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判斷
判斷就是人們對于思維對象有所斷定(肯定或否定)的思維形式。 二、判斷的特征:
1.有所斷定。即判斷總是對于思維的對象有所肯定或否定。否則不屬判斷。 2.必有真假。 正確反映了實際情況(即符合客觀實際)的判斷為真判斷,反之就是假判斷。確定一個具體判斷的真假,是有關的具體科學的任務。判斷真假的問題,在普通邏輯里只是作為推理和論證的必要條件來考慮的。普通邏輯著重從判斷的邏輯形式,即判斷的形式結(jié)構(gòu)、種類和真假關系等方面來研究判斷,以便恰當?shù)嘏袛嗪驼_地進行推理和論證。 * 判斷內(nèi)容的真與假是由各門具體科學研究并由社會實踐加以判定的。普通邏輯學并不判斷內(nèi)容的真假問題。普通邏輯只研究判斷在形式上的真假特征和真假關系,例如A判斷與O判斷之間的真假關系。 判斷的特征是判斷與概念、推理的根本區(qū)別之處。概念是反映對象本質(zhì)屬性的思維形式,它總是同一個或一類對象對應的,它本身(即一個一個的概念)是無所謂肯定或否定的,因而也無法表示出它的真假來。判斷則不同,它總是表現(xiàn)為至少是兩個不同概念的結(jié)合,即至少是由表示判斷對象的概念和表示判斷對象所具有(或不具有)的某種屬性的概念,通過一定的邏輯聯(lián)結(jié)詞(即聯(lián)項)而聯(lián)結(jié)起來。因此,判斷就總是表現(xiàn)出對思維對象的有所肯定或者否定,并從而具有了或真或假的方面。推理是由一個或一些判斷推出一個新判斷的思維形式,即是借助于判斷之間的聯(lián)系而形成的一種思維形式,它只有正確、可靠與否的問題,而無所謂真假。 三、判斷與語句的關系
1.聯(lián)系: 判斷是語句的思想內(nèi)容,語句是判斷的語言表現(xiàn)形式。任何判斷都要用語句來表達。 2.區(qū)別: (1)判斷作為思維形式,是精神形態(tài)的東西;而語句作為語言形式是物質(zhì)形態(tài)的東西。 (2)不是所有語句都表達判斷。 A、一般而言,判斷用陳述句(或叫斷定句)來表達。 B、感嘆句和祈使句在特定情況下也可以表達判斷。如: “這朵花真美?。 ?/span>=“這朵花是美的” “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一切車輛都是要靠右行駛的” (A)提出請求、表達愿望等的祈使句不表達判斷。如:“請把門關上?!薄跋掠臧?!” (B)感嘆句有的不表示判斷,如:“??!祖國!”;有的表示判斷,如前面的例子“這朵花真美啊!”又如:“啊!美麗的祖國!”(間接表達了這樣的判斷:“祖國是美麗的。”) C、疑問句中的反問句可以表達判斷。 D、一般疑問句只是提出問題,并未對事物作斷定,一般不表達判斷。如: “你想出韶關嗎?” (有些疑問句隱含判斷。如:“你買的什么?”隱含“你買了東西”的判斷)。 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材《普通邏輯原理》認為:疑問句、命令句、感嘆句不表示判斷。應作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祈使句——提出一個請求,表達愿望、幻想等的句子不表達判斷。例1:把門關上。例2:你走開。例3;快下雨吧!“——北京大學出版社1985年5月版 歐陽中石主編《邏輯》P73 “‘祝你萬事如意!’這一祈使句,并未對‘你’現(xiàn)在是否‘萬事如意’作出斷定,僅僅表示說話人對‘你’的一種良好祝愿,也談不上真假,因而也不表示判斷。------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某些具體的情況下,有的疑問句、祈使句、感嘆句也可以間接表示判斷。例如,‘天安門廣場難道不是世界上最大的廣場嗎?’ ‘中專生不要吸煙!’ ‘三峽的風光真美?。?/span>’ 這些語句實際上已間接地表達了判斷?!薄趵^超主編《邏輯基礎》 (3)同一判斷可用不同語句表達。例如: A.不同句式表達同一意思 “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靜止的” =“沒有什么事物是孤立靜止的”=“難道有什么事物是孤立靜止的嗎?” “北京隊打敗了上海隊” = “北京隊打贏了上海隊” B.在不同民族中用不同語句表達同一判斷 “這是我的書”(漢語)= “This is my book”(英語) (4)同一語句也可以表達不同的判斷。例如: “我現(xiàn)在正上課”——“我正在講課”(教師)/“我正在聽課”(學生) “他已洗手不干了”——“他洗完手不再干活了”/ “他悔過自新不再干壞事了” “他是個近視眼”——“他的視力不好,是近視”/“他目光短淺,缺乏遠見” 四、命題和命題形式1.表達判斷的語句稱為命題。命題的邏輯形式就是命題形式。 2.命題有真假,但命題形式?jīng)]有真假。 3.在一個命題形式中,詞項變項和命題變項統(tǒng)稱為邏輯變項。詞項變項可用具體的命題(判斷)代入。例如,在“如果p,那么q”中的p、q便是變項。 五、判斷的種類
(一)非模態(tài)判斷——也稱“實然”判斷。不包含“必然”、“可能”等模態(tài)詞 1、簡單判斷——不包含其他判斷的判斷 1)性質(zhì)判斷(直言判斷)
2)關系判斷 ①對稱性 ②傳遞性 2、復合判斷——包含其他判斷的判斷 1)聯(lián)言判斷 ①并列式 ②轉(zhuǎn)折式 ③遞進式 2)選言判斷 ①相容選言 ②不相容選言 3)假言判斷 ①充分條件 ②必要條件 ③充要條件 4)負判斷 5)多重復合判斷 (二)模態(tài)判斷——包含“必然”、“可能”等模態(tài)詞 1、必然判斷:①必然肯定 ②必然否定 2、或然(可能)判斷:①或然肯定 ②或然否定 * 模態(tài)判斷的另一種分類: 1、真值模態(tài)判斷:必然肯定判斷、必然否定判斷,可能肯定判斷、可能否定判斷 2、規(guī)范模態(tài)判斷:必須肯定判斷、必須否定判斷,允許肯定判斷、允許否定判斷,禁止肯定判斷、禁止否定判斷 六、判斷要恰當
1.什么是判斷恰當——恰如其分地斷定事物情況。 “他取得了很大的成績(/成就)” “對他的缺點(/錯誤/罪行)應嚴肅指出?!?/span> “她穿金戴銀,家里可能(/一定)很有錢?!?/span> 2.恰當性與真實性 一般而言,恰當?shù)呐袛嗍紫葢钦鎸嵉?,而同樣一個真實的判斷,在不同的時間、地點、條件下可能是恰當?shù)?,也可能是不恰當?shù)摹?/span> 如:‘這幢樓在這一帶是最高的”——這一判斷的真實性就是有時間性的。 3.作出恰當判斷應注意的幾個主要問題: (1)判斷的內(nèi)容要正確(即所作斷定符合客觀實際。這是判斷的真實性問題),要確定(不能自相矛盾或模棱兩可)。準確地使用概念是其中最基本的一個要求。由不準確或不明確的概念組成的判斷絕對不會恰當。 (2)判斷的結(jié)構(gòu)要正確,即判斷內(nèi)容的各個部分間的組合方式要正確。具體說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A.選用合適的判斷形式。同樣的一個思想、觀點或主張,有時可用不同的判斷來表達,這就有一個選擇最恰當?shù)呐袛嘈问降囊?。在選用直言、選言、假言等判斷形式,或用模態(tài)判斷形式時,都要認真考慮。 反例:“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 B.注意滿足不同判斷形式的要求: (A)對于簡單判斷(如直言判斷)來說, a.首先要注意準確使用聯(lián)系項,即準確表達主項與謂項的聯(lián)系性質(zhì),分清肯定否定,不能錯用:該肯定的肯定,該否定的否定(即判斷的質(zhì)要恰當)。 “誰也不能阻止我們不攀登科學高峰?!保ǎ?/span> “誰也不能阻止我們攀登科學高峰?!保ǎ?/span> b.其次是正確地使用量項:是斷定了對象的全體還是斷定了一部分,是多數(shù)或絕大多數(shù),是少數(shù)或極少數(shù)等等,這是量項的不同層次。量項用得準不準,與判斷是否恰當關系極大。 (要注意區(qū)分全稱與特稱,不要用錯) “考上了重點高中還考不上大學?” =“凡考上重點高中的人都可以考上大學?!保ㄌ胤Q誤作全稱) =“考上了重點高中就一定能考上大學?!保ɑ蛉徽`作必然) “南方人不喜歡吃餃子。”(特稱誤作全稱 以偏概全) “天下烏鴉一般黑。”“所有天鵝都是白的?!保ㄌ胤Q誤作全稱) c.再次是主項與謂項的配合要恰當。即所斷定的對象與對象的屬性間要有必然聯(lián)系,也就是主項與謂項這兩個概念的外延間關系要恰當。主項與謂項的外延間具有相容關系才能構(gòu)成一個恰當?shù)目隙ㄅ袛?,主項與謂項的外延間具有全異關系才能構(gòu)成一個恰當?shù)姆穸ㄅ袛?,否則就會犯“主謂失合”(主謂不配)的錯誤。 “雷鋒精神是我們學習的好榜樣?!保ǎ?/span> “雷鋒同志是我們學習的好榜樣?!保?/span>+) “看了電影《高山下的花環(huán)》,有很大教育意義?!?/span> (-) “電影《高山下的花環(huán)》,有很大教育意義?!?/span> (+) “看了電影《高山下的花環(huán)》,受到很大教育。”(+) (B)對于一些復合判斷來說,主要是把握肢判斷與整個復合判斷的關系,特別是它們的真假關系。用聯(lián)言判斷,要考慮其轉(zhuǎn)折、遞進等關系;用假言判斷,要弄清其各種條件聯(lián)系;用選言判斷,要注意肢判斷是否相容。 (3)下判斷還要遵守各種邏輯規(guī)律。符合邏輯規(guī)律是判斷恰當?shù)谋匾獥l件。 人們對判斷的基本要求是判斷要正確、恰當,。而判斷要正確、恰當則要求判斷是真實的,且能恰如其分地回答具體實踐所提出的具體問題??梢娕袛嘁‘敱扰袛嘁鎸嵱羞M一步的要求。就普通邏輯的對象和任務來說,普通邏輯是不可能去研究和解決判斷恰當?shù)娜績?nèi)容的,它只能通過對各種判斷形式的研究為判斷恰當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二節(jié) 性質(zhì)判斷
一、什么是性質(zhì)判斷:
斷定對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種性質(zhì)的判斷。(也稱直言判斷) 二、性質(zhì)判斷的結(jié)構(gòu):
性質(zhì)判斷由主項、謂項、聯(lián)項和量項組成。 1.主項(或稱“主詞”):代表被斷定對象的概念。 2.謂項(或稱“賓詞”):反映被斷定對象的有關屬性的概念。 3.聯(lián)項(或稱“系詞”、“邏輯聯(lián)結(jié)詞”):反映判斷的主項與謂項間所存在的聯(lián)系的概念。 4.量項(或稱“量詞”):反映被判定對象的數(shù)量或范圍的概念。特稱量項:“有些”、“有的”等;全稱量項:“一切”、“凡”等。 三、性質(zhì)判斷的邏輯形式及種類:
1.性質(zhì)判斷的邏輯形式: (1)肯定形式: S是P , 有的(所有)S是P (2)否定形式: S不是P ,有的(所有)S不是P 2.種類: (1)按判斷的質(zhì)分:肯定判斷與否定判斷; (2)按判斷的量分:單稱判斷、特稱判斷、全稱判斷; (3)將判斷的質(zhì)與量兩方面結(jié)合起來看,性質(zhì)判斷可以分為六類: ①單稱肯定判斷:這個S是P。記為 SA’P 或 A’ ②單稱否定判斷:這個S不是P。記為 SE’P 或 E’ ③全稱肯定判斷:所有S都是P,記為 SAP 或 A ④全稱否定判斷:所有S都不是P,記為 SEP 或 E ⑤特稱肯定判斷:有的S是P,記為 SIP 或 I ⑥特稱否定判斷:有的S不是P,記為 SOP 或 O 注意: 特稱判斷的量項“有些”或“有的”和日常語言中的“有些”或“有的”的含義不完全相同。