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猩“珊卓”。(資料圖片)
動物園“非法剝奪人身自由”一只紅猩猩有望從動物園“獲釋”
阿根廷一家法院日前作出一項出位的裁決,認定一只被關在動物園20年的紅毛猩猩遭到非法剝奪自由的“非人類的人”,這只紅毛猩猩有望“獲釋”,并被送往庇護所居住,享受更多的自由。
為此,園方相關負責人不認同這一裁決,認為人性化地詮釋動物的行為,是人類經(jīng)常會犯的錯誤。
文字:熙怡
法院裁決:
“珊卓”享有部分“人”權
據(jù)英媒22日報道,這只蘇門答臘紅毛猩猩1986年在德國一家動物園里出生,現(xiàn)年28歲,名叫“珊卓”。1994年,性情害羞的珊卓被送到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動物園,在那里一住就是20年。
今年11月,有動物權益保護人士代表珊卓提起“人”身保護請愿,這種請愿通常被用于挑戰(zhàn)個人遭拘留或監(jiān)禁的合法性。而動物權益保護人士認為,珊卓是被“非法拘留”。
近日,阿根廷法院作出裁決,認定珊卓雖然不是人,但依然享有部分“人”權。這也意味著,這只猩猩應該享有更舒適的生活條件和更大的自由。
英媒稱,目前布宜諾斯艾利斯動物園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提出上訴。如果動物園不就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珊卓將被轉往巴西靈長類動物庇護所。在那里,珊卓將享有更大的活動空間,可以半自由地過日子。
英媒報道稱,案件的關鍵在于法院認定“桑德拉”是“人”還是“物”。動物權益專業(yè)律師協(xié)會認為,雖然“桑德拉”在生理上不是人類,但擁有與人類似的情感和一定的認知能力。
園方:
不應人性化詮釋動物
報道稱,在阿根廷法院裁決過程中,衡量的關鍵點是動物更接近“物”還是“人”。代表動物權益保護人士提出請求的律師協(xié)會表示,猩猩有充足的認知功能,不應該被當作物體來對待。
法院的指標性裁決可望為今后更多類似訴訟案件鋪路。協(xié)會發(fā)表聲明稱,“這項裁決為所有動物園、馬戲團、海洋公園和實驗室里被非法剝奪自由的有感覺的動物提供了一條道路?!?/p>
據(jù)報道,在馬來語和印尼語中,紅毛猩猩(orangutan)的意思是“森林的人”。
布宜諾斯艾利斯動物園生物學主任阿德里安·賽斯特羅在接受當?shù)孛襟w采訪時說:“如果你不了解生物特性,而不公平地指責它們受到虐待,那么,你其實在犯一個人類很普遍的錯誤,那就是你人性化地詮釋動物的行為。”
新聞鏈接
紐約州:
猩猩沒有合法權利
“珊卓案”并非第一次有動物保護人士向法院請求釋放被關押的動物。
就在本月4日,美國紐約州一家上訴法院駁回一個民間團體要求賦予一只黑猩猩人權并將其放生的請求,理由是黑猩猩無法承擔法律責任,不應享有相應的合法權利。
此前,動物保護組織“非人類權益項目”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恢復黑猩猩“湯米”的自由,讓它在佛羅里達州一處野生動物保護區(qū)內(nèi)生活。代理律師懷斯認為,黑猩猩等動物有“人性”,應享有人類基本權利,不應被囚禁。但動物園的生物學主管塞斯特洛說,猩猩的行為模式與人類有顯著區(qū)別。
2011年,動物保護組織PETA把美國海洋世界告上法庭,認為園方虐待園里的5頭從海洋捕獲的逆戟鯨。但案件被圣地亞哥法院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