不屬于我們。并不是入侵者“導(dǎo)致”了分手,而是真愛的缺乏讓我們分開。 表面上看,許多婚姻破裂似乎是因為有“第三者”。然而,這是一個心理錯覺。另一個女人或者另一個男人只是借口,這段婚姻在破裂之前就已經(jīng)失去了最重要的信任。 沒有什么比被從愛情中一腳踢開的苦澀更空虛更令人挫敗了,被其他人“插入”自己和愛人之間讓人有想要報復(fù)的感覺。這常常扭曲了事實,因為人們不是別人的俘虜或人質(zhì)——他們是自由人,永遠只實現(xiàn)他們自己的目標。 但是被拒絕的情人或伴侶不能夠相信他們的愛人已經(jīng)隨意地離開了他們——因此他認為闖入者具有邪惡迷人的特質(zhì)。他把對方當做催眠師或是小偷或是家庭破壞者。然而,在大多數(shù)案例中,當一個家庭被破壞了,裂痕早已在任何“第三者”到來之前已經(jīng)出現(xià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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