在日常語言中,當我們說“有些S是P”或“有的S是P”時,通常還包括著“有些S不是P”或“有的S不是P”的含義。而特稱判斷沒有這一含義。當斷定“有些S是P”或“有的S是P”時,并不包含“有些S不是P”或“有的S不是P”。特稱量項的邏輯含義是“至少有些”或“至少有的”。當斷定“有些S是P”或“有的S是P”時,就只是斷定存在“S是P”,或者說“有S是P”,至于量上的多少(即S有多少)則沒有作斷定,可多可少,至少有一,也可以是全部。(因此,特稱判斷也叫存在判斷)就一個具體的特稱判斷而言,它只說明主項所指的那類對象的一部分如何,至于該類對象的其他部分如何,在判斷中并未作具體斷定。 四、自然語言中性質(zhì)判斷的規(guī)范化
對自然語言中性質(zhì)判斷作規(guī)范化分析時,要注意兩點: 1.不能改變判斷的原義。 2.同一判斷,在不改變原義的前提下,可以整理成不同的標準形式。例如: “沒有一個高校教師不是知識分子”=“高校教師都是知識分子”。 五、性質(zhì)判斷中項的周延性問題:
1.周延性的含義 周延性,指的是在性質(zhì)判斷中對主項和謂項的外延數(shù)量的斷定情況。凡是其外延被全部斷定的,該詞項就是周延的,反之就是不周延的。 2.關于“周延”的幾個問題 (1)主、謂項的周延性是相對于它們所在的判斷而言的,離開了判斷,單純的概念無所謂周延不周延。 (2)周延性問題只是性質(zhì)判斷具有的問題。項的周延性問題是涉及性質(zhì)判斷主項與謂項的外延的斷定情況的問題。因此,離開性質(zhì)判斷,僅就某個孤立的概念而言,無所謂周延性問題。 (3)主、謂項的周延性是相對于判斷的形式結(jié)構(gòu)而言的,不是相對于判斷所斷定的對象本身的實際情況而言的。 項的周延性問題表示的只是判斷者對一個判斷的主、謂項外延間關系的一種認識(斷定)而不是直接表示主項和謂項所反映的對象在現(xiàn)實中實際存在著的客觀聯(lián)系。不能根據(jù)主項與謂項所反映的對象的類之間的客觀關系去判定判斷中主謂項的周延情況。例如,“有的植物是離不開光合作用的”這一判斷。就客觀實際情況而言,所有植物都是離不開光合作用的,即在客觀上“植物”這一概念的外延是全部包含于“離不開光合作用的”這一概念的外延之中的;但我們卻完全可以作出前面這個特稱判斷,并確認其中主項“植物”是不周延的。 所謂周延問題不是客觀事物方面類的包含關系問題,不是概念外延方面的問題,而是思維形式如何反映客觀的問題,思維用怎樣的方式對客觀事物作判斷的問題。事實上,所有奇數(shù)都是整數(shù),而在“有的奇數(shù)是整數(shù)”中,“奇數(shù)”不是周延的;事實上并非所有整數(shù)都是奇數(shù),而在“所有整數(shù)是奇數(shù)”中的“整數(shù)”是周延的。 (4)所有肯定判斷的謂項是不周延的。 在“所有S是P”或“有些S是P”中,它只斷定S類的所有分子或S類的有些分子是P的分子,而并未斷定S類的所有分子或S類的有些分子就是P類的所有分子。即沒有斷定P類的所有分子就是S類的全部分子或S類的有的分子。就是說,在這些判斷中并未對P的全部外延作斷定。例如在“人是能夠制造生產(chǎn)工具的動物?!边@一判斷中,就“人”與“能夠制造生產(chǎn)工具的動物”這兩個概念所反映的客觀對象在現(xiàn)實中的關系而言,兩者的外延是相等的。而判斷的項的周延性問題不是說的這種對象間客觀存在的關系問題,而是指人們在判斷中對主項或謂項的外延的斷定問題。就這一判斷而言,它告訴我們的仍然只是“人”的全部分子是包括在“能夠制造生產(chǎn)工具的動物”之中,而并未同時斷定后者的全部分子也包含在前者之中,因此其謂項“能夠制造生產(chǎn)工具的動物”是不周延的。 有人認為這一謂項也周延時,他們所依據(jù)的事實上已經(jīng)不是這一判斷本身,而是根據(jù)另外的判斷。比如由于他們根據(jù)具體的知識的分析,已知該判斷是一個定義,因而他們所依據(jù)的實際上是這樣一個判斷:“不僅人是能夠制造生產(chǎn)工具的動物,而且能夠制造生產(chǎn)工具的動物是人”這一判斷(定義的判斷形式是:“S就是P”,可以分析為“凡S是P而且凡P是S”,而不單純是“S是p”)來進行分析了。所以,僅僅從給定的判斷本身來作分析,我們只能認定在肯定判斷中“S”的外延是包含在“P”的外延中,因而肯定判斷的謂項只能是不周延的。
