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宅] 家宅之占,占其人之禍福,宅之吉兇何如也。 而要以人為主,故日為人,辰為宅。 ①要日辰旺相,上見德、貴、三合、六合、互合,而乘吉神,或加太歲、月將,而無刑、沖,三傳不離日辰,日辰化作三傳,或乘吉受生而發(fā)用者,則人為福,而宅吉。 互合,干上神與支合,支上神與干合,為互合。 如脫氣、墓、敗、刑、沖、破、害、空亡、破碎,勾、虎、蛇、武發(fā)用臨傳,則人為禍,而宅兇。 脫氣,日辰上神受日辰所生,為日辰脫氣。 敗,沐浴宮為敗,也稱為敗氣。 破碎,破碎煞。 ②又當以日上之天官生克定其事因。天官,泛指十二天將。 如天乙生日,貴人提攜;克日,貴人慎怒。日克,則惹事招非。 蛇生日,憂疑解散;克日,人病。帶火煞,主火災。日克則失脫虛驚。 雀生日,主文書喜氣,克日是非口舌。日克則文書財物。 六合生日,和合婚姻;克日,須防哭泣;日克,主進人口。 勾生日,田宅進益;克日,因田爭訟;日克,造作動土。 龍生日,財喜恩榮;克日,家常不安;日克,有財喜。 空生日,奴仆得力;克日,下人欺弄;日克,添丁修筑。 虎生日,精彩發(fā)達;克日,孝服血災;日克,反有橫財。 常生日,人送財帛;克日,傷食致?。蝗湛?,人來請召。 武生日,多生是非;克日,失脫防盜;日克,反主有喜。 陰生日,陰人助財;克日,陰小僧尼虧算;日克,金銀財帛自來。 后生日,婚孕有喜;克日,婦人爭鬧;日克,喜事臨門也。 十二天將生日,克日,被日克,各有所主,皆以天將所乘天盤之神為準。 ③又當以三傳全體之生克驗其人口。 如三傳全財,則憂尊長,如日上見官,則尊長喜。被日干克者,為日干之財。 三傳全為日干之對,主尊長有憂。若同時日干上神為日干之官(克日干者為官),則尊長反憂為喜。 三傳全印,則憂子孫,如日上見同類,則卑幼喜。印,生日干者為印。 日上見同類,指日上神為日干之同類。 三傳同類,則憂妻財,如日上見子孫則妻財喜。 三傳食神,則優(yōu)官祿,如日上見財,則官祿喜。食神,我生者為食神。 三傳全鬼,則優(yōu)本身與同輩,如日上見印,則本身與同類喜。鬼,克我者為鬼。 ④又當視其空亡之艾。 如父母艾空,則父母有不測之類。 ⑤又當究其類神之至。 如六合是兄弟,看其所乘神虛實衰旺何如也。更以家長行年上決之,而禍福無疑矣。家長為一家之主,家長行年上乘吉神,全家吉,乘兇神,全家兇。 此占人禍福之定準也。 至于宅之吉兇,而如前例。 ⑥又當視辰上所乘天官之美惡,酌其興替。 如天乙加宅,主家道興,貴子生。乘神吉,出仕貴顯;乘神兇,小口災,多虛驚也。 蛇加宅,主驚憂怪異,亂夢有火災,帶鬼祟必損陰小,若乘伏尸煞,則宅有伏尸。騰蛇主怪異驚恐,又騰蛇為丁已火,故主火災。 雀加宅,主人患眼疾,內外喧爭;午酉日占,則因婦人不和,口舌咒咀喧呼之事。 合加宅,主進小口,婚姻眷屬人門,又主建造。戊己日占,則有人送物至,添丁進喜也。 勾加宅,主屋宇損壞,修葺,小口宿疾。若傳見雀、虎、蛇,主爭田競地,公訟不已,或出瘋疾人,或婦人久血疾也。 龍加宅,主橫得他財,骨肉娛樂,子孫富貴,屋宇光華,傳見六合,進人口;傳見三合,蓄積珍寶。 空加宅,主人多憂愁,財人散失,下人不足,陰小興災,宅神空廢,漸見凋零也。 虎加宅,主病亡喪禍,傳用朱、勾,官訟,天乙病動,勾、武小口病退也。 常加宅,主宅常修傷,歌管歡娛宴樂,外家人作主張,而得外家財物,店肆豐滿。