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 一、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國家行政機關公文通用的紙張要求、印刷要求、公文中個要素排列順序和標識規(guī)則。本標準適用于國家各級行政機關制發(fā)的公文。其他機關可參照執(zhí)行。適用少數(shù)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參照本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面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表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48—1997 印刷、書寫和繪圖紙幅面尺寸。 三、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一)字word 標識公文中橫向距離的長度單位。一個字指一個漢字所占空間。 (二)行line 標識公文中縱向距離的長度單位。本標識以3號字高度加3號字高度7/8倍的距離為一基準行。 四、公文用紙主要技術指標 公文用紙一般使用的紙張定量為60g/m2~80g/m2的膠版印刷紙或復印紙。紙張白度為85%~90%,橫向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為7.5~9.5。 五、公文用紙幅面及版面尺寸 (一)公文用紙幅面尺寸 公文用紙采用GB/T148中規(guī)定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mm×297mm,尺寸允許偏差件GB/T148. (二)公文頁邊與版心尺寸 公文用紙開頭(上白邊)為:37mm±1mm 公文用紙定口(左白邊)為:28mm±1mm 版心尺寸為:156mm×225mm(不含頁碼) 六、文中圖文的顏色 未作特殊說明公文中圖文顏色均為黑色 七、排版規(guī)格與印刷裝訂要求 (一)排版規(guī)格 正文用3號仿宋體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個字。 (二)制版要求 版面干凈無底灰,字跡清楚無斷劃,尺寸標準,版心不斜,誤差不超過1mm。 (三)印刷要求 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得超過2mm。黑色油墨應達到色譜所標BL100%,紅色油墨應達到色譜所標Y80%,M80%。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五斷劃。 (四)裝訂要求 公文應左側(cè)裝訂,不掉頁。包本公文的封面與書芯不脫落,后背平整、不空。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mm。騎馬訂或平訂的訂位為兩釘釘鋸處訂眼距書芯上下各1/4處,允許誤差±4mm。平訂釘鋸與書脊間的距離為3mm~5mm;無壞釘、漏釘、重釘,釘角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頁明定。裁切成品尺寸誤差±1mm,四角成90度,無毛茬或缺損。 八、公文中各要素標識規(guī)則 本標準將組成公文的各要素劃分為眉首、主體、版記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頁紅色反線(寬度同版芯,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統(tǒng)稱訓眉首;置于紅色反線(不含)以下至主題詞(不含)之間的各要素統(tǒng)稱主體;置于主題詞以下的各要素統(tǒng)稱版記。 (一)公文份數(shù)序號 公文份數(shù)序號是將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時每份公文的順序編號。用阿拉伯數(shù)碼頂格標識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1、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 如需標識秘密等級,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有上角第1行,秘密等級各保密期限之間用“★”隔開。 2、緊急程度 如需標識緊急程度,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與緊急程度,秘密等級頂格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3、發(fā)文機關標識 有發(fā)文機關全稱或規(guī)范化簡稱后加“文件”組成;對一些特定的公文可標識發(fā)文機關全稱或規(guī)范化簡稱。發(fā)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5mm。對于上報的公文,發(fā)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80mm。 發(fā)文機關標識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用紅色標識。字號有發(fā)文機關以醒目美觀為原則酌定,但是最大不能大于或等于22mm×15mm。 聯(lián)合行文時應使用主板機關名稱在前。“文件”二字置于發(fā)文機關名稱右側(cè),上下居中排布;如聯(lián)合行文機關過多,保證公文首頁顯示正文。 4、發(fā)文字號 發(fā)文字號有發(fā)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組成。發(fā)文機關標識下空2行,用3號仿宋字,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shù)碼標識;年份英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括入;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01),不加“第”字。 發(fā)文字號之下4mm處印一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反線。 5、簽發(fā)人 上報的公文需標識簽發(fā)人姓名,平行排列于發(fā)文字號右側(cè)。發(fā)文字號居左空一字,簽發(fā)人姓名居右空1字;前發(fā)熱后標全角冒號,冒號后用2號楷體字標識簽發(fā)人姓名。如有多個簽發(fā)人,主辦單位簽發(fā)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簽發(fā)人姓名從第2行起在主辦單位簽發(fā)人姓名之下按發(fā)文機關順序依次順排,下移紅色反線,應使發(fā)文字號與最后一個簽發(fā)人姓名處在同一行并使紅線與之的距離為4mm。 (二)主體 1、公文標題 紅色反線下空2行,用2號小標宋體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義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 2、主送機關 標題下空1行,左側(cè)頂格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回行時仍頂格;最后一個主送機關名稱后標全角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而使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中的主題詞之下、抄送之上,標識方法同抄上。 