六、性質(zhì)判斷間的對當關系與邏輯方陣
(一)性質(zhì)判斷間的對當關系1.什么是性質(zhì)判斷間的對當關系 性質(zhì)判斷間的對當關系,是指同素材(指各判斷的主項與謂項分別相同,只是聯(lián)項與量項分別不同)的全稱肯定判斷(A)、全稱否定判斷(E)、特稱肯定判斷(I)和特稱否定判斷(O)這四種判斷之間的真假關系。(同一素材的性質(zhì)判斷間的真假關系稱為對當關系。) 2.性質(zhì)判斷間的對當關系的種類 性質(zhì)判斷間的對當關系可以概括為四種: (1)上反對關系(A/E):可以同假,不能同真(可由真推假,不能由假推真) (2)下反對關系(I/O):可以同真,不能同假(可由假推真,不能由真推假) (3)矛盾關系(A/O,E/I):不能同真亦不能同假 (4)差等關系(A/I,E/O):全真則特真,全假則特?特假則全假,特真則全? 上反對關系又稱反對關系, 差等關系又稱從屬關系。 (矛盾律: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兩個相矛盾或有上反對關系的思想不能同真) (排中律: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兩個相矛盾或有下反對關系的思想不能同假) @人民大學哲學系邏輯教研室《形式邏輯》(修訂本)P70~71:“單稱判斷的謂項是對主項全部外延的斷定。在這一點上它與全稱判斷是一樣的。因此,在邏輯上把單稱判斷當作全稱判斷來看待。這樣,按照質(zhì)和量的結(jié)合來劃分,上述六種判斷就可以簡化為四種判斷”,此說值得商榷。其實,單稱肯定判斷與單稱否定判斷屬矛盾關系(如“今天是星期天”與“今天不是星期天”二者不能同真亦不能同假)。而全稱肯定判斷與全稱否定判斷屬上反對關系。故不能將單稱判斷簡單地等同于全稱判斷。 3.性質(zhì)判斷主、謂項外延間的五種關系及判斷的真假 在A、E、I、O四種性質(zhì)判斷形式之間之所以會存在以上四種關系,是因為性質(zhì)判斷的真假和主、謂項外延的關系有關。 主項S和謂項P外延間的關系有五種情況(見以下圖)。 圖一:同一關系(全同關系) 含義:凡S是P并且凡P是S 圖二:真包含于關系 含義:凡S是P并且有P不是S
圖三:真包含關系 含義:凡P是S并且有S不是P
圖四:交叉關系 含義:有的S是P,有的S不是P,并且有的P是S,有的P不是S
圖五:全異關系 含義:凡S不是P并且凡P不是S
說明: A、E、I、O四種性質(zhì)判斷在這五種情況下都有唯一確定的真假。
注意:SAP只是肯定凡S是P,也就是說,A判斷只考慮了圖一和圖二所反映的S與P的關系中的普遍性(共同點)方面(即“凡S是P”),而未涉及它們的特殊性(不同點)方面(即“凡P是S”和“有P不是S”)。例如:在“三邊相等的三角形都是全等三角形”這一A判斷中,S與P是同一關系,也就是“凡S是P并且凡P是S”(定義中的S與P就是這樣),而在“共表團員都是青年”這一A判斷中,S與P的關系則是“凡S是P并且有P不是S”。A判斷只能取兩種情況中的共性的方面。E判斷等與其相關的圖式的關系類似。 1 凡恩圖解(或譯為“文恩圖解”):是英國數(shù)學家凡恩 ( John Venn , 1834――1923年)提出的用圖形來直觀地表示概念在外延間各種不同關系的一種圖解。凡恩圖解是用四幅由兩個互相交叉的圓圈構(gòu)成的不同圖形來表示在傳統(tǒng)的直言判斷即A、E、I、O四種判斷中主項“S”和謂項“P”在概念外延間的各種關系。 圖一(圓圈S與圓圈P交叉即部分重合,重合部分為黑色)表示沒有S是P。圖中陰影部分表示既是S又是P的部分是不存在的,即沒有S是P。
