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吉兇斷:
三合派風(fēng)水---水口方位流向斷吉兇
壬山丙向、子山午向。
壬山兼亥丁亥分金。兼子辛亥分金。子山兼壬丙子分金。兼癸庚子分金。
一:左水倒右。水出辛戍。為正旺向。名“三合聯(lián)珠貴無價”。合楊公救貧進(jìn)神生來會旺。玉帶纏腰。金城水法。大富大貴。人丁昌熾。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無異。發(fā)福綿遠(yuǎn)。若得旺山肥滿。旺水朝聚富比石崇。
二:左水倒右。出丁未。為自旺向。名“惟有衰方可去來”。發(fā)富發(fā)貴。壽高丁旺。
三:右水倒左。從甲卯沐浴方消水。名“祿存流盡佩金魚”。富貴雙全。人丁興旺。犯寅卯二字。非淫即絕。不可輕用。
四:水出巽巳方為沖破。向上臨官。犯殺人大黃泉,傷成才之子立主敗絕并犯軟腳。風(fēng)癱、癆疾、吐血等癥。先傷二門。次及別房。
五:水出乙辰方。流破向上冠帶。主傷年幼聰明之子。并閨中幼婦少女退敗田產(chǎn)。久則敗絕。
六:水出癸丑方。沖破向上養(yǎng)位。主傷兒敗財乏嗣。犯退神沐浴不立向。
七:水出壬子方。沖破胎神。主墜胎傷人。初年丁財稍利。久則敗絕。此名過宮水。有壽無財。
八:水出乾亥方。名過宮水。惰過而亢。太公八十遇文王。即此水法。初年有丁有壽無財。水不歸庫故也。
九:水出庚酉方。為交如不及。犯顏回夭壽水。敗產(chǎn)乏嗣。初年亦有稍利者。先傷三門。有丁無財。有財無丁。有功名者,即失血夭亡。福祿壽不齊全。死方消水故也。
十:水出坤申病方。犯短命寡宿水。男人壽短。必出寡居五、六人。敗產(chǎn)絕嗣。并犯咳嗽、吐痰、肺癆等病癥。先敗三門。次及別門。凡病死二方。消水發(fā)兇相似。
十一:水出艮寅方。為旺去沖生。犯雖有財。而何為小兒難養(yǎng)。富而無子。十有九絕。先敗絕長房。次及別門。
十二:右水倒左。從向上丙字出去。不犯午字。猶須百步轉(zhuǎn)欄。合水局胎向胎方出水。謂之出煞。不作沖胎論。主大富大貴。人丁興旺。但內(nèi)中間有壽短者。出幼婦寡居。
癸山丁向、丑山未向。
癸山兼子丙子分金。兼丑庚子分金。丑山兼癸丁丑分金。兼艮辛丑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巽巳方,為正養(yǎng)向。名“貴人祿馬上御街”,丁旺兩旺。功名顯達(dá),發(fā)福綿遠(yuǎn),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皆發(fā),三門九盛,并發(fā)女秀。地理中第一吉向。
二:左水倒右,出坤方,為木向。書云:“丁坤終是萬斯箱”,即此是也。發(fā)富發(fā)貴,人丁大旺,福壽雙全。
三:水出丙午方,沖破向上祿位,名沖祿小黃泉,主窮乏夭亡,出寡居。予驗過無數(shù)間有壽高者,有五、六弟兄者。有乏嗣者亦有乞丐者,總之窮困者多,發(fā)富者少。若未字上,再有槍刀惡名,出人橫暴,爭斗好勇。
四:水出乙辰方,犯退神,初年發(fā)丁不發(fā)財。亦無大兇。
五:水出甲卯方,初年間,或發(fā)丁,久則壽短絕嗣,退敗田產(chǎn)。
六:水出艮寅方,主退財,小兒難養(yǎng)。男女夭亡乏嗣。先敗長房,次及別房。
七:水出癸丑方,犯退神冠帶,不立向。夭亡敗絕。
八:水出乾亥方。丁財日衰。甚則絕嗣。
九:水出辛戍犯衰。不立向。丁財不發(fā)。
十:水出庚酉方。為情過而亢。予驗過間有初年發(fā)富發(fā)貴者。亦有不發(fā)者?;驂鄹?、或壽短。吉兇相半。久則不利,有丁無財。
