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刀具認(rèn)定標(biāo)準(zhǔn)為: 1、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個(gè)刀刃的機(jī)械加工用刀具。 3、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后,可被刀柄內(nèi)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折疊刀具。 4、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長(zhǎng)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長(zhǎng)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http://hi.baidu.com/%B4%A9%B2%DD%D0%AC%D0%D0%CC%EC%CF%C2/blog/item/fe5841024cb02998d1581bf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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