圖二(圓圈S與圓圈P交叉即部分重合,重合部分加“+”號表示)表示有的S是P。圖中的兩個圓圈重合部分中的“+”號表示:至少有的S是P。
圖三(兩個大圓圈部分重合,右邊的圓圈為P;左邊的圓圈中有小圓圈S;小圓圈S和大圓圈P,包括兩個大圓圈重合的部分均為白色,剩余部分帶陰影,即黑色)表示所有S是P。圖中的陰影部分表示不是P的S是不存在的,即所有S都是P。
圖四(圓圈S與圓圈P交叉即部分重合,其中S前加“+”號)表示有S不是P。圖中S內(nèi)的“+”號表示:至少有的S不是P。
凡恩圖解與《概念》章中介紹的歐勒圖解都有助于我們比較直觀地去理解發(fā)和把握概念在外延間的各種關系。相對而言,凡恩圖解更好些。因為它還具有表示一定論域的長方形,明確表示“S”和“P”在外延上的各種關系都是就一定論域而言的,而這卻是歐勒圖解所滑的。因而它就比歐勒圖解能更確切地表示“S”和“P”在外延間的各種關系。 ——華東師大出版社1984年4月版 華東師大政教系邏輯學教研室編 何應燦、彭漪漣主編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參考書 《<形式邏輯>輔導》 P53-55 (二)邏輯方陣邏輯學上常用一個正方形(帶對角線)來表示同一素材的四種性質(zhì)判斷間的幾種邏輯關系(矛盾關系、上反對關系、下反對關系、差等關系),這種正方形被稱作“邏輯方陣”。 通過邏輯方陣,可將A、E、I、O四種同素材判斷間的真假關系集中地表現(xiàn)出來。
上反對關系(A/E):可以同假,不能同真
下反對關系(I/ O):可以同真,不能同假 矛盾關系(A/O, E/I):不能同真,不能同假 差等關系(A/I, E/O):可以同真,全真則特真,全假則特?可以同假,特假則全假,特真則全? 例如:
口訣:(適用于反對關系、下反對關系、主從關系。矛盾關系容易記,無需借助口訣) 上位真則同側(cè)真另側(cè)假,下位假則同側(cè)假另側(cè)真;上位假或下位真,同側(cè)另側(cè)都不定。 (上位指A、E,下位:指I、O;同側(cè)指A與I,E與O;另側(cè)指A與E,I與O。) 七、性質(zhì)判斷的運用
要注意以下幾點(參見第一節(jié) 五 “判斷要恰當”有關內(nèi)容): 1.準確使用量項。分清全稱特稱,不能錯用。如:“所有天鵝都是白的?!边@是以偏概全。 2.準確使用聯(lián)項。即準確表達主項與謂項的聯(lián)系性質(zhì),分清肯定否定,不能錯用。 3.主項謂項要匹配。主謂項不匹配的例子: “張海迪的精神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好榜樣。” “看了電影《高山下的花環(huán)》,有很大教育意義?!?/span> 第三節(jié) 關系判斷
一、什么是關系判斷
斷定對象與對象之間關系的判斷。(斷定思維對象之間是否存在某種關系的簡單判斷) 例如: “長江在黃河之南” “月球與地球之間相距三十八萬六千公里” “A大于B” “黃河比黑龍江長,但比長江短” “我國有些運動員和外國運動員建立了友誼” “張三不認識李四” 關系判斷和性質(zhì)判斷不同,它是斷定事物之間某種特定關系的判斷,而關系總是存在于兩個以上(含兩個)的事物之間。因此,關系判斷的對象至少有兩個。按關系判斷的對象的多少,關系判斷分別稱為二項關系判斷、三項關系判斷或多項關系的判斷。 二、關系判斷的邏輯結(jié)構(gòu)
