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式沖鋒槍 口徑: 7.62×39mm
56式沖鋒槍,正式名稱為1956年式沖鋒槍,近年來也開始改稱為突擊步槍,是仿制自蘇聯(lián)AK-47型7.62mm突擊步槍,在1956年生產定型,研制小組的組長為趙瑞之工程師,由于當時我國的武器思想較為傳統(tǒng),因此把這種發(fā)射中間威力型步槍彈的全自動武器稱之為沖鋒槍,因此定型時稱之為沖鋒槍。同一年定型的還有56式半自動步槍(仿制SKS)和56式輕機槍(仿制RPD),都是完全不同的武器。仿制56式武器是在全面引進的基礎上進行的,在50年代中期從蘇聯(lián)引進產品圖、設計計算、尺寸鏈計算、試驗檢查規(guī)范等全套資料,以及工藝規(guī)程、工裝資料等工藝技術文件,甚至還有部分硬件,如成槍、部件以及關鍵工裝、刀具、量具等。
56式沖鋒槍與AK-47的性能基本一致,外形上稍有不同,例如AK-47的準星為半包式兩側護翼,而56式沖鋒槍則為全包式的護環(huán),護環(huán)頂端有開孔,56式沖鋒槍最特別的是采用了折疊式的三棱刺刀,充分發(fā)揚我軍“刺刀見紅”精神。56式沖鋒槍的槍托為木制固定槍托,在1963年又推出了仿制AKS的56-1式折疊槍托沖鋒槍,槍托向下折疊。
56式沖鋒槍系列的戰(zhàn)斗射速為:點射每分鐘90~100發(fā),單發(fā)射擊每分鐘40發(fā)。配用1956年式7.62mm普通彈(通常稱為56式步槍彈),在100米距離上能擊穿6mm厚的鋼板、150mm厚的磚墻、300mm厚的土層或400mm厚的木板。在使用上,對單個目標在300米內實施點射,在400米內實施單發(fā)射擊效果最好,集中火力可對500米內的飛機、傘兵進行射擊,可以殺傷800米內的集團目標,彈頭飛到1.5公里處仍有殺傷力。56式沖鋒槍和AK-47一樣性能可靠,操作簡便,易于訓練和維修,但缺點也和AK-47一樣,射擊時產生強烈震動,難以操槍,射擊精度差,重量偏大。
長時間以來,我國戰(zhàn)術指導思想是“全民皆兵”,強調傳統(tǒng)步槍的作用,即能在中遠距離上瞄準射擊,在接近距離上要刺刀見紅,可以大量裝備做到人手一支,又可以控制彈藥消耗,所以對單發(fā)步槍情有獨鐘。因此,一開始時,56式沖鋒槍并未在全軍戰(zhàn)士中配備,只是在步兵班少量配裝,主要是用于提供近距離的壓制火力,擔當“沖鋒槍”的角色。在中印邊境之戰(zhàn)后,56式沖鋒槍的裝備數(shù)量開始逐步增加,在對越自衛(wèi)還擊戰(zhàn)中,56式沖鋒槍已經成為步兵班的主要武器。
在抗美援越期間,中國曾提供了大量的56式沖鋒槍給北越軍和游擊隊,據(jù)說當時越軍手中的56式沖鋒槍比中國還多,后來在對越自衛(wèi)還擊戰(zhàn)中,雙方的武器基本都是56式沖鋒槍。中國生產的56式系列沖鋒槍也廣泛地出口至其他第三世界國家,被稱為中國AK,同時,中國AK在美國的民間市場上也以其性能可靠、價格便宜而很受歡迎。雖然我軍在1980年代全面裝備81式自動步槍,但直到今天,56式系列沖鋒槍仍有部分在我軍中服役,在民兵單位中也裝備有一定數(shù)量的56式沖鋒槍。
56式沖鋒槍和AK-47一樣,都是采用銑削機匣的,這種機匣的缺點是比較重,而且加工過程復雜,成本高,耗材多。趙瑞之在1964至1967年擔任援建阿爾巴尼亞國防工程55項目專家組組長,期間接觸過AKM,回國后便進行把56式沖鋒槍的機匣改為沖壓生產的攻關研究,因為沖壓機匣便于生產,成本低,因此56式沖鋒槍的生產線都逐步改為生產沖壓機匣,不過原裝備的銑削機匣的56式沖鋒槍仍在使用。識別中國生產的沖壓機匣與其他國家沖壓機匣的一個明顯特征,是中國的沖壓機匣鉚接方式與RPK類似,而與AKM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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