傳用蛇虎六丁,則防孝服。 武加宅,主多失脫,盜賊逃亡,小婦墜胎。因宅水不吉,以致宅常損,陰小災,或有水鬼。 陰加宅,主異性過房,財帛私隱暗積,又主小口多福祿。如乘囚死,則孕生女子,小口削弱,老陰病亡。 后加宅,主人生貴女,承恩澤,傳用太常,主宅有寡婦。 用天乙損家長,用蛇多災禍病,傳合、龍、常,進婚姻,傳武、合,損陰小,傳盡六合,多淫私之類。 ⑦又當視日辰、四課、三傳之旬丁,以驗其未來。 如丁乘天乙,主貴客; 丁乘蛇,主人走失; 丁乘雀,主遠信; 丁乘合,主子孫外向; 丁乘勾,主兵卒自動; 丁乘龍,主遠行吉; 丁乘空,主奴脾逃亡; 丁乘虎,主孝服動; 丁乘常,主父母憂; 丁乘武,主失盜不獲; 丁乘陰,主婢妾私奔; 丁乘后,主婦人遁之類。 ⑧又當察其鬼祟之有無。 如日鬼、天鬼、天目加辰,傳用月厭、丁符者,主有鬼,而天是所臨知其方。如臨子在房之類。 日鬼,克日干者為日鬼。 天鬼,寅、午、戌月酉,亥、卯、未月午,申、子、辰月卯、已、酉、丑月子為天鬼。 天目,春辰、夏未、秋戌、冬丑為天目。 月厭,正月戌、二月酉、三月申、四月未、五月午、六月已、七月辰、八月卯、九月寅、十月丑、+一月子、+二月亥為月厭。 丁符,旬丁,直符。 直符,甲日已,乙日辰,丙日卯,丁日寅,戊日丑,己日午,庚日未,辛日申,壬日酉,癸日戌。 ⑨又當明其類神之所分屬。 類神各有所屬。 子為房為徑,丑為廚為楹,寅前過路與書院,卯前門,辰積壞,已灶,午堂,未井,申后路,酉后門,戌浴室,亥廁、樓臺、糜。 兼以家長本命上神配之,而吉兇無遺矣。本命,本人的生肖,屬相。 ⑩他如日上丁馬,人不安也;辰上丁馬,宅不寧也。 日上神為舊宅,辰上神為新宅,觀其旺衰而減否別矣。 辰左神為左鄰,辰右神為右鄰,觀其神將而善惡分矣。 辰(日支)乘龍,加辰、巳,宅井有水也;傳見太乙乘空,宅灶需修也。太乙,已為太乙。空,天空。辰(日支)加日,乘青龍,宅乃寄居也。 庚子日,子加申,宅人外人也。庚金生子水為脫氣,故宅已為外人所有。 火煞臨辰(日支),乘虎,克日,宅防火災也。 火煞,火神、火鬼、火怪、天火,通稱為火煞。 血忌臨辰克日,乘虎,宅防血光也。 血忌,正月丑,二月未,三月寅,四月申,五月卯,六月酉,七月辰,八月戌,九月已,十月亥,十一月午,十二月子。 天后、太陰臨辰,而陽不備,宅掌陰人也。陽不備,指四課中的第三課與第一課相同,或與第二課相同。陰人,女人。宅掌陰人,指女人當家做主。 子、午、龍、蛇臨辰,而見血支,宅有孕婦也。 血支,正月丑,二月寅,三月卯,四月辰,五月已,六月午,七月未,八月申,九月酉,十月戍,十一月亥,十二月子。 子午、丑未相加,而乘六合,宅之子嗣過房也。 午丑、辰卯相加,而乘朱雀,宅之兄弟相憐也。 墓加日作鬼,休囚,宅墳不安也。 辰加午乘蛇,臨合,宅床有怪也。 虎乘生氣臨辰生日,宅必驟發(fā),慮不永也。 凡此,皆吉兇禍福之附占也。 修造之法,當視日辰旺、相、休、囚、生、克何如。 辰上不犯天月災劫四煞,辰上神與辰不克日,三奇、六儀、天德、青龍諸吉臨辰生日,則可修造。 天、月、災、劫四煞,指天煞、月煞、災煞、劫煞。 更視家長行年上神與辰上神不相克,又歲支上神與行年上神不相克,修造任意。 其方向、時、日,則當詳堪輿通書,鮮有誤者。 家宅之占,占其人之禍福,宅之吉兇何如也。 而要以人為主,故日為人,辰為宅。 ①要日辰旺相,上見德、貴、三合、六合、互合,而乘吉神,或加太歲、月將,而無刑、沖,三傳不離日辰,日辰化作三傳,或乘吉受生而發(fā)用者,則人為福,而宅吉。 