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47問世之初,蘇聯一度認為這種武器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所以在最初幾年的生產過程中一直嚴守這一秘密,不僅嚴禁拍照,甚至連用過的彈殼也必須撿回來。但冷戰(zhàn)開始后,蘇聯為擴大社會主義陣營,從上世紀50年代中期開始,曾先后向包括中國在內的19個國家提供AK-47生產許可證,另有11個國家未經許可克隆生產這種槍。 中國于上世紀50年代中期按許可證仿制生產的第一款AK步槍就是著名的56式沖鋒槍,該型槍口徑為7.62毫米,發(fā)射7.62×39毫米1956年式步槍彈。它在AK-47突擊步槍基礎上稍加改進而成,并且加裝了槍刺,1956年定型,定為1956年式(簡稱56式),1957年大量生產。 AK-47的機匣采用型煅毛坯切削加工而成,56式則采用鋼板沖壓件,用點焊結合而成機匣。槍管座為鍛件,經切削加工而成,尾部精鑄毛坯經少量加工,然后用鉚釘連接成機匣部件。改進后沖鋒槍性能沒有改變。第二款是根據折疊槍托AK-47仿制而成的沖鋒槍,1963年定型,定為1956年-1式,簡稱56-1式。 隨后中國又在56式和56-1式基礎上加以改進,于1981年定型了56-2式沖鋒槍。該槍是根據56-1式存在的折疊槍托容易松動、射擊密集度(特別是點射時)不佳,不便握持和拼刺,以及56式沖鋒槍不能折疊、槍托消耗大量木材等缺點而改進設計的。56-2式折疊槍托采用了楔鐵式卡筍,能自動補償磨損間隙,提高了射擊精度,而且“鐵木合一”結構取56式和56-1式兩者之長,補兩者之短而成為一支國產優(yōu)秀的沖鋒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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