關系判斷由三部分組成: 1.關系者項:關系判斷所斷定的思維對象,即反映一定關系的承擔者的概念;若關系者項只有兩個,則在前的稱為關系者前項,在后的稱為關系者后項;若關系者項不止兩個,則按其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稱為第一、第二、第三……關系者項。 (有人將關系者前項、后項分別稱為關系主項、謂項) 2.關系項(R):表示事物之間存在的某種特定關系的概念(表示關系者項之間的關系的概念)。 (有的邏輯教材稱“關系項”為“關系”,稱“關系者項”為“關系項”。) 3.量項:表示關系者項的數(shù)量的概念,有單稱量項、特稱量項和全稱量項之分。 例如: A、“好幾個老師認識文秘033班的全部同學”——關系者項:“老師”(關系者前項)和“文秘033班的同學”(關系者后項);關系項:“認識”; 量項:“好幾個”和“全部”。 B、“有些老師不認識文秘033班的部分同學”——關系者項:“老師”(關系者前項)和“文秘033班的同學”(關系者后項);關系項:“不認識”;量項:“有些”和“部分”; * 有的教材還列出一個所謂“聯(lián)項”—— 表示關系者項之間的肯定或否定聯(lián)系的概念。 聯(lián)項:作為肯定聯(lián)項的“是”通常被省略(如上例A),否定聯(lián)項一般用否定詞 “不”,通常置于關系項之前,如上例B,其聯(lián)項“不是”省略為“不”。 三、關系的性質(zhì)(種類):
事物的關系是十分復雜的,邏輯只考慮其關系的邏輯性質(zhì)。關系有各種性質(zhì),這里只介紹對稱性與傳遞性兩類?!皩ΨQ性關系”是就兩個關系者項之間的關系,而“傳遞性關系”則是就三個以上(含三個)關系者項之間的關系。 (一)對稱性關系――對于特定論域中的任意兩個對象間的一類關系。 1、對稱關系: 在對象甲與乙之間,如果甲對乙有某種關系,而乙對甲也必有這種關系,這就是對稱關系。如“甲是乙的同學”、“一米等于10分米”。其公式見附表。 2、反對稱關系: 在對象甲與乙之間,如果甲對乙有某種關系,而乙對甲一定沒有這種關系,屬反對稱關系。如大于、小于、少于、侵略、剝削、在------之上,等等。其公式見附表。 3、非對稱關系 在對象甲與乙之間,如果甲對乙有某種關系,而乙對甲不一定有這種關系(可有可無),屬非對稱關系。如“佩服”、“認識”、“尊重”、“支援”、“幫助”等。其公式見附表。 (公式中的“成立”、“不成立”也可以說成“真”、“假”。下同。) (二)傳遞性關系――對于特定論域中的任意三個對象間的一類關系。 1、傳遞關系 如果對象甲與對象乙有某種關系,而且對象乙與對象丙也有這種關系,那么對象甲與對象丙就必然也有這種關系,屬傳遞關系。如:“小于”、“大于”、“在------之前”、“在------之上”、“早于”、“等于”、“平行”、“包含”等等。其公式見附表。 2、反傳遞關系 如果對象甲與對象乙有某種關系,而且對象乙與對象丙也有這種關系,但是對象甲與對象丙必無此關系,屬反傳遞關系。如:“是父(母)親”、“是兒子”、“小X歲”、“高X公分”等。其公式見附表。 3、非傳遞關系 如果對象甲與對象乙有某種關系,而且對象乙對對象丙也有這種關系,但是對象甲對對象丙并不必然有此關系, 屬非傳遞關系。如“認識”、“喜歡”、“佩服”等。其公式見附表。 附表:
四、關系判斷的運用要注意幾點: 1.要分清關系的性質(zhì)。不能錯認關系性質(zhì)。如:“認識”是非傳遞關系,不能根據(jù)甲認識乙,乙又認識丙,就肯定甲一定認識丙。 2.注意關系前項后項的位置,避免關系者項錯位。關系的前項后項除對稱性中的對稱關系外,在“關系”不變的情況下是不能任意調(diào)換位置的。如:在“5> 3.正確掌握關系量項,不要錯用關系量項。每一關系者項的量項都是客觀存在的,不能任意擴大或縮小。例如:“有些動物比人跑得快”中的量項“有些”就不能改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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