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款:即作品完成后題上索書者的姓名,并將上款題在較高位置,以示在尊重。若是參展作品,就無需寫上款了。如:××先生臺鑒等,若所書內(nèi)容是人們常見的,可不寫出處; 若是不常見的,一定要注明出處;王之煥詩一首或柳永詞抄。 下款:即時間+地點+姓名+謙詞,如:丙戌年仲夏小龍學(xué)書或丙戌年仲夏于糊涂齋,小龍學(xué)書。 印章 印章在書法作品中的位置是相當(dāng)重要的,別看一小紅塊,真有畫龍點睛之妙。 1、引首章(隨形章、閑章) 鈐在作品右上方的印章,稱為引首章。它的形狀隨意,內(nèi)容講究。如墨趣、隨緣、淡泊明志等。引首章可分為年號章、月號章、齋號章、雅趣章等。 2、腰章 一般用于長的條幅上,只蓋引首章顯得空余太多,可以加腰章。腰章一般小于名章和引首章。 3、名章 名章可分為姓章、名章。朱文和白文兩種。一般情況下,一副作品中的名章最好是一白一朱,或蓋一個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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