互合,干上神與支合,支上神與干合,為互合。 如脫氣、墓、敗、刑、沖、破、害、空亡、破碎,勾、虎、蛇、武發(fā)用臨傳,則人為禍,而宅兇。 脫氣,日辰上神受日辰所生,為日辰脫氣。 敗,沐浴宮為敗,也稱為敗氣。 破碎,破碎煞。 ②又當以日上之天官生克定其事因。天官,泛指十二天將。 如天乙生日,貴人提攜;克日,貴人慎怒。日克,則惹事招非。 蛇生日,憂疑解散;克日,人病。帶火煞,主火災。日克則失脫虛驚。 雀生日,主文書喜氣,克日是非口舌。日克則文書財物。 六合生日,和合婚姻;克日,須防哭泣;日克,主進人口。 勾生日,田宅進益;克日,因田爭訟;日克,造作動土。 龍生日,財喜恩榮;克日,家常不安;日克,有財喜。 空生日,奴仆得力;克日,下人欺弄;日克,添丁修筑。 虎生日,精彩發(fā)達;克日,孝服血災;日克,反有橫財。 常生日,人送財帛;克日,傷食致病;日克,人來請召。 武生日,多生是非;克日,失脫防盜;日克,反主有喜。 陰生日,陰人助財;克日,陰小僧尼虧算;日克,金銀財帛自來。 后生日,婚孕有喜;克日,婦人爭鬧;日克,喜事臨門也。 十二天將生日,克日,被日克,各有所主,皆以天將所乘天盤之神為準。 ③又當以三傳全體之生克驗其人口。 如三傳全財,則憂尊長,如日上見官,則尊長喜。被日干克者,為日干之財。 三傳全為日干之對,主尊長有憂。若同時日干上神為日干之官(克日干者為官),則尊長反憂為喜。 三傳全印,則憂子孫,如日上見同類,則卑幼喜。印,生日干者為印。 日上見同類,指日上神為日干之同類。 三傳同類,則憂妻財,如日上見子孫則妻財喜。 三傳食神,則優(yōu)官祿,如日上見財,則官祿喜。食神,我生者為食神。 三傳全鬼,則優(yōu)本身與同輩,如日上見印,則本身與同類喜。鬼,克我者為鬼。 ④又當視其空亡之艾。 如父母艾空,則父母有不測之類。 ⑤又當究其類神之至。 如六合是兄弟,看其所乘神虛實衰旺何如也。更以家長行年上決之,而禍福無疑矣。家長為一家之主,家長行年上乘吉神,全家吉,乘兇神,全家兇。 此占人禍福之定準也。 至于宅之吉兇,而如前例。 ⑥又當視辰上所乘天官之美惡,酌其興替。 如天乙加宅,主家道興,貴子生。乘神吉,出仕貴顯;乘神兇,小口災,多虛驚也。 蛇加宅,主驚憂怪異,亂夢有火災,帶鬼祟必損陰小,若乘伏尸煞,則宅有伏尸。騰蛇主怪異驚恐,又騰蛇為丁已火,故主火災。 雀加宅,主人患眼疾,內外喧爭;午酉日占,則因婦人不和,口舌咒咀喧呼之事。 合加宅,主進小口,婚姻眷屬人門,又主建造。戊己日占,則有人送物至,添丁進喜也。 勾加宅,主屋宇損壞,修葺,小口宿疾。若傳見雀、虎、蛇,主爭田競地,公訟不已,或出瘋疾人,或婦人久血疾也。 龍加宅,主橫得他財,骨肉娛樂,子孫富貴,屋宇光華,傳見六合,進人口;傳見三合,蓄積珍寶。 空加宅,主人多憂愁,財人散失,下人不足,陰小興災,宅神空廢,漸見凋零也。 虎加宅,主病亡喪禍,傳用朱、勾,官訟,天乙病動,勾、武小口病退也。 常加宅,主宅常修傷,歌管歡娛宴樂,外家人作主張,而得外家財物,店肆豐滿。傳用蛇虎六丁,則防孝服。 武加宅,主多失脫,盜賊逃亡,小婦墜胎。因宅水不吉,以致宅常損,陰小災,或有水鬼。 陰加宅,主異性過房,財帛私隱暗積,又主小口多福祿。如乘囚死,則孕生女子,小口削弱,老陰病亡。 后加宅,主人生貴女,承恩澤,傳用太常,主宅有寡婦。 