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文輝 昨日,鄭州商品交易所(下稱“鄭商所”)通告了本周五即將上市的油菜籽、菜籽粕(下稱“菜籽”、“菜粕”)期貨合約的掛牌基準價、手續(xù)費收取標準、指定交割庫名單及相關業(yè)務細則等事項。 經(jīng)證監(jiān)會批準的菜籽、菜粕期貨合約,每手均為10噸,最低交易保證金則均為合約價值的5%,而本周五首批上市交易的菜籽、菜粕合約的掛牌基準價分別為5000元/噸、2360元/噸。由此,可推算這兩個上市新品種的單位合約規(guī)模分別僅有5萬元、2.36萬元,每手合約的最低交易保證金要求則分別僅為2500元、1180元。 加上本月初剛上市的玻璃期貨同樣“小合約”的設計,2011年強勢監(jiān)管政策下商品期貨“大合約”的主流設計思路,即單位合約面值提升至20萬元至30萬元,已于今年全面回歸不足10萬元甚至5萬元以下的“小合約”。 而鄭商所收取的菜籽、菜粕期貨交易手續(xù)費分別為2元/手、1.5元/手,按比例計算則分別僅有萬分之0.4、萬分之0.6的水平,且當日開平倉的手續(xù)費減半收取。 值得一提的是,引進了“信用倉單”的廠庫交割制度,在鄭商所即將掛牌的菜粕期貨上獲得推廣。 讓一些業(yè)內(nèi)人士感到遺憾的則是,菜籽、菜粕期貨合約上市后可與5年前上市的菜籽油期貨合約一起構成“壓榨套利”的“鐵三角”,卻未見鄭商所在“壓榨套利”的交易指令及保證金收取模式上有所突破。而歐美期貨市場對油脂產(chǎn)品的壓榨套利交易、石化產(chǎn)品的裂解套利交易通常收取較低的交易保證金,以促進產(chǎn)業(yè)鏈上下游比價關系的合理回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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