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水價階梯計費第二、三階水費明年1月21日后開始收取 醞釀多時的階梯水價今日起正式實施,超過第一階梯26噸的用水量,就要多掏錢了!不過根據(jù)物價局的規(guī)定,按階梯水價進行繳費則將在明年1月21日之后陸續(xù)開始。 根據(jù)廣州市物價局《廣州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辦法》規(guī)定,用水人口在4人及以下的,不需要辦理用水人口申報。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自辦法頒布之 日起15日后開始,到用水地址所屬的廣州市自來水公司供水管理所辦理申報手續(xù),未辦理申報的,按用水戶用水人口為4人及以下計量。 廣州市自來水公司方面則表示,申報人口后5個工作日內(nèi)可以生效,在1月14日前申報人口的,均可從第一個計費周期就開始獲得更多基礎(chǔ)用水量。 需要注意的是,住宅小區(qū)用戶公共設施用水量、公共用水分攤量不計入居民用戶階梯計費的用水量中,執(zhí)行第一階水價。而對于不具備“抄表到戶”條件的居民生活用水戶執(zhí)行基本水價,暫不實行第二、三階水價。 根據(jù)《辦法》,階梯水價基本水價已于今年5月21日隨同新水價同步實施,第二、三階水價在新水價收費標準執(zhí)行6個月后的第二個抄表日期執(zhí)行。廣州市自來 水公司表示,自來水抄表兩月一次,因此從11月21日開始計量,階梯水量所產(chǎn)生的水費要到明年1月21日之后才開始收費。例如某家庭用戶,11月21日后 的首次抄表日期為2013年1月9日,第二次抄表日期為2013年3月9日,則將在2013年3月9日及以后抄表派發(fā)的水費通知單上按階梯水價計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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