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江西省組織部長工作會議在南昌召開。省委常委、組織部長趙愛民在會上要求,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必須做到不唯票、不唯分、不唯GDP、不唯年齡的“四不唯”,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工作水平。筆者認為,這是做好新形勢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一大“法寶”。落實好“四不唯”,關鍵在執(zhí)行。
干部選撥任用工作堅持“四不唯”,不僅體現(xiàn)了中央要求,也體現(xiàn)了省委的意圖,同時也是廣大黨員干部群眾的期盼,應當說是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貫徹落實新形勢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抓手。只有在思想上高度重視,才能堅決執(zhí)行好“四不唯”要求。因此,各級黨委、組織部門、組工干部要主動摒去以往在干部選拔任用中,存在的把推薦票作為重要依據(jù),把考試分數(shù)作為唯一選擇,把GDP作為主要權(quán)重,把年齡實行一刀切的“四唯”現(xiàn)象,學會用科學發(fā)展觀的思維,與時俱進的精神,認真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管用的辦法,學深學透中組部頒發(fā)的新《干部任用條例》,確保思想不走偏、行動不走樣、落實不打折扣。 有了好的認識,關鍵還要求有好的執(zhí)行。如何確保在實際工作中,堅持和執(zhí)行好“四不唯”制度,并不是一件很輕松容易的事情。要改革這種曾經(jīng)根深蒂固的人事制度,必須要下猛藥,才能去頑疾。因此,監(jiān)督必須跟上。對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搞變通、打折扣,說一套、做一套,搞陽奉陰違的地方(單位)和當事人要嚴肅追究責任,殺一儆百,樹立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導向,真正使“四不唯”制度成為新時期選拔任用干部的一條“紅線”、一條帶電的“高壓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