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論 白話譯(第二冊59)
第二冊卷21-卷40
卷第三十七 釋習相應品第三之三
問道人譯【經(jīng)】“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作是念:有法與法若合若不合,若等若不等。何以故?是菩薩摩訶薩,不見法與余法若合若不合,若等若不等。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釋曰:一切法,無有法與法共合者。何以故?諸法無少分合故。譬如二指有四方,其一方合,三方不合,不合多故,何以不名為不合? (【論】釋:一切法,無有法與法共合的。為什么?因為一切法無少分合。譬如二指有四方,其一方合,三方不合,因為不合的多,為什么不名為不合?) 問曰:以有合處故名為合,云何言不合? (問:因有合處所以名為合,為什么說不合?) 答曰:合處不為指,是指分,但是指分,更無指法。以二指相近故,假名為合,更無合法。 (答:合處不是指,是指的一部分,但是指的部分,再沒有指法。因為二指相近,假名為合,再沒有另外的合法。) 復次,色、香、味、觸,總名為指,但觸有合力,余三無合;以是故,不得言指合?! ?/B> (又,色、香、味、觸,總名為指,只是觸有合力,其余的三種沒有合;所以,不得說指合。) 復次,如異類同處,不名為合,相各異故。諸法亦爾,地相地中,水相水中,火相火中,如是性異,不名為合。以是故言,無有法與法合,無合故亦無不合。 (又,如異類同處,不名為合,因為相各不同。一切法也是這樣,地相地中,水相水中,火相火中,象這樣性不同,不名為合。所以說,沒有法與法合,因為沒有合也沒有不合。) 等者,一切法一相,故名等。以皆是有相,皆是無常相,皆是苦相,皆是空、無我相,皆是不生不滅相,事無異故名為等。不等者,各各別相故。如色相,無色相,堅相,濕相,如是等各異不同,是名不等。 (等的意思,一切法一相,所以名等。因都是有相,都是無常相,都是苦相,都是空、無我相,都是不生不滅相,事實上沒有不同所以名為等。不等的意思,各各法有別于它法的相。如色相,無色相,堅相,濕相,象這樣等各異不同,這名不等。) 菩薩不見等與不等。何以故?一切法無故,自性空故無法,無法故不可見,不可見故無等不等。等與合是習相應;不合不等,是不相應。 (菩薩不見等與不等。為什么?因為一切法沒有,因為自性空所以沒有法,沒有法所以不可見,不可見所以沒有等不等。等與合是習相應;不合不等,是不相應。) 問曰:何以不說相應竟,然后贊嘆? (問:為什么不說相應結(jié)束后,然后贊嘆?) 答曰:聽者厭懈,是故佛贊嘆果報功德,聞者心得悅樂故。 (答:聽的人厭煩懈怠,所以佛贊嘆果報功德,聽的人心得悅樂。) 【經(jīng)】“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不作是念:我當疾得法性若不得。何以故?法性非得相故。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釋曰:法性者,諸法實相。除心中無明諸結(jié)使,以清凈實觀,得諸法本性,名為法性。性名真實,以眾生邪觀故縛,正觀故解。 (【論】釋:法性是,一切法實相。除心中無明一切結(jié)使,用清凈實觀,得諸法本性,名為法性。性的意思是真實,眾生因邪觀所以縛,正觀所以解。) 菩薩不作是念:“我疾得法性。”何以故?法性無相,無有遠近;亦不言:“我久久當?shù)谩?/SPAN>”何以故?法性無遲無久。法性義,如如、法性、實際義中說。 (菩薩不作這樣的念:“我疾得法性。”為什么?法性沒有相,沒有遠近;也不說:“我久久當?shù)谩?/SPAN>”為什么?法性無遲無久。法性的義理,在如如、法性、實際義中說過了。) 【經(jīng)】“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見有法出法性者。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釋曰:無明等諸煩惱,入一切法中故,失諸法自性;自性失故,皆邪曲不正。圣人除卻無明等,諸法實性還得明顯。譬如陰云覆虛空清凈性,除陰云則虛空清凈性現(xiàn)。 (【論】釋:無明等一切煩惱,因為入一切法中,失一切法自性;因自性迷失,都邪曲不正。圣人除卻無明等,一切法實性還得明顯。