3、公文正文 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頂格。數(shù)字、年份不能回行。 4.、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2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附件”,后表全角冒號和名稱,附件如有序號使用阿拉伯數(shù)碼(如:“附件:1.××××”);附件名稱后不加標點符號。附件應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附件”,有序號時標識序號;附件的序號和名稱前后標識應一致。如附件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就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公文的發(fā)問字號并在其后標識附件(或帶序號)。 5、成文時間 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為“0”;成文時間的標識位置見8.2.6 6、公文生效標識 (1)單一發(fā)文印章 單一機關制發(fā)的公文在落款處不署發(fā)問機關的名稱,只標識成文時間。成文右空4字;加蓋印章應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采用下套方式,即緊以下弧壓在成文時間上;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線壓在成文時間上。 (2)聯(lián)合行文印章 當聯(lián)合行文需加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時間拉開,左右空7字;主板機關印章在前;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只能采用同種加蓋印章方式,以保證印章排列整齊。兩印章間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過3mm。 黨聯(lián)合行文需加蓋3個以上印章時,為防止出現(xiàn)空白印章,應將各發(fā)文機關名稱(可用簡稱)排在發(fā)文時間和正文之間。主辦機關印章在前,每排最多3個印章,兩端不得超過版心;最后一行如余一個或兩個印章,軍居中排布;印章之間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 7、特殊情況說明 當公文排版后所??瞻滋幉荒苋菹掠≌挛恢脮r,應采取調(diào)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采取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法解決。 8、附注 公文如有附注,用3號仿宋體字,居左空2字加圓括號標識在成文時間下一行。 (三)版記 1、主題詞 “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居左頂格標識,后表全角用冒號;詞目用3號小標宋體字;詞目之間空一字。 2、抄送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題詞下一行;左空一字用3號仿宋字標識“抄送”,后表全角冒號抄送機關間用,頓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后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后一個抄送機關表句號。如主抄送機關移至主題詞之下,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 3、印發(fā)機關和印發(fā)時間 位于抄送機關之下(無抄送機關在主題詞之下)占1行位置;用3號仿宋體字。印發(fā)機關左空1字,印發(fā)時間右空1字。印發(fā)時間以公文付印的日期為準,用阿拉伯數(shù)碼標識。 4、版記中的反線 版記中各要素下均加一條反線,寬度同版心。 5、版記的位置 版記應置于公文最后一頁(封四),版記的最后一個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九、頁碼 用4號半角白體阿拉伯數(shù)碼標識,置于版心下邊緣之下一行,數(shù)碼左右各方一條4號一線字,一線字距版心下邊緣7mm。單頁碼局右空1字,雙頁碼居左空1字??瞻醉摵涂瞻滓院蟮捻摬粯俗R頁碼。 十、公文中的表格 公文如需附表,對橫排A4紙型表格,應將頁碼放在橫標的左側(cè),單頁碼置于表的左下角,雙頁碼置于表的左上角,單頁碼表頭在定口的一邊,雙頁碼表頭在切口一邊。 公文如需附表A3紙型表格,且黨最后一頁為A3紙型表格時,封三、封四(可放分送,不放頁碼)應為空白。將A3性表格貼在封三前,不應貼在文件最后一頁(封四)上。 十一、公文的特定格式 (一)信函式格式 發(fā)文機關名稱上邊緣距上頁邊的距離為30mm,推薦使用小宋體字,字號有發(fā)文機關酌定;發(fā)文機關全稱下4mm處為一條武文線(上粗下細),兩條線長均為170mm。每行距中排28個字。發(fā)文機關名稱及雙行線均印紅色。兩線之間各要素的標識方法從本標準相應要素說明。 (二)命令格式 命令標識由發(fā)文機關名稱加“命令”或“令”組成,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號有發(fā)文機關酌定。命令標識上邊緣距版心上邊緣20mm,下邊緣空2行居中標識令號;令號下空2行標識正文;正文下一行右空4字標識簽發(fā)人名章,簽發(fā)章左空2字標識簽發(fā)人職務;聯(lián)合發(fā)布的命令或令的簽發(fā)人職務應標識全稱。在簽發(fā)人名章下一行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分送機關方法同抄送機關。其他從本標準相關要素說明。 (三)會議紀要格式 會議紀要標識由“××××會議紀要”組成。其標識位置同8.1.4,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號有發(fā)文機關酌定。會議紀要不加蓋印章。其他要素從本標準規(guī)定。 十二、正文部分字體和標號: 正文內(nèi)容要求準確地傳達發(fā)文機關的有關方針、政策精神,寫法力求簡明扼要,條理清楚,實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冗長雜亂。請示問題應當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數(shù)事。 文中的結構層次序數(shù)應準確掌握和使用,即:第一層用“一、”,第二層用“(一)”,第三層用“1.”,第四層 用“(1)”。第三層的“1.”不能寫成“1、”,即把小圓點寫成頓號。在正文層次不多的情況 下,第一層用“一、”,第二層可用“1.”。 在正文中,只能用仿宋(小標宋、黑、楷3 種字體備選),均用3 號字。正文中只有一級小標題的,小標題用黑體字排印;有兩級小標題的,第一級小標題用黑體字排印,第二級小標題用楷體字排印;有多級小標題的,第一級小標題用小標宋體字排印,第二級小標題用黑體字排印,第*小標題用楷體字排印,第四級小標題用仿宋體排印。除小標題之外的正文文字,有雙文種的(既復合型公文),第一文種的正文用楷體字排印,第二文種的正文用仿宋體字排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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