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晃
幸福是生活中的一點一滴,我這輩子有三次記得非常清楚的幸福感。
第一次大概在是三歲,我父母回家過周末,我被允許睡在他們的房間。一張床上,左邊是媽媽,右邊是爸爸,他倆都在逗我玩。這是我記憶中的第一個幸福時刻。最近在看戴安娜·弗里蘭(著名時尚專欄作家與編輯)的傳記,她實際上在紐約長大,但是她跟所有人說她成長在巴黎,以至于她自己都承認(rèn),她的幻想其實比現(xiàn)實更重要。我一直有種感覺,我的第一個幸福時刻也是我自己捏造出來的,我根本不確定是否發(fā)生了,但是在我的記憶中有各種細(xì)節(jié),比如在哪個房間,被子是什么顏色的。也許作為一個離婚家庭的小孩,我需要這種幸福時刻。至于它是否存在過,這個并不重要。
第二個幸福時刻是當(dāng)我對生活做了決定,舍去了很多包袱時。我在城里把最后的一些事情處理完畢,下午3點多鐘開車回家。那天陽光燦爛,下了高速后的路上,我可以看見遠(yuǎn)處的山脈——是一個難得的大晴天,正好又是春暖花開的時候,處理掉舊日的煩惱,輕裝上陣迎接新生活的感覺讓感到我特別幸福。大部分人都認(rèn)為只有得到才是幸福的,而那個春天我的確感受到舍棄能帶來自由,而自由絕對能帶來幸福。
第三次是最近,我老公和閨女在房間里玩耍,他們每人拿著一把玩具劍在瞎比畫。夏天,老公光著膀子,頭上扎了一個小辮,他故意做出一副武士的樣子,追得閨女笑著、叫著滿屋子跑。我在旁邊看著,突然有一種幸福感,馬上用手機把兩個人插科打諢的樣子照下來,讓幸福有了一張照片??上Р荒芨蠹曳窒?,老公和姑娘都只穿著睡衣,堅決不同意讓這張幸福的照片毀了父女倆的光輝形象。
所以我覺得,第一,幸福不是常態(tài),是生活中的一瞬間,這種瞬間多一些,人就有幸福感。我有過三次已經(jīng)非常滿足。持久的幸福感可能是很累的事情。第二,幸福不一定是真實的。即使生活很苦,也不要失去對幸福生活的想象力。最后,是我們的選擇決定我們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