譬如陰云覆虛空清凈性,除陰云則虛空清凈性又現(xiàn)。) 若有法無明不入者,是則出于法性;但是事不然!無有法出無明者,是故菩薩不見是法出法性者。譬如眾流,皆歸于海;如粟散小王,皆屬轉(zhuǎn)輪圣王;如眾小明,皆屬于日。 (如果有法無明不入的,這個法就出于法性;但事實不是這樣!沒有法出無明的,所以菩薩不見有法出法性的。譬如眾流,都歸于大海;如粟散小王,都屬轉(zhuǎn)輪圣王;如眾小明,都屬于日。) 【經(jīng)】“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作是念:‘法性分別諸法。’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問曰:何以故不作是念:“法性分別諸法?” (【論】問:為什么不這樣想:“法性分別一切法?”) 答曰:為著法性,貴于法性,以是因緣生諸結(jié)使,是故不作是念?! ?/B> (答:是著法性,貴于法性,因為這個因緣生眾結(jié)使,所以不這樣想。) 問曰:若法性空,一相無相,云何分別諸法? (問:如果法性空,一相無相,如何分別各種法?) 答曰:得是法性,滅無明等諸煩惱,破諸法實相者,然后心清凈,智慧明了,知諸法實;隨法性者為善,不隨法性者為不善。 (答:得此法性,滅無明等眾煩惱,破一切法相的人,然后心清凈,智慧明了,知一切法實相;隨法性的是善,不隨法性的是不善。) 如婆蹉梵志問佛世尊:“天地間有善惡、好丑不?”佛言:“有。”婆蹉言:“我久歸命佛,愿為我善說!” (如婆蹉梵志問佛世尊:“天地間有善惡、好丑不?”佛說:“有。”婆蹉說:“我久歸命佛,愿為我善說!”) 佛言:“有三種惡、三種善,十種惡、十種善。所謂貪欲是惡,除貪是善;瞋恚、愚癡是惡,除恚、癡是善;殺生是惡,除殺生是善;乃至邪見是惡,除邪見是善。能如實分別善、惡,是我弟子,入于法性,名為得道。” (佛說:“有三種惡、三種善,十種惡、十種善。所謂貪欲是惡,除貪是善;瞋恚、愚癡是惡,除恚、癡是善;殺生是惡,除殺生是善;乃至邪見是惡,除邪見是善。能如實分別善、惡,是我弟子,入于法性,名為得道。”) 【經(jīng)】“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作是念:是法能得法性若不得。何以故?是菩薩不見用是法能得法性若不得。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釋曰:云何得法性?行八圣道分,得諸法實相,所謂涅槃,是名得法性?! ?/B> (【論】釋:如何得法性?行八圣道分,得一切法實相,所謂涅槃,這名得法性。) 復次,性名諸法實相,法名般若波羅蜜。菩薩不作是念,行般若波羅蜜得是諸法性。何以故?般若波羅蜜及諸法性,是二法無有異,皆畢竟空故,云何以般若波羅蜜得達法性? (又,性的意思是一切法實相,法是般若波羅蜜。菩薩不這樣想,行般若波羅蜜得此一切法性。為什么?般若波羅蜜及一切法性,這二法沒有不同,因都是畢竟空,為何因般若波羅蜜得達法性?) 【經(jīng)】“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法性不與空合,空不與法性合。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釋曰:菩薩不觀法性是空,不觀空是法性。行空得法性,緣法性得空,以是故無異。所以者何?是二畢竟空故。 (【論】釋:菩薩不觀法性是空,不觀空是法性。行空得法性,緣法性得空,所以空與法性沒有不同。為什么?因為這二法都是畢竟空。) 【經(jīng)】“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眼界不與空合,空不與眼界合;色界不與空合,空不與色界合;眼識界不與空合,空不與眼識界合;乃至意界不與空合,空不與意界合;法界不與空合,空不與法界合;意識界不與空合,空不與意識界合。是故,舍利弗,是空相應,名為第一相應。”
【論】釋曰:眼界不與空合,空不與眼界合者,眼是有,空是無,空有云何合? (【論】釋:眼界不與空合,空不與眼界合是,眼是有,空是無,空有如何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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