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關于活血化瘀藥物用量問題體會
我們在長期臨床實踐當中,逐漸認識到活血化瘀藥物用量的大小,對其療效具有重要意義。臨證運用活血化瘀藥物,其量的大小,應視邪正盛衰的情況而定,因證情的不同.而有所差別。 活血化瘀法則的最早文獻記載當屬《黃帝內經(jīng)素問》。《神農(nóng)本草經(jīng)》收載的365種藥物中,有活血化瘀作用的就達83種。張仲景在《傷寒論》與《金匱要略方論》中,總結并發(fā)展了活血化瘀法則,創(chuàng)立了具有活血化瘀作用的方劑10余首,至今仍沿用不衰。后世醫(yī)家,對活血化療法則有不同程度的發(fā)揮,尤值得一提的是清代醫(yī)家王清任,他在《醫(yī)林改錯》一書中,提出50余種瘀血病證的治療原則,并自創(chuàng)方劑33首,其中具有活血化瘀作用的就有22首。 桃核承氣湯、抵當湯、大黃牡丹皮湯,治墜馬及一切筋骨損方,桂枝茯苓丸及下瘀血湯,各方內均有破血散瘀之桃仁,據(jù)原書所述,前三方證均為瘀血實熱,前兩方中桃仁用50個,抵當湯雖用桃仁20個,但伍有水蛭、、牤蟲等有較強?;钛鲎饔玫乃幬?。治墜馬及一切筋骨損方所主之證候是新病外傷,一般說來當屬實證,方中用祧仁49個。從桂枝茯苓丸所主的證候來看,當非實證熱證,故用丸藥,其活血化瘀藥物的用量,較以上實證熱證之用量要明顯小得多。且系為孕婦而設,故難與正常人相比。下瘀血湯,所主證候系產(chǎn)后,一般當屬虛證,雖也配伍蟄蟲等,用桃仁29個,但分四次服,故較以上之用于實熱證的桃核承氣湯等的用量也明顯小得多。 再 從《醫(yī)林改錯》中的通竅話血湯、少腹逐瘀湯、急救回陽湯、解毒活血湯、身痛逐瘀湯、會厭逐瘀湯、癲狂夢醒湯、補陽還五湯、助陽止癢湯、助衛(wèi)和榮湯來看,在 以上這些方劑中,通竅活血湯,少腹逐瘀湯、急救回陽湯等屬辛溫活血通瘀法,觀所主病證,以寒凝血瘀為主,其用川芎,赤芍僅3至6克,用桃仁紅花、6至9克,可謂小量。解毒活血湯、身痛逐瘀湯、會厭逐瘀湯,癲狂夢醒湯等所主證,均以實證熱證為主,方中赤芍用9克,減去辛熱之川芎,而桃仁用量為15至24克,紅花用量為12至15克,此量較辛溫活血通瘀法明顯增大。還有補陽還五湯、助陽止癢湯,助衛(wèi)和榮湯等方劑均為補氣活血通瘀之劑,觀其主證均由氣虛血瘀所致,方中桃仁、紅花用量為3至6克,川芎、赤芍量均為3克,其量較實熱證之量明顯偏小,而與辛溫活血通瘀法相差無幾。 上文獻中活血化瘀藥物的用量規(guī)律,運用于臨床實踐頗有指導意義。 我們在臨床當中,最初運用活血化瘀方劑時,是按原方之劑量使用的,如常用的冠心2號方,方中每味藥均用15克。我們選擇西醫(yī)確診的冠心病患者,根據(jù)中醫(yī)四診所見,經(jīng)辨證其確屬有瘀血者,與服冠心2號方,每味藥均為15克,每日一劑。經(jīng)我們觀察分析,其證屬痰血而偏實證者往往效果較好,若證屬瘀血而偏虛偏寒者則效果較差,即使伍用相應的藥味,也往往效果不理想,或初用一二劑有效,再服則效果不佳,但若把原量減少則效果反而好一些。舉一病例進一步說明之。 楊某,男,57歲。胸背掣痛已數(shù)年,多在睡眠及休息時發(fā)作,兼見心慌、氣短,腹脹不適,大便日二,三次。面色及口唇暗黑,舌苔薄白,脈沉細。證屬心脾氣虛,心血瘀阻。治以健脾益氣,兼活血化瘀。 處方:黨參10克、白術10克、茯苓10克、炙甘草6克、陳皮6克、桂枝3克、丹參15克、赤芍15克、紅花15克、川芎15克、降香15克。 六劑, 水煎服。 復診:服上方兩劑后,其心前區(qū)疼痛略有減輕,服至第五劑時,其心痛掣背復重如初,且心慌氣短癥狀明顯加重,復查心電圖SP—P段改變也較上次稍重。復與原方,僅將以下藥物減量為丹參10克,赤芍10克、紅花5克、川芎3克,降香8克。三劑,水煎服。 服上方三劑后,諸證略有減輕,原方繼服30余劑,心前區(qū)疼痛明顯減輕,發(fā)作次數(shù)也顯著減少。復查心電圖大致正常。 根據(jù)我們在長期臨證中運用活血化瘀藥物的體會,特別是在學習了《傷寒論》,《金匱要略方論》以及《醫(yī)林改錯》等有關運用活血化瘀藥物用量的著述后,逐漸認識到活血化瘀藥物的用量大小的客觀依據(jù)是: 1. 凡瘀血屬實證、熱證及陰虛火旺者,當用大劑量,酌情參考抵當湯、桃核承氣湯、解毒活血湯等之用。 2. 凡瘀血屬虛證、包括氣虛、陽虛以及寒證者當用小量,斟酌參考下瘀血湯、補陽還五湯、少腹逐瘀湯等方劑中活血化瘀藥物的用量。 3. 凡瘀血而見證乎兩者之間者,則用量亦取乎其中。 《中醫(yī)百家談》------韓勝保 古道瘦馬2014.7.6輯錄 9人覺得很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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