用天乙損家長,用蛇多災禍病,傳合、龍、常,進婚姻,傳武、合,損陰小,傳盡六合,多淫私之類。 ⑦又當視日辰、四課、三傳之旬丁,以驗其未來。 如丁乘天乙,主貴客; 丁乘蛇,主人走失; 丁乘雀,主遠信; 丁乘合,主子孫外向; 丁乘勾,主兵卒自動; 丁乘龍,主遠行吉; 丁乘空,主奴脾逃亡; 丁乘虎,主孝服動; 丁乘常,主父母憂; 丁乘武,主失盜不獲; 丁乘陰,主婢妾私奔; 丁乘后,主婦人遁之類。 ⑧又當察其鬼祟之有無。 如日鬼、天鬼、天目加辰,傳用月厭、丁符者,主有鬼,而天是所臨知其方。如臨子在房之類。 日鬼,克日干者為日鬼。 天鬼,寅、午、戌月酉,亥、卯、未月午,申、子、辰月卯、已、酉、丑月子為天鬼。 天目,春辰、夏未、秋戌、冬丑為天目。 月厭,正月戌、二月酉、三月申、四月未、五月午、六月已、七月辰、八月卯、九月寅、十月丑、+一月子、+二月亥為月厭。 丁符,旬丁,直符。 直符,甲日已,乙日辰,丙日卯,丁日寅,戊日丑,己日午,庚日未,辛日申,壬日酉,癸日戌。 ⑨又當明其類神之所分屬。 類神各有所屬。 子為房為徑,丑為廚為楹,寅前過路與書院,卯前門,辰積壞,已灶,午堂,未井,申后路,酉后門,戌浴室,亥廁、樓臺、糜。 兼以家長本命上神配之,而吉兇無遺矣。本命,本人的生肖,屬相。 ⑩他如日上丁馬,人不安也;辰上丁馬,宅不寧也。 日上神為舊宅,辰上神為新宅,觀其旺衰而減否別矣。 辰左神為左鄰,辰右神為右鄰,觀其神將而善惡分矣。 辰(日支)乘龍,加辰、巳,宅井有水也;傳見太乙乘空,宅灶需修也。太乙,已為太乙??眨炜?。辰(日支)加日,乘青龍,宅乃寄居也。 庚子日,子加申,宅人外人也。庚金生子水為脫氣,故宅已為外人所有。 火煞臨辰(日支),乘虎,克日,宅防火災也。 火煞,火神、火鬼、火怪、天火,通稱為火煞。 血忌臨辰克日,乘虎,宅防血光也。 血忌,正月丑,二月未,三月寅,四月申,五月卯,六月酉,七月辰,八月戌,九月已,十月亥,十一月午,十二月子。 天后、太陰臨辰,而陽不備,宅掌陰人也。陽不備,指四課中的第三課與第一課相同,或與第二課相同。陰人,女人。宅掌陰人,指女人當家做主。 子、午、龍、蛇臨辰,而見血支,宅有孕婦也。 血支,正月丑,二月寅,三月卯,四月辰,五月已,六月午,七月未,八月申,九月酉,十月戍,十一月亥,十二月子。 子午、丑未相加,而乘六合,宅之子嗣過房也。 午丑、辰卯相加,而乘朱雀,宅之兄弟相憐也。 墓加日作鬼,休囚,宅墳不安也。 辰加午乘蛇,臨合,宅床有怪也。 虎乘生氣臨辰生日,宅必驟發(fā),慮不永也。 凡此,皆吉兇禍福之附占也。 修造之法,當視日辰旺、相、休、囚、生、克何如。 辰上不犯天月災劫四煞,辰上神與辰不克日,三奇、六儀、天德、青龍諸吉臨辰生日,則可修造。 天、月、災、劫四煞,指天煞、月煞、災煞、劫煞。 更視家長行年上神與辰上神不相克,又歲支上神與行年上神不相克,修造任意。 其方向、時、日,則當詳堪輿通書,鮮有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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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johnney908 > 《醫(yī)理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