十一:若右水倒左。即向上正丁字流去。名“絕水倒沖墓庫”或當(dāng)面直去。不能百步轉(zhuǎn)欄。又為“牽動土?!薄A⒅鲾〗^。書云:“丁庚坤上是黃泉”即此是也。
十二:丁水來朝左倒右。從壬字天干而去。不犯子字。名“祿存流盡佩金魚”。發(fā)富發(fā)貴,福壽雙全。但此向此水。平洋多發(fā)。山地多敗。
艮山坤向、寅山申向。
艮山兼丑丁丑分金。兼寅辛丑分金。寅山兼艮丙寅分金。兼甲庚寅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乙辰合三合吊照。正生向。旺去迎生。玉帶纏腰。金城水法。書云:“十四進(jìn)神家業(yè)興”。主妻賢子孝,五福滿門,富貴雙全。
二、右水倒左,出丁未方,為借庫消水。自生向。合楊公進(jìn)神水法。不作沖破養(yǎng)位論。主富貴高壽。人丁大旺。先發(fā)小房。
三、左水倒右。出庚酉方。合文庫消水。楊公進(jìn)神水法。書云“祿存流盡佩金魚”。即此是也。主發(fā)富貴。福壽雙全。少差即絕。不可輕用。
四、水出丙午。為沖破胎神。初年間有發(fā)丁旺財壽高者。久則墜胎乏嗣。家道窮苦不利。
五、水出巽巳。名過宮水。情過而亢。故主初年有丁有壽。卒不發(fā)。窮苦清廉。
六、水出甲卯方。為交如不及。短壽敗財。不發(fā)。
七、水出艮寅方。亦為交如不及。主多病敗絕。不發(fā)。
八、水出癸丑方。犯退神臨官。不立向。非敗即絕。
九、水出壬子方。犯生來破旺。家貧如洗。初年發(fā)丁。久則夭壽不吉。
十、水出辛戍方。犯病不立向。退神水法。以向論。又犯沖破冠帶。必傷年幼聰明之子。敗絕不吉。
十一、水出乾亥方。沖破向上臨官。傷成才之子。乏嗣夭壽敗財。失血撈疾。大兇。
十二、右水長大倒左出坤。不犯申字百步欄。大富大貴。人丁興旺。若犯墓絕沖生大煞,(即左水長大倒右當(dāng)面出坤)大兇,不能用。
甲山庚向、卯山酉向。
甲山兼寅丙寅分金。兼卯庚寅分金。卯山兼甲丁卯分金。兼乙辛卯分金。
一:左水倒右出癸丑為正旺向。名“三合聯(lián)珠貴無價”。合楊公救貧。進(jìn)神生來會旺水法。玉帶纏腰。金城水法。大富大貴。人丁大旺。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均一。發(fā)福綿遠(yuǎn)。
二:左水倒右。出辛戍方。為自旺向。合“惟有衰方可去來”即楊公救貧進(jìn)神水法。發(fā)富發(fā)貴。壽高丁旺。男聰女秀。大吉大利。
三:右水倒左。從丙字沐浴方消水。合“祿存流盡佩金魚”。富貴雙全。人丁興旺。雖右邊病死。衰水過堂。第至向上。巳會合庚酉旺水歸庫而去。無妨以水局而論。又有壬子旺水。乾亥臨官水。辛戍冠帶水。上堂均系合局。故主大發(fā)。但若犯午字巳字。非淫即絕,大兇。
四:水出坤申方。為沖破向上臨官。犯殺人大黃泉。必喪成才之子。立主敗絕。官詞賣產(chǎn)。并犯軟腳、風(fēng)癱、癆疾、吐血雜癥。先傷二門。次及別門。無一家不敗者。
五:水出丁未方。沖破向上冠帶。主傷年幼聰明之子。并損閨中幼婦。退敗產(chǎn)業(yè)。久則絕嗣。
六:水出乙辰方。為沖破向上養(yǎng)位。主傷小兒。敗產(chǎn)絕嗣。犯退神沐浴。不立向。
七:水出甲卯方。為沖破胎神。主墜胎傷人。初年間有丁財稍利壽高者。久則無不敗絕。
八:水出艮寅名過宮水。情過而亢。初年有丁、有壽無財。水不歸庫故也。
九:水出壬子方。為交如不及。犯顏回短命水。夭亡敗產(chǎn)絕嗣。紅血癆疾。多出寡發(fā)。先傷三門。初年間有稍利者。然總有丁無財。有財無丁。發(fā)功名即夭壽。福祿壽不能齊全。
十:水出乾亥病方。犯短命寡宿水。男人壽短。必出寡婦五、六人。敗產(chǎn)絕嗣。并犯咳嗽、吐痰、失血癆疾等癥。先敗三門。次及別房。與兌方消水。發(fā)兇相似。
十一:水出巽巳方。犯旺去沖生。雖有財而何為。小兒難養(yǎng)。當(dāng)向無丁。十有九絕。先敗長房。次及別門。
十二:右水倒左。從向上正庚字出。不犯酉字。百步轉(zhuǎn)欄。又須左水細(xì)小。合本局胎向胎方放水謂之出煞不作沖胎論。主大富大貴。人丁興旺但內(nèi)中間有壽短者。出幼婦寡居。不可用。
乙山辛向、辰山戌向。
乙山兼卯丁卯分金。兼辰辛卯分金。辰山兼乙丙辰分金。兼巽庚辰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坤申方。系正養(yǎng)向。名為貴人祿馬上御街”。丁財大旺。功名顯達(dá)。發(fā)福綿遠(yuǎn)。忠孝賢良。男女壽高。房房皆發(fā)。三門尤盛。并發(fā)女秀。
二: 左水倒右。出乾亥方,為火局向。書云: 卒入乾宮百萬莊即此是也.發(fā)福發(fā)貴。人丁大旺、福壽雙全。
三:水出庚酉方。沖破向上祿位。名“沖祿小黃泉”。主窮乏夭亡。出寡居,間有壽高者。有五、六弟兄者。有乏嗣者。亦有為乞丐者??傊F困者多。發(fā)富者少。若戍字上再有槍刀惡石。出性暴人。習(xí)拳棒行兇爭斗。
四:水出丁未方。犯退神。初年稍利。發(fā)丁不發(fā)財。亦不發(fā)兇。
五:水出丙午方。初年間有發(fā)丁高壽者。久則夭亡絕嗣。退敗田產(chǎn)。窮苦不終。
六:水出巽巳方。主退財。小兒難養(yǎng)。男女夭亡乏嗣。先敗長房。次及別門。
七:水出乙辰方。犯退冠帶。不立向。主夭亡敗絕不發(fā)。
八:水出艮寅方。丁財日衰。甚則絕嗣。
九:水出丑癸方。犯衰不立向。退神水法。丁財兩不旺。
十:水出壬子方。為情退而亢。間有初年發(fā)富發(fā)貴者。亦有不發(fā)者。或壽高?;驂鄱?。或乏嗣。吉兇相半。
十一:左水倒右。出向上正辛字。不犯戍字。又須百步轉(zhuǎn)欄。有發(fā)大富大貴者。稍差即絕。不可輕用。
十二:須有辛水朝堂。左水倒右。后甲字天干而去。不犯卯字。祿存流盡佩金魚。大富大貴。福壽雙全。人丁亦旺。平洋地發(fā)者多。但山地不可用。多敗絕。
巽山乾向、巳山亥向。
巽山兼辰、丙辰分金。兼巳庚辰分金。巳山兼巽丁巳分金。兼丙辛巳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丁未方。名三方吊照。正生向。合楊公救貧進(jìn)神水法。旺去迎生。富貴之期驟至。書云“十四進(jìn)神家業(yè)興”。主妻賢子孝。五福臨門。富貴雙全。房分均發(fā)。
二、右水倒左。出辛戍方為借庫消水。自生向。合楊公救貧進(jìn)神水法。不作沖破養(yǎng)位論。主富貴壽高。人丁大旺。發(fā)福悠久。
三、左水倒右。出壬子方。合文庫消水。楊公救貧進(jìn)神水法。書云“祿存流盡佩金魚”主發(fā)富貴福壽雙全。
四、水出庚酉方。為沖破胎神。初年間有旺丁,壽高發(fā)財者。久則乏嗣,貧苦。有壽必窮。此水不歸庫故也。
五、水出坤申絕位。為情過而亢。初年發(fā)丁,有壽不發(fā)財,功名不利。貧而不壽。不絕。
六、水出丙午方。為交如不及。短壽敗財不發(fā)。
七、水出巽巳方。名生向。交如不及。年久敗絕。
八、水出乙辰方。犯“十個退神如鬼靈”臨官,不立向。非敗即絕。
九、水出甲卯方。為生來破旺,貧窮。初年發(fā)財,久則敗絕不利。
十、水出癸丑方。犯病不立向。退神水法。又犯沖破冠帶。必傷年幼聰明之子。嬌態(tài)之婦。
十一、水出艮寅方。沖破向上臨官,犯黃泉大煞。傷成才之子。乏嗣夭壽窮苦大兇。
十二、右水長大倒左。出向上正乾字。不犯亥字。百步轉(zhuǎn)欄。大富大貴。人丁亦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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