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幽默判決 ◎文/梁鳴 《青年文摘·彩版》2008年第8期“諧趣”
娶病人為妻 南非人海蘭在印度旅游時,因酗酒駕車,撞死了一名中年婦女。法庭的判決是:他要不娶死者一位長相奇丑且全身肌肉萎縮而不能自理的妹妹為妻,就要被處死。 戴眼罩體會做盲人 美國佛羅里達州15歲的少年錢伯斯和幾個朋友開車在奧蘭多市兜風,高興之余向車窗外扔酒瓶,剛好砸到另一輛車上30歲的德國女游客哈特曼,造成她左眼失明,右眼視力減退。法官除判錢伯斯賠償2.4萬美元外,還判罰錢伯斯在一年的時間內(nèi)必須戴上眼罩,以親身體會盲人的痛苦。 給妻子換腎 比利時的布魯塞爾有一位銀行家邦詹,因妻子患有嚴重的腎病,他就在外拈花惹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對簿公堂。法庭的判決是:除邦詹的豪華轎車和一大筆財產(chǎn)歸妻子外,他還必須獻出一個腎移植給妻子。 一牙還兩牙 一天夜里,蘇丹的哈林被兩人聯(lián)手襲擊,哈林被打掉一顆門牙。之后,哈林在法庭上拒絕原諒被告,也不肯接受金錢作為賠償,他堅持襲擊者必須受同樣的傷害。于是,法官判處兩位被告各拔掉一顆牙,且不準使用麻醉藥。 罰人坐輪椅 美國一少年將同伴的雙腿打傷,致使同伴坐了很久的輪椅。為此,法庭判處他在一段時間里,無論在家還是在學校,不管上課還是玩耍,都必